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542-41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7400500000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部门2024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受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委托,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作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辖区权限范围内公路、道路、水上、交通工程质量、交通工程造价和交通建设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辖区乡道、村道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通过赋权由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3.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协调地方铁路、民航行政执法工作。
4.参与辖区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5.负责辖区内州管高速公路养护、服务监督执法工作及州管公路超限超载的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相关工作。
7.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8.完成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法制监督中队、执法监督中队。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作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权限范围内公路、道路、水上、交通工程质量、交通工程造价和交通建设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辖区乡道、村道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通过赋权由乡镇、街道负责实施);负责做好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协调地方铁路、民航行政执法工作。参与辖区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州管高速公路养护、服务监督执法工作及州管公路超限超载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6,15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6,15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87,957.48元,降幅38.26%。主要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行政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及一般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6,151元,其中:本年收入626,151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6,15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87,957.48元,降幅38.26%,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导致行政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及一般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6,15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6,151元,其中,基本支出626,15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7,957.48元,降幅38.26%,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行政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及一般公用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离休人员离休费、增发生活费、公用经费、特需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510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49,603元。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支出,主要反映本单位遗属补助支出56,820元。
“214010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行政绩效奖励、工伤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人员基础办公费、绩效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车辆燃修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431,000元。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收入及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37,203元。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主要反映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33,172元。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反映在职职工医疗补助经费15,349元。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反映在职和退休大病补充保险费支出2,494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300元,较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9,200元增加10,100元,增长109.78%。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后预算纳入州级财政,较县级部门标准有所提高。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元,较上年增加2800元,增长233.33%。2024年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80人,接待费开支4,000元。增长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后,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绿春指导监督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300元,较上年增长7300元,增长91.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00元,较上年增加7,300元。增长91.25%;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后预算纳入州级财政,较县级部门标准有所提高。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2、本级财力: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4,989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对比增加44,465.22元,增长63.05%,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后预算纳入州级财政,较县级部门标准有所提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部门资产总额2507,035.32元,其中,流动资产52,271.94元,固定资产2454,763.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961.2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0,392.79元,固定资产减少71,568.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7400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