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540-2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7100000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起草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3.管理全州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州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4.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州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州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5.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州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州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6.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粮食储备科、物资能源储备科、规划建设科、财务审计科、安全发展科、执法督查局、人事科。
所属单位3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红河州粮油质量监测所;
2.红河州军粮供应管理服务中心;
3.红河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提高政治站位,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收购、地方粮食储备、粮食风险基金等粮食安全重点任务和重大措施落到实处,做好省对州、州对县市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2.扎实做好储备粮管理工作。准确把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职责职能,找准地方政府储备的功能定位,做好收储、轮换和投放、调运各项工作,从数量落实、质量管理、储粮安全、执法监管等方面从严从实从细管理储备粮油。
3.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红河州粮食安全发展及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认真落实《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工作。
4.加强粮食安全宏观调控。严格落实我州地方储备粮油储备规模任务,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守住“种粮卖得出”底线,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强化粮食统计,做好粮油价格监测工作,健全应急供应体系做好粮食供应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军粮供应政策,要统筹做好军粮供应、配送,确保军粮供应。
5.依法进行粮食流通监管。加强粮食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加大粮食执法案件查处力度;压实各级储备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政策性与经营性粮食企业制度建设,强化监管,堵住漏洞。
6.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严格落实救灾物资储备责任,高质量、严要求抓好救灾物资储备。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定期做好盘库清库工作,确保紧急时刻调得动、用得上,进一步提高救灾应急保障能力。
7.巩固深化涉粮问题整治成果。对已经整改落实的问题加强跟踪管理,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提高整改成效。聚焦“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开展各项工作。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管理,加快依法治粮进程,增强粮食安全工作管理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285,267.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196,100.1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余结转89,167.11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84,467.23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1.2024年新增4名员工,其中新招聘事业人员2名,安排军转干部2名,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经费增加;2.本年新增粮库智能化项目尾款和其间费用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282,500.12元,其中:本年收入39,196,100.12元,上年结转收入86,4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196,100.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45200.12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1.2024年新增4名员工,其中新招聘事业人员2名,安排军转干部2名,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经费增加;2.本年新增粮库智能化项目尾款和其间费用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285,267.2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282,500.12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3,800.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4,100.40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4名员工,其中新招聘事业人员2名,安排军转干部2名,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8,358,699.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099.72元,增长0.75%,主要原因是:1.救灾物资采购和管理经费增加3,200,000.00元;2.粮库智能化项目尾款和其间费用增加534,299.72元;3.州级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减少3,059,724.66元;4.红河州粮食市场监督监测统计经费减少550,000.00元;5.上年结转结余86,4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40,648.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离休干部特需费、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及工作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550.00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6,547.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转退休后记实职业年金缴费。
5.2080801死亡抚恤38,953.40元,主要用于无固定收入的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10,70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5,737.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17,72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003.00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大病补充统筹基金。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793,433.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
11.2220101行政运行7,443,50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和保障机关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
12.2220106 专项业务活动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红河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价格监测经费支出。
13.2220112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750,000.00元,主要用于州级承担新增挂账贷款利息和新新财务挂账利息支出。
14.2220115粮食风险基金2,260,000.00元(州对下转移支付),主要用于由州级承担各县市粮食风险基金配套支出部分。
15.2220119设施建设228,210.00元,主要用于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期间费用和网络费用。
16.2220199 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红河州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和监测经费支出。
17.2220401储备粮油补贴11,25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州级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贷款利息补贴支出和成品粮油储备保管费补贴支出。
18.2220402储备粮油差价补贴8,0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州级储备粮轮换价差补贴支出。
19.2220403储备粮(油)库建设306,089.72元,主要用于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尾款支出。
20.2220503肉类储备828,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冻猪肉储备费用补助及第三方监管经费支出。
21.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5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救灾物资采购及救灾物资管理支出。
22.2220121物资保管保养86,4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救灾物资管理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220115粮食风险基金2,260,000.00元(州对下转移支付),主要用于由州级承担各县市粮食风险基金配套支出部分。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79,4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46,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32,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9,000.00元,较上年减少5,600.00元,下降3.2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4,000.00元,较上年减少5,600.00元,下降9.4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3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单位继续本着勤俭节约过日子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零增长原因是单位继续本着勤俭节约过日子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零增长原因是我单位保有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下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因该车辆车龄较长,修理费及运行费逐年大幅增加,但单位继续本着勤俭节约过日子的原则,严格控制车辆的各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州级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20,000,000.00元,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红河州粮食安全发展及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21-2025年)》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围绕省核定的红河州地方储备粮任务和食用植物油储备任务,落实好州级政府储备粮任务、储备油任务和年度轮换任务,及时兑付利费补贴。从数量落实、质量管理、储粮安全、执法监管、财务管理等方面从严从实管理储备粮油,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急救援提供粮油保障。2024年绩效目标:1.2024年完成省级下达红河州的粮油储备任务,储备粮中小麦和稻谷的储备量不低于70%,原粮储备任何时点库存量不低于70%,动态粮油储备任何时点库存量不低于90%;2.按照轮换计划对州级储备粮进行轮换,轮空期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3.粮食入库具备质量检测报告,储备期间对储备粮的品质和质量进行检查监测,完成储备粮抽检任务,杜绝发生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事件;4.州级储备粮库点符合相关规定,承储企业对州级储备粮实时性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储存安全;5.储备粮利费补贴兑付及时率达100%,储备粮轮换交易竞价机制有效执行;6.做好粮食保供稳价工作,不出现粮食供应脱销断档的情况;7.承储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州级储备粮食安全保险,地方储备粮轮换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或买卖双方在线协商交易达到60%以上;8.承储企业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不低于8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策性粮食:是指政府指定或者委托粮食经营者购买、储存、加工、销售,并给予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性支持的粮食,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储备粮。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离休费、遗属补助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29,47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472.00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4名员工,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资产总额13,973,498.90元,其中,流动资产9,741,531.39元,固定资产3,730,151.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84,788.50元,无形资产17,027.6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34,232.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7,86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225,664.45元,其中出租资产780.4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25,664.45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7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