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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zzfgjjglzx/2026-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州人民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红河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具体职责为: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设置6个科室及下设14个管理部,包括:党政办、计划财务科、稽核科、贷款科、归集科、信息技术科、个旧管理部、开远管理部、蒙自管理部、建水管理部、石屏管理部、弥勒管理部、泸西管理部、元阳管理部、红河管理部、金平管理部、绿春管理部、屏边管理部、河口管理部和云锡管理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拟将主要业务指标确定为:归集48亿元、提取38亿元,发放贷款18亿元,实现增值收益9500万元。

2026年重点工作内容如下:

1.强化数字赋能与服务优化。智能客服升级:持续深化数字技术应用,进一步升级智能客服系统。覆盖更多核心场景和细分业务,并且通过技术优化提供更精准、高效的拟人化交互服务。不断完善智能客服系统,提升服务集成化和便利化水平。线上业务拓展与流程简化:推动住房公积金业务向线上办理为主转变,形成多跨协同、数据共享的线上服务网络。将便捷服务拓展至更多业务类型,同时简化网办环节和流程,实现智能机审为主、人审为辅的业务办理模式,让群众切实享受秒办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与数字素养提升:加快完善公积金管理平台功能,强化全员数字素养提升。通过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亮码可办等便民服务,提高公积金业务办理的便捷性和效率。实现住房公积金数据完整性、可用性、保密性与可靠性全面达标,杜绝重要数据泄露、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风险检测预警能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网络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2.扩大缴存群体与制度覆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深化:持续深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补缴政策,拓宽渠道,打造可推广的运行模式,扩大制度覆盖人群。持续丰富支持政策、加大宣传,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非公有制企业扩面:继续将归集扩面工作向非公有制企业领域延伸。以非公有制企业新引进人才为扩面重点,推进民营企业建制缴存,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应建尽建。

3.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优化使用政策与支持住房需求。贷款政策调整:为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继续调整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支持好房子建设和刚需、加大对重点人群(如多子女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的支持力度。同时,可能适度控制商转公贷款规模,确保资金合理投放。提取政策优化:在提取方面,鼓励支持缴存人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扩大首付款提取范围、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按月提取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等,加强与租赁企业合作,推动建立顺畅的租房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机制。

4.风险管理与监管强化。缴存管理与监管:通过数据比对全面核定单位缴存人数、缴存比例等事项,清理异常账户,加大清欠促缴力度。规范人力资源行业缴存行为,加强对信用不良重点领域的监管检查。资金管理与风险防控:注重提升公积金资金管理调度的规范化、精准化和现代化水平,落实好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相关要求,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在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合理控制贷款规模和投向,保障公积金制度的稳定运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6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7人。在职实有9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194,7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194,71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45,783元,主要原因是:1.2025年年末人数比上年增加8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公用经费压缩比例比上年减少5%,导致公用经费增加;3.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1,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194,716元,其中:本年收入27,194,71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194,71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45,783元,主要原因是:1.2025年年末人数比上年增加8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公用经费压缩比例比上年减少5%,导致公用经费增加;3.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1,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194,71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194,716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4,7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5,783元,主要原因是:1.2025年年末人数比上年增加8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公用经费压缩比例比上年减少5%,导致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00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是一个运转类项目,随业务量增加及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导致费用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54,840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95,056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1,684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年金记实。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11,996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68,165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97,470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21,292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1,964,213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转的管理费用。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2026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2026年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0,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5,2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4,9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9,300元,较上年增加63,300元,增长50.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00元,较上年减少200元,下降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4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及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从简安排公务活动,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3,500元,较上年增加63,500元,增长52.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500元,较上年增加63,500元,增长52.9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202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核定无自有资金收入的事业单位汽车燃修费3,000元/车•年,缩减后我单位的燃修费为2,550元/车•年,15辆车合计38,250元;核定无自有资金收入的事业单位汽车保险费7,000元/车•年,缩减后我单位的保险费为5,950元/车•年,15辆车合计89,250元,两项总计127,500元,由于我单位车辆年限久,部门预算中核定的燃修费并不能满足车辆维修维护等支出,我单位只能在公用经费中安排了56,000元以弥补费用不足。2026年我单位需要支出车辆保险费17,000元,车辆燃油费5,000元,车辆修理费56,250元,其他支出33,000元,合计11,1250元,已控制在上年预算范围内,并且费用已达到压缩3%的目标。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的项目只有一个,即: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项目6,000,000元。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1.加强政策宣传和执法力度,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重点做好大学生和稳定就业务工人员的归集拓面工作。2.完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年度归集计划。2026年拟归集住房公积金48亿元。3.严格执行归集业务标准及规范,进一步规范归集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数据质量。4.定期做好归集业务统计调查分析工作,为管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1.持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打击虚假提取行为。2.完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年度提取计划。2026年拟提取住房公积金38亿元。3.严格执行提取业务标准及规范,进一步规范提取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数据质量。4.定期做好提取业务统计调查分析工作,为管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1.完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年度贷款计划。2026年拟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亿元。2.严格执行贷款业务标准及规范,进一步规范贷款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数据质量。3.强化贷后风险管理,持续提高贷款质量。重点加强逾期贷款的清收工作和阶段性担保贷款的跟踪管理。贷款不良率控制在0.2%以内。4.定期做好贷款业务统计调查分析工作,为管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四)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工作。1.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防范好资金流动性风险。重点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分析研判,确保使用率和个贷率运行在合理区间,资金运行安全、风险可控。2.盘活存量资金,努力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达0.5%以上。3.正确核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资金等各项经济业务,定期为缴存职工结算并支付利息,维护好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4.定期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和统计分析报告,上报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定期向州财政局报告财务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五)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六)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检查,防范好资金运行风险,确保资金、人员安全。充分利用电子化稽查工具,定期进行业务稽查,针对问题,加强排查整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基本支出:用于保障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5.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83,739,835.19元,其中,流动资产2,505,999.31元,固定资产70,047,331.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186,50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13,014.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3,8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498,44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866.02元;资产使用收入786,373.47元,其中出租资产2,558.79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558.79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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