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sthjjmz/2026-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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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6-03-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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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主要职能为:接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领导,承担蒙自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在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依法对辖区内排放污染物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开展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支持配合属地执法,形成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同时按照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作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接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承担市级生态环境局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在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我部门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 蒙自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非独立核算单位,独立批复单位)
2. 蒙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单位,独立批复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我局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制定印发《蒙自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认真细化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圆满完成。二是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监督作用。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议题5个;同时组织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专题工作推进会。截至目前,协调组织召开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共计18次。三是严格按照《蒙自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蒙自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2.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工作机制,持续抓好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蒙自市18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1个问题未开展州级验收,完成率94.44%;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13件,已全部办结。2023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蒙自市32个,已整改完成29个,3个超期未完成,完成率90.6%;交办群众投诉件28件(其中:重点件1件),已全部办结。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蒙自市13个,已整改完成5个,按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3个、2027年12月底前完成5个,完成率38.46%;交办群众举报问题44件(重点件4件),全部已办结。
3.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环境质量。一是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坚持“清内源、腾库容”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方略,重点抓好扬尘和臭氧污染源头防控,强化部门协同治理。制定印发《蒙自市2025年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有效运行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调度、会商、研判机制,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4次,发出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预警提醒函18次,发出餐饮油烟专项提醒函2次,发出农用地平整、秸秆垃圾焚烧污染防治专项提醒函各1次。同时强化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建筑扬尘、秸秆禁烧等源头管控力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专项行动,有效降低了污染物排放;二是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推进“护饮水”三年行动,强化饮用水源监测预警,为治理提供数据支持,确保饮水安全。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群众身边小微水体摸排水质监测,目前无黑臭水体和问题小微水体。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犁江河北京路桥重点雨洪排口的整治,完成两海流域农村和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整治成效复核。三是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根据《红河州2022年度“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到2025年底,我市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基数为11746.987千克)下降10%,即消减1174.7千克。目前完成减排重金属41.38千克,完成年度减排任务3.5%;待“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熔铅锅、产品锅烟气深度治理项目”完成后,再减排1133.32千克重金属,全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项目预计12月完成。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全市现有涉镉等重金属企业5家,其中,停产2家,在产3家,共排查问题14个,截至目前,完成整改13个,正在整改1个。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印发《蒙自市“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方案》,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43项,指标完成34项,达标率为79.07%。2025年“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新增141家,建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1家,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15家,4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00%达规范化管理水平。完成14家企业新污染物排查,对涉及化学物质企业2家开展监管。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实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完成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查清受污染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成因,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12项指标基本完成,3项特色指标取得阶段性进展。按照《蒙自市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底完成农村污水治理行政村66个,行政村污水治理率达75.86%。村庄污水达到基本不直排、基本不黑臭、基本得到有效管控的“三基本”任务目标。
4.扎实开展常态化监测,筑牢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省、州生态环境监测要求,制定《蒙自市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一是开展101个点位的区域噪声监测,21个点位的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和7个点位的声功能区噪声监测,为区域环境提供基础数据;二是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投诉监测,为相关部门提供执法依据;三是开展地表水监测,每月对大屯海2号沟、6号沟、砂拉河、犁江河、长桥海等进行水质监测,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四是开展重点排放企业监督性监测。对蒙自矿冶公司、蒙自污水处理厂等9家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为监督管理企业提供执法依据;五是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时预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指导。截至目前,共出动监测人员184人次,出具监测报告和报表46份。
5.加强项目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加强项目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确保项目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发展,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共赢。一是积极谋划包装项目。2025年积极谋划《红河州蒙自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红河州沙甸河流域(蒙自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蒙自市文萃街道水沟村农用地周边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蒙自市受污染农用地周边重金属污染底泥综合治理项目》等4个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0462万元。二是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进度。《蒙自市历史遗留工矿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持续推进《红河州五里冲水库2018年度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红河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五里冲水库保护区猛拉、桥头等8个片区水污染治理工程》《红河州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及规范化建设工程》《蒙自市芷村镇亚光选厂历史遗留废渣堆场原位风险管控项目》《蒙自海环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地块历史遗留固废污染源治理项目》《红河州蒙自市犁江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二期)》等6个项目实施。三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2025年争取到《红河州蒙自市犁江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蒙自海环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地块历史遗留固废污染源治理项目》《蒙自市草坝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项目》3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目前到位上级项目资金合计4684.77万元。
6.全力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鼓励节能环保企业落户,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将“三线一单”准入要求作为重要依据,严把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关,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不批”的政策措施,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督促指导排污企业申报排污许可证及排污登记工作。截至12月31日,已审批项目6家,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82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5.42万元;已完成“不见面网上审批”登记表备案160项。7月31日,州局发文将收回审批权后,仍积极为企业协调项目审批工作。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个,该项目已签订1亿元的招商引资协议。完成10家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3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在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同时,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以“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为目标,履行好法定监管职责。持续抓好蒙自市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巡查等专项执法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60人次,巡查检查各类企业787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截至目前共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6件,累计罚款约75.5万元。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件,赔偿1.8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件。全年共约谈企业16家次,开展送法入企9次,下发告知书18份。
7.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氛围,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2025年以来,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为契机,在南湖广场、建设者之家、企业等地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活动,累计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10余场。累计发放环保宣传单6000余份,环保手袋5000余个,环保围腰3000余个、纸杯6000余个,累计向100余名市民提供环境保护知识咨询。同时,还利用下达处罚文书的时机,对被处罚企业负责人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443,91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43,919.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0.00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484,231.00元对比减少40,312.00元,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社会保障缴费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43,919.00元,其中,本年收入7,443,919.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43,91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24,231.00元对比增加219,688.00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后增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43,919.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43,919.00元,其中:基本支出7,443,919.00元,与上年7,224,231.00元对比增加219,688.00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后增资;项目支出0元,上年支出0元,无变化。单位资产支出1,000,000.00元,与上年1,260,000.00元对比减少260,000.00元,下降20.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计向非同级财政争取项目资金有所下降。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6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488.00元,卫生健康支出572,826.00元,节能环保支出5,484,629.00元,住房保障支出554,976.00元,具体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488.00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31,488.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16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2,7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9,968.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承担社会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000.00元,用于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抚恤支出-死亡抚恤支出6,660.00元,用于死亡职工遗属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72,826.0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32,262.00元,事业单位医疗102,203.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895.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46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承担的医疗保险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5,484,629.00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34,247.00元;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450,38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两个下属单位人员的工资支出,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电话费,接待费,劳务费,车辆运行和维护费,残疾人保障金等公用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4,976.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补助。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州对下转移支付的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州对下转移支付的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州对下转移支付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8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6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4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0.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保持不变,不做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5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95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500.00元,变化不大。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9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增长0.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9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增长0.4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对比增加300.00元,变化不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此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是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11款-残疾人事业是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2081105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是反映残疾人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2110301款-大气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2110302-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是指反映及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21104款-自然生态保护是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2110401款-生态保护是反映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2111199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指用于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方面的支出。
2.基本支出中的301款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等,310款资本性支出包括为完成部门职能工作所购置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5.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87,142.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所需办公费、“三公”经费、水电邮电费、劳务费等,与上年858,824.00元对比,增加28,318.00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经费比例提高,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6年单位自有资金委托业务费安排1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0,000.00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细化部门经济分类科目,使预算安排更精细,委托业务需求降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24,589,455.92元,其中,流动资产14,338,335.74元,固定资产净值10,251,120.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4,713.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8,986.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