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ztjj/2026-0000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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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红河州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领域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州中央、省属单位及州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财政提供给下级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8个行政编制科室和4个事业单位),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统计科、信息技术科、社会和服务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法规与设计管理科、红河州统计局普查中心、红河州统计数据管理中心、红河州地方统计调查队、红河州经济监测研究中心(红河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红河州统计信息咨询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普查调查。完成1%人口抽样调查成果深度开发与应用,高质量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等核心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2.精准参谋辅政。紧盯经济运行关键指标,围绕“十五五”规划重点任务开展专题调研,产出前瞻性统计分析报告,优化统计产品供给,强化数据解读与预期引导。
3.强化统计监督。深化防止统计造假长效机制,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监督贯通协同,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委、政府会议和进党校。
4.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升园区、乡镇(街道)统计能力;优化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巩固电子台账建设成效,强化数据安全与保密管理,筑牢统计工作根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7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9.4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9.7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将开展红河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保障农业普查经费。二是本年新增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79.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9.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9.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9.7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将开展红河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保障农业普查经费。二是本年新增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79.42万元(含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79.42万元(含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8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比上年增加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00万元(含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0.4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将开展红河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保障农业普查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501款行政运行”支出838.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务费、办公费、残疾人保障金、工会活动费、车辆运行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2.“2010504款信息事务”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维护、全州统计系统网络专线租用费,保障网络安全所需设备采购和服务的支出。
3.“2010505款专项统计业务”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工作支出。主要有:办公室政务管理、统计法治、统计执法、统计设计管理、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工业统计、生态能源统计、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统计、贸易外经统计、投资领域统计、农业农村统计、人口就业统计、社会科技文化统计、城市和县域经济统计、政务信息工作、名录库管理及相关工作、统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计教育科研等多项统计业务工作,包含多个专业的定期报表和年报;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开展统计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进行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统计人员业务和综合能力培训及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4.“2010507款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00万元(含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18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活动、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开展综合试点及聘请主流媒体进行农业普查报道等普查工作必需的支出。
5.“20105099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资料编印费(含《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红河州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及其他统计资料编印费等)。
6.“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0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费和离退休公用经费。
7.“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费”2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费”29.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38.6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85.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红河州统计局2026年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红河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对下)经费,金额18万元(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绿春县、河口县、屏边县,每个县3万元),主要用于县(市)开展农业普查工作补助经费。一是落实普查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工作计划;二是开展单位清查、普查区划分与绘图,“两员”选聘、培训和普查宣传动员,做好数据处理设备和普查物资准备;三是i完成单位清查,为正式普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统计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统计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9.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11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按照工作实际情况逐年降低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统计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98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8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8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工作实际情况逐年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红河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2026年重点工作目标:一是落实普查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工作计划;二是开展单位清查、普查区划分与绘图,“两员”选聘、培训和普查宣传动员,做好数据处理设备和普查物资准备;三是开展农业普查登记综合试点,完成单位清查工作。
(二)综合统计业务调查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一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统一部署,推进各项统计改革,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统计新体系,以高质量的业务能力展示统计形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高经济监测、分析能力,精准研判经济走势,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科学调度、科学统筹提供信息依据。三是严格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严肃依法查处,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加强数据核查核实,着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程。四是组织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强党性、精业务、守纪律、勇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两员”:指在各种大型普查中选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普查员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学习培训掌握普查工作技能,向普查对象解答制度规定,依法采集普查数据,核实数据问题,要求普查对象纠正数据,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统计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6.02万元,较上年129.64万元增加6.38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1人,公用经费等相关费用相应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统计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6万元,较上年50万元减少34万元,降低68%,主要原因是:上年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委托业务、网络安全升级改造服务和委托临时统计员业务工作等,本年部分工作已完成,委托业务事项减少,因此费用较上年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红河州统计局资产总额91.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万元,固定资产77.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3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9万元,流动资产增加3.74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2026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