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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jwjw/2026-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纪委监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纪委)由党的红河州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红河州纪律检查机关;红河州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监委)由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红河州监察机关。州纪委与州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红河州委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州监委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州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州委巡察机构是州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州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州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州委工作部门,州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州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州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州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省纪委省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州管企业、州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州委巡察机构贯彻州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10.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纪委监委纳入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数量为1个,由州纪委办公室负责单位的财务资金核算。委机关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22个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8个巡察机构(州委巡察办、州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七巡察组)。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下设信息督查科)、组织部(下设老干部管理科)、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下设法律顾问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至第十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具体是: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具体是:州委巡察办(州委巡视工作联络办),第一至七州委巡察组。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 红河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

2. 红河州纪委监委小新寨工作点管理中心

3. 红河州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及州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四个进一步探索”,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加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力度,更加有力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化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州奋进“十五五”、开创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强化政治监督,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以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促进全州党员干部增强使命意识。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按规律办事,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严明政治纪律,持续盯住、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纠治思想上的自由主义、政治上的投机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工作上的本位主义、履责上的好人主义。严明换届纪律,坚决查处选人用人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决不让“两面人”、私字当头的人蒙混过关。聚焦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全力保障改革发展大局。贯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监管责任,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

第二,强化正风肃纪,巩固学习教育成果。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易发多发问题深化整治,速查严处以调研考察、党建活动、学习培训的名义搞公款旅游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严肃纠治借民生项目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新动向。坚决纠治临近换届等待观望不作为、搞人事突击安排换届后急功近利“翻烧饼”、搞“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狠刹统计造假不正之风,推动为基层减负。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坚持风腐同查同治,用好“纠风清腐”四项机制,查治一体抓常态长效。

第三,强化腐败治理,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紧盯国企、能源、教育、学会协会、开发区和招标投标、棚改、涉残等循线深挖,坚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一起查,坚持用权腐败、用人腐败一起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境内腐败、境外腐败一起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权力为资本提供保护、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问题,着重查处“关键少数”、年轻干部腐败。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推动科学授权、正确用权、有效制权。筑牢清正廉洁思想根基,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加强以案促改促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

第四,强化集中整治,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抓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全国性整治项目,开展国有企业非标融资、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巩固“校园餐”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等成果,让群众进一步感到变化、得到实惠。坚持抓办案带全局,加大以案挖案、联合查办力度,坚决防止疲劳厌战、出现钝感。有序推动常态化治理,落实好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意见,推动集中攻坚向常态化治理过渡。

第五,强化政治巡察,着力发挥利剑作用。统筹运用巡察方式,优化巡察工作流程,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增强巡察震慑力。深化上下联动,健全完善力量统筹、资源整合、成果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提升巡察穿透力。统筹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抓好巡察整改会商、会审、评估、销号等工作,强化巡察推动力。

第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三化”水平。铸牢政治忠诚,抓好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忠诚教育、使命教育,做到政治过硬。提升业务素质,组织开展正确办案政绩观教育,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狠抓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深入实施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规范乡镇(街道)纪检专干管理,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做到能力过硬。积极担当作为,砥砺敢于斗争的作风,弘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涵养守正创新的作风,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做到作风过硬。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内部权力制约和管理监督机制,持续纠治机关政治亚文化,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零容忍,做到廉洁过硬。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8人,其中:行政编制216人,工勤人员编制11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与预算编制在职人数240人不一致,12月有7人在办理调入手续中未进入12月工资表册统计)。

离退休人员7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4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超编0辆(与预算编制实有车辆13辆不一致,预算编制时点后调拨入1辆业务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2,392,173.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392,173.4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79,796,653.40元,同比增加86.1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编制(具体数据涉敏),故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勤务津贴预算1,584,000.00元;二是在职实有人员增加1人及工资标准提高等原因,人员类预算增加2,744,158.40元;三是因公用经费压缩标准由压缩15%调整至压缩10%,运转类预算增加了468,495.00元;四是增加了对下转移支付审查调查市县经费项目33,000,000.00万元;五是增加了改造提升扩容项目25,000,000.00元;六是因办案数据中心建设、定盘载体优化及信息化建设改造、派驻机构集中办公改造、留置中心运维提升等原因审查调查经费项目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3,480,000.00元;七是因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及对村提级巡察等需要增加了委托业务费和差旅费1,520,000.00元;八是工程尾款支付完毕,本年减少了新建留置点经费项目8,0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2,392,173.40元,其中,本年收入172,392,173.4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392,173.4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79,796,653.40元,同比增加86.1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编制(具体数据涉敏),故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勤务津贴预算1,584,000.00元;二是在职实有人员增加1人及工资标准提高等原因,人员类预算增加2,744,158.40元;三是因公用经费压缩标准由压缩15%调整至压缩10%,运转类预算增加了468,495.00元;四是增加了对下转移支付审查调查市县经费项目33,000,000.00万元;五是增加了改造提升扩容项目25,000,000.00元;六是因办案数据中心建设、定盘载体优化及信息化建设改造、派驻机构集中办公改造、留置中心运维提升等原因审查调查经费项目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3,480,000.00元;七是因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及对村提级巡察等需要增加了委托业务费和差旅费1,520,000.00元;八是工程尾款支付完毕,本年减少了新建留置点经费项目8,0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392,173.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2,392,173.40元,其中:基本支出72,392,173.40元,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4,796,653.40元,同比增加7.1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编制(具体数据涉敏),故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勤务津贴预算1,584,000.00元;二是在职实有人员增加1人及工资标准提高等原因,人员类预算增加2,744,158.40元;三是因公用经费压缩标准由压缩15%调整至压缩10%,运转类预算增加了468,495.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0.00元,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75,000,000.00元,同比增加300.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了对下转移支付审查调查市县经费项目33,000,000.00万元;二是增加了改造提升扩容项目25,000,000.00元;三是因办案数据中心建设、定盘载体优化及信息化建设改造、派驻机构集中办公改造、留置中心运维提升等原因审查调查经费项目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3,480,000.00元;四是因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及对村提级巡察等需要增加了委托业务费和差旅费1,520,000.00元;五是工程尾款支付完毕,本年减少了新建留置点经费项目8,0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11款01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46,036,75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支出;

201类11款04项大案要案查处48,334,000.00元,主要用于审查调查工作及保障留置点正常运行等专项支出;

201类11款99项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1,830,000.00元,主要用于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改造提升扩容项目、巡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宣传及警示教育工作等专项支出;

208类05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94,554.0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工资支出、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69,529.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年度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缴费;

208类08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606.4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遗属补助;

210类11款01项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424,449.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171,549.00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14,22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3,365.00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02,147.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年初预算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33,000,000.00元,按功能科目分组,201类11款99项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3,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弥补办案设备购置、信息系统装备建设和办公办案经费支出等。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2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52,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76,000.00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46,000.00元,同比增长21.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0.00元,同比增长0.00%,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无变化原因: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减无变化。2025年实际执行数并无此支出,但综合考虑可能出现的出国追逃等突发情况制定2026年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00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0,000.00元,同比下降14.29%,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67次,共计接待350人次。

减少原因:在过紧日子的要求下,压减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86,000.00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56,000.00元,同比增长24.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80,000.00元,同比增长103.7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6,000.00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4,000.00元,同比下降3.1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与比上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1辆,主要是预算编制时点后调拨入一辆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

增长原因:因车辆老化,为保证办案安全计划处旧换新2辆执法执勤用车;在增加车辆数量的基础上,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按厉行节约的要求,仍适当压缩。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州本级年度安排项目6个,各项目预期完成绩效目标如下:

(一)州留置中心改造提升扩容经费项目安排25,00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6个,指标值:完成改造提升扩容项目建设=1项;验收合格率=100%;预算支出执行进度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持续提升留置工作点保障能力,满足审查调查需求;工程评价满意度≥95%;超工程终审结算总投资=否。实施红河州留置中心改造提升扩容项目,解决目前运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州留置中心综合保障能力。

(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纪律检查项目安排40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10个,指标值:开展各项专项监督检查次数≥5次;开展2026年度全州党风廉政考核1项;节假日纪律工作检查6项;监督检查任务完成率≥90%;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动作用;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能力;社会公众满意度≥85%;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财经规定,严格按预算支出;专项纪律检查差旅费标准≤州级机关差旅费综合定额标准。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各类工作纪律监督检查,营造干事创业更实的工作作风。

(三)州委巡察项目安排99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13个,指标值:开展常规巡察工作≥2轮;举办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会议次数≥2次;巡察工作动员培训≥100人次;会议出勤率≥95%;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督查整改率≥95%;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年度巡察工作完成及时率100%;巡察整改效果;党内监督实现情况;进一步提高巡察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巡察工作评价满意度≥85%;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财经规定,严格按预算支出。规范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

(四)州纪委监委宣传及警示教育项目安排2,44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17个,指标值:培训参加人次≥3000人次≥10天;反腐警示教育基地宣传教育人次≥300批10000人次;党风廉政建设电视栏目制作期数≥3期;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3部;发行纪检监察政策研究及宣传刊物4期;培训人员出勤率≥95%;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刊物制作每季度一期;公众号、外网运维全年正常运行时长≥8000小时;宣传教育内容知晓率≥85%;提高廉政思想意识、推动社会风气好转;教育培训参训人员满意度≥88%;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人员满意度≥88%;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财经规定,严格按预算支出;培训费标准≤州级机关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深化廉政教育,普及监察知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五)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项目安排38,17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14个,指标值:保障留置工作点安全运转100%;保证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的正常运行100%;案件安全责任零事故;开展对13县市办案安全检查次数≥2次;问题线索处置率100%;线索办结率≥70%;信访件分流率100%;按质按量完成上级指定交办案件≥95%;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12388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长≥2900小时;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最大限度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能力;接访群众满意度≥85%;留置工作点服务对象满意度≥85%,资金使用提升信访举报工作附加值和贡献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力争办案留置陪护人员、接访群众社会及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结办高质量的优质案件,形成震慑最大限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为我州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六)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市县经费项目(对下)安排33,00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9个,指标值:补助市县数量13个;补助市县金额3300.00元;专项资金监督检查≥2次;资金足额到位率≥100%;全州线索办结率≥70%;预算支出执行进度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满意度≥90%;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财经规定,严格按预算支出;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需求,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离休费、遗属补助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开支。

3.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按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5.巡察制度: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开展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355,668.0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培训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车改革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468,495.00元,同比增加5.2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人员增加,在职实有人员由239人增至240人,退休人员由69人增至74人,各核定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因公用经费压缩标准由压缩15%调整至压缩10%,公用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22,598,000.0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18,448,000.00元,同比增加444.53%,主要原因分析:因办案数据中心建设、定盘载体优化及信息化建设改造、派驻机构集中办公改造、留置中心运维提升、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及创建“清风红河”工作室等原因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红河州纪委监委资产总额350,021,255.34元,其中,流动资产55,266,682.30元,固定资产(净值)256,290,653.10元[固定资产(原值)304,550,323.4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8,259,670.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8,463,919.94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351,132.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622,197.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以捐赠方式处置资产22.00项,账面原值125 ,644.00元,未提完折旧发生处置费用3,268.70元,非报废报损方式处置);资产使用收入41,972.85元,其中出租资产200.9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1,972.85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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