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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lshwzcbj/2026-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3.管理全州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州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4.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州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州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5.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州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州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6.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粮食储备和物资能源储备科、规划建设科、财务审计科、安全发展科、执法督查局、人事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州军粮供应管理服务中心

2.红河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粮食安全根基持续夯实。一是牵头开展考核工作。扛牢政治责任,促成州政府召开2024年度省对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和2025年度省对州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会议,完成2024年度省对州、州对县市考核工作,推进2025年度省对州、州对县市考核工作。二是协调问题整改工作。结合省级反馈我州考核存在问题4个,促成州政府召开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会议,并牵头抓实整改。三是责任体系精细化落实。州与县市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细化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州级相关部门监督指导责任。

2.保供稳市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储备规模刚性落实。强化调控储备,健全储备粮轮换和调运机制,完成政府储备粮油任务。二是应急体系全域覆盖。建立粮食应急保障企业271家,涵盖供应、加工、储运、配送、应急保障全链条,构建起覆盖全域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三是军粮供应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军粮供应管理政策,及时兑现军粮差价补贴款。

3.流通秩序规范不断深化。一是严格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粮食流通“铁拳行动”,开展2025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和综合监督抽查工作,全州共办理粮食流通行政处罚案件58件,办理情况居全省州市第一。二是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应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同时,自2025年起将政府储备粮月度实地检查优化为信息化巡查8次、实地抽查6次,提升监管效率。三是确保粮油质量安全。通过开展春季、秋季质量定检,以及政府储备粮食出入库扦样检验工作,全年完成检验共172批次,所检验的项目及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四是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完成本年度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任务,制定粮食仓储危险作业安全教育范本,规范仓储管理。其间,开展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26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问题69条,整改完成率达100%。

4.应急保障效能稳步提升。一是物资储备科学布局。截至目前,红河州共代储省级救灾物资种类16种,共计96748件。储备管理州本级救灾物资种类12种,共计73915件。全州13县市共储备各类县市物资共计167441件,形成“省-州-县”三级储备网络。二是调运管理规范高效。州级、县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同当地运输公司签订装运输卸协议共计40余家。三是应急演练实战赋能。调拨州级物资参与州政府组织的“红震使命2025”地震应急演练。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培训和地震应急演练。

5.绿色仓储质效全面提高。推进设施升级,持续加大仓储设施投入力度,积极推进老旧仓房升级改造,全面提升科学储粮条件和绿色储粮水平。建水、泸西、弥勒等5县市企业积极申报绿色仓储提升项目并获得批复,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00万元和省级补助资金1362.06万元投入项目建设,目前5个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6.粮食产业实效持续显现。一是聚焦产业发展。品牌打造成果丰硕,今年7月12日至14日沈阳举行的第七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上,我州以云恢290稻米、滇屯502香米等优质特色“红米”为代表的“红河九红”系列产品受到关注和青睐,现场成交金额12.18万元,与省内外30家企业达成各类原粮、成品粮及九红产品采购和销售意向,签订合作协议12项,金额1541.5万元。二是产销合作纵深推进。红河粮油集团与黑龙江省五常市润美农业有限公司、个旧市大红屯与黑龙江省五常市磨盘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签约仪式上签订了粮食产销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与产粮大省的产销协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921,297.5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921,297.5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5,512.23元,下降0.25%,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1人,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公用经费等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921,297.53元,其中:本年收入46,921,297.5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921,297.5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4,193.17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1人,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公用经费等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921,297.5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921,297.53元,其中:基本支出8,556,18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307.00元,增加1.37%,主要原因是2026年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除外)从压减15%调整为压减10%;项目支出38,365,116.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9,500.17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2026年纳入预算的项目为7个,比上年减少3个,非刚性支出项目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65,144.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离休干部特需费、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及工作补助、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620.00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2,392.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0801死亡抚恤13,392.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遗属生活补助。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2,01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3,386.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7,23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025.00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大病补充统筹基金。

9.2210201住房公积金594,29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

10.2220101行政运行6,061,685.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和保障机关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

11.2220106 专项业务活动298,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红河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价格监测经费支出。

12.2220112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954,626.36元,主要用于州级承担新增挂账贷款利息和新新财务挂账利息支出。

13.2220113粮食财务挂账消化款8,351,806.00元,主要用于化解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本金。

14.2220115粮食风险基金1,600,000.00元,主要用于由州级承担各县市粮食风险基金配套支出部分。

15.2220401储备粮油补贴12,843,887.77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州级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贷款利息和成品粮油保管费补贴支出。

16.2220402储备粮油差价补贴12,414,841.4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州级储备粮轮换价差补贴支出。

17.2220511应急物资储备1,783,955.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救灾物资采购、仓库管理和各县市代储管理经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220511应急物资储备706,455.00元,主要用于州救灾物资各县市代储管理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6,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3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下降15.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过紧日子原则,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3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9.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3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9.9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过紧日子原则,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单位公用经费紧张,在预算细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时仅考虑的日常的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和其他杂项,未预留发生突发性故障可能需要支出的大额维修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红河州州级粮食风险基金及粮食财务挂账消化本金专项资金3456.52万元。总体目标:一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准确把握地方政府储备的功能定位,探索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机制,确保地方粮食储备、保供稳价、粮食风险基金、粮食安全等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性储备粮油监督。从数量落实、质量管理、账务管理、储粮安全、执法监管上从严从实管理储备粮油。三是加强与州财政、农发行红河州分行对接协调,做好政策性粮食历史财务挂账管理和消化处理工作,逐年化解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贷款本金,力争5年化解完。年度绩效目标为:1.按照省级下达红河州地方储备粮油规模总量完成州级储备粮油任务,储备粮中小麦和稻谷的储备量不低于70%,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储备量不低于90%;按照轮换计划对州级储备粮进行轮换,正常情况下轮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经批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轮换入库粮食为2025或2026年度生产的新粮。2.粮食入库具备质量检测报告,储备期间对储备粮的品质和质量进行自查,确保储备粮质量合格,完成储备粮抽检任务;储备粮轮换交易竞价机制有效执行,水分杂质减量具备核销手续。3.州级储备粮库点符合相关规定,承储企业对州级储备粮实时性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储存安全。4.粮食风险基金及粮食财务挂账本金消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公平公正、强化监督”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5.储备粮利费补贴及政策性挂账利息补贴兑付及时率达100%,逐年化解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贷款本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当年消化额度占上年挂账余额比重大于0。6.力争实现2026年地方储备粮粮食质量不发生安全事件;原粮价格未出现价格暴涨、粮食供应脱销断档的情况。7.承储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州级储备粮食安全保险;地方储备粮轮换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或买卖双方在线协商交易达到60%以上。8.承储企业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不低于90%。

(二)县市级储备粮食风险基金项目资金160万元。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准确把握地方政府储备的功能定位,发挥粮食风险基金在支持地方粮食储备、落实增储任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好收储、轮换、投放、监管等各项工作,确保地方粮食储备、保供稳价、粮食风险基金、粮食安全等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年度绩效目标为:1.按照州级下达的各县市储备粮油规模总量完成县市级储备粮油任务,储备粮中小麦和稻谷的储备量不低于70%,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储备量不低于90%;按照轮换计划对县市级储备粮进行轮换,正常情况下轮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轮换入库粮食为2025或2026年度生产的新粮。2.粮食入库具备质量检测报告,储备期间对储备粮的品质和质量进行自查,确保储备粮质量合格,完成储备粮抽检任务;储备粮轮换交易竞价机制有效执行,水分杂质减量具备核销手续。3.县市级储备粮库点符合相关规定,承储企业对县市级储备粮实时性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储存安全。4.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公平公正、强化监督”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5.储备粮利费补贴及新增财务挂账利息兑付及时率达100%。6.力争实现2026年地方储备粮粮食质量不发生安全事件;原粮价格未出现价格暴涨,粮食供应脱销断档的情况。7.承储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县市级储备粮食安全保险;地方储备粮轮换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或买卖双方在线协商交易达到60%以上。8.承储企业满意度不低于90%。

(三)红河州救灾物资采购及管理经费107.75万元。切实加强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按要求补充救灾物资储备,不断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完成救灾物资日常管护,加强库存物资规范化管理,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安全。年度绩效目标为:严格落实省、州救灾物资调拨指令,做好物资保障调运工作,确保救灾物资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州级救灾物资新购入库数量达到州应急管理局下达采购任务数,开展1次物资储备清查盘点,确保在库物资数量准确。采购物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采购物资验收通过率、采购任务完成率达100%。救灾物资发放及时、救灾物资补库及时、仓储设备维修,物资调运误差率小于调运物资总量的0.1%。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不低于80%;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不低于95%。同时,通过实施项目,确保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不断加强救灾物资规范化管理,有效保障灾情发生时救灾物资需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受灾群众满意度达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策性粮食:是指政府指定或者委托粮食经营者购买、储存、加工、销售,并给予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性支持的粮食,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储备粮。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离休费、遗属补助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42,69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529.00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2026年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除外)从压减15%调整为压减10%。主要用于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推进粮食监督检查、救灾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将经费细化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402,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8,300元,下降49.09%,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粮油质量检测费用标准变动,根据最新《红河州检验检测院收费目录》,结合2026年需要抽检任务数测算得2026年应付州检验检测院粮油质量检验检测费为340,200.00元,比上年减少;二是红河州冻猪肉储备智能划转州商务局,冻猪肉储备第三方监管经费减少60,000.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资产总额资产总额22,270,257.31元,其中,流动资产37,485.02元,固定资产(净值)882,973.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7,360.12元,其他资产21,342,438.9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56,784.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426.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1,536,22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200.87元;资产使用收入142,091.10元,其中出租资产650.4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42,091.1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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