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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rmzf/2025-0002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8700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全州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与信息科、一科、二科、三科。

所属单位1个,即红河州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定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全州各县(市)社会工作部门开展工作。

2.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3.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4.指导全州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州行业商户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5.指导“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6.负责全州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6,938,876.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938,876.2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中共红河州委社会工作部为2024年3月新组建部门,无上年预算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6,938,876.20元,其中:本年收入76,938,876.2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938,876.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中共红河州委社会工作部为2024年3月新组建部门,无上年预算数。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6,938,876.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6,938,876.20元,其中:基本支出3,460,260.20元,因为是新组建部门无上年对比数;项目支出73,478,616.00元,因为是新组建部门无上年对比数。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39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工作事务-行政运行2,569,886.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失业保险缴费、生育保险缴费、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福利费、职工工会费等方面的支出。

20139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工作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22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计划在州内举办1期全州社区干部示范培训班支出。

20139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工作事务-专业业务17,823,738.00元,主要用于居监委主任、宗教干事、武装干事补助2,829,020.00元;红河州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愿服务成果展示交流活动102,280.00元;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补助经费418,500.00元;边境县村(居)民小组党组织及人员补助6,448,000.00元;社会工作师补助资金1,192,000.00元;两企三新党组织专项经费(州本级)200,000.00元;两企三新党组织专项经费(补助下级)500,000.00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资金99,500.00元;社区干部生活补贴补助资金1,200,000.00元;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补助经费4,834,438.00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1,822.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211.20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3,826.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大病医疗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2,651.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9,896.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含退休人员)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01.00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48,867.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00248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55,606,658.00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大岗位制”基本待遇补助55,353,520.00元;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贴253,138.00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39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工作事务-专业业务17,421,958.00元,主要用于居监委主任、宗教干事、武装干事补助2,829,020.00元;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补助经费418,500.00元;边境县村(居)民小组党组织及人员补助6,448,000.00元;社会工作师补助资金1,192,000.00元;两企三新党组织专项经费(补助下级)500,000.00元;社区干部生活补贴补助资金1,200,000.00元;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补助经费4,834,438.00元。

2300248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55,606,658.00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大岗位制”基本待遇补助55,353,520.00元;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贴253,138.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0.00元,本部门是新组建部门无上年比较数。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红河州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本部门为新组建部门无上年比较数,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中共红河州委社会工作部为2024年3月新组建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0.00元,因此无对比数据。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红河州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334人次。

中共红河州委社会工作部为2024年3月新组建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0.00元,因此无对比数据。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红河州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本部门为新组建部门无上年对比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本部门为新组建部门无上年对比数。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中共红河州委社会工作部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因此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中共红河州委社会工作部共申报项目1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重点项目13个,财政预算安排73,478,616.00元,分别为:

(一)两企三新党组织专项经费(州本级)资金200,000.00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完成“两企三新”党组织党员经常性学习培训;二是做好“两企三新”组织党员发展、党组织覆盖质量、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健全完善“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制度机制;四是引导“两企三新”参与城市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红河州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愿服务成果展示交流活动资金 102,280.00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志愿服务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志愿者人数不低于红河州常住人口的17%。培养打造一批符合基层实际、解决实际困难的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做大我州志愿服务“典型蓄水池”“特色品牌库”“优秀项目库”,红河州志愿服务项目库中有成效、有亮点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不少于30个。

(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资金99,500.00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红河州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2023-2030年)》,鼓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进一步提高红河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过率,不断培育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高质量、精细化发展。

(四)红河州村(社区)干部示范培训班资金 48,220.00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提高村社区干部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治理服务能力,示范带动全州各县市抓好村社区干部培训,进一步夯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基层基础。

(五)居监委主任、宗教干事、武装干事补助资金2,829,020.00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20〕53号)文件及我州换届工作的通知(红办通〔2020〕67号)文件要求,增设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边境县村(社区)可设1名武装干事,宗教工作需要加强的村(社区)可设1名宗教干事,按照村(社区)副职保障期待遇。

(六)“两企三新”党组织专项经费(补助下级)500,000.00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党章、党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着眼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提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不断扩大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七)村(组)干部“大岗位制”基本待遇补助经费55,353,520.00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村干部补助州级按照全省2022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标准的20%,人员范围按照边境县每村5人,其他县市每村4人给予保障;村小组干部误工补助州级将州县两级承担部分按照个旧、开远、蒙自、建水、弥勒5县市50%,石屏、泸西、河口3县75%,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屏边补助100%的比例,人员按照每个村小组1人给予保障。

(八)社区干部生活补贴补助资金1,200,000.00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根据红办发〔2007〕95号文件要求,原则上按每个社区5人(总支书记、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委员两人),由州级财政按上述新固定生活补贴下限与原固定生活补贴下限(红办发〔2002〕85号、红办发〔2005〕79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标准)之差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州对县市的补助比例为: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弥勒20%;石屏、泸西、河口50%;红河、元阳、屏边、金平、绿春80%。保障社区干部安心社区建设,服务好居民需求,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九)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贴补助资金253,138.00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完成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贴的下拨,为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激发和调动村干部队伍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稳定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十)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补助资金4,834,438.00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激发和调动广大社区干部队伍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社区队伍结构,健全科学薪酬体系,提升职业归属感,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红河州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红民发〔2021〕121号),由州级财政对专职社区工作者基本报酬提标部分按每个社区9人给予配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以现行省规定的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00元的标准为基数,个人基本报酬(统一按照红河州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高于基数部分乘以补助比例州10%。

(十一)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补助经费 418,500.00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对全州277个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经费进行补助,州级以每个社区每年5,000.00元的30%进行补助。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服务好居民需求,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十二)边境县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务工补贴经费6,448,000.00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对边境县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年活动经费、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的月误工补贴补助资金的发放,进一步促进边疆党建长廊建设,强化边境地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维护边疆稳定、民族团结。

(十三)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补助 1,192,000.00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加强人才工作实施意见》(红发〔2015〕6号),对凡获得社会工作师及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由州级财政分别给予2000元及1000元奖励。目标1:逐步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目标2:抓好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两企三新:“两企”是指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三新”是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60,260.20元,因本部门是新组建部门,无上年对比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红河州委社会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520,735.81元,其中,流动资产5,822.92元,固定资产466,961.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7,951.20元,其他资产0.00元。本部门为新组建部门,无上年对比数据,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8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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