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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zsthjj/2025-000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000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精神规定。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本州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州生态环境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我部门共设置科室10个(正科级),包括:办公室、综合科(生态环境监测科、生态保护科、生态文明建设科)、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与宣教科、科技与规划科(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人事科。

(2)州生态环境局在13县市设立生态环境分局(正科级),作为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州生态环境局领导,承担各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3县市设立生态环境分局分别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在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南部县生态环境分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北部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各分局下设2个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3)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红编办〔2019〕33号)文件,原6家事业单位变更和成立为4家事业单位,分别是:1.红河州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中心;2.红河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3.红河州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4.红河州生态环境财务核算中心;5.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红编〔2022〕44号)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红河州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中心的批复,2022年同意新增一个事业单位,成立红河州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稳步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一)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全面、坚决、彻底整改大屯海违规建设人工岛问题。以典型案例为镜鉴,落实“积极、可行、科学、务实”的整改要求,立行立改,立即停止违规建设人工岛的行为,科学处置固体废物,促进大屯海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加大个旧市重金属污染治理。针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约谈红河州人民政府反馈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4个方面的问题,科学、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压实个旧等相关县市及州级部门的整改责任,督促全面推进重金属污染排查和整治。三是加快投诉举报件办理,严格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件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以解决9项涉及红河州的“生态为民”行动事项为标杆,抓紧组织整改并开展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确保投诉举报件整改到位、按时销号。

(二)着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集中精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细颗粒物和臭氧控制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稳步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扎实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等攻坚。持续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攻坚行动,努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二是集中精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督促指导各相关县市要尽快找准与脱劣密切相关的主要措施及具体工程项目,扎实开展劣Ⅴ类水体治理。针对异龙湖脱劣,加快异龙湖脱劣重点措施清单实施,加强截污治污,加快城镇0.32平方公里管网空白区清零、5个雨污合流区雨污分流,抓好异龙湖流域村庄雨污管网完善及配套工程(二期)建设,加快藻水分离,强化调补水。针对长桥海脱劣,加强截污治污,强化城区污水管网排查,及时整改错、漏接口;加快老旧城区的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加快犁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莲花塘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长桥海周边村庄截污提升改造项目,积极做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及流域养殖面源污染治理。针对大屯海脱劣,个旧市进一步完善大屯海流域截污治污与雨污分流体系建设,积极推进1360坑口出水治理,确保氟化物达标,制定排水补水方案,加快大屯海水质改善进程。针对倘甸双河入泸江口断面脱劣,加快大屯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加快鸡街和沙甸片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次干管、支管和老虎山、冲坡哨污水处理厂末端连接大红地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加快蒙自经开区综合保税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有效改善倘甸双河入泸江口断面水质。三是集中精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危险废物、尾矿库、废弃化学品、重金属“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的治理和管控,加快蒙自市、河口县“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推进云南华鼎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冶炼废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和国家区域性含砷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云南中心)项目建设。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管理数据库和监测体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分年度制定目标任务,不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规定,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不断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建立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制度。在生态保护修复上强化统一监管,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建设,加强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督察执法。开展全州生态状况、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评估,建立多层次评估体系。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保护修复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成效评估提供依据。三是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展馆。

(四)着力构建监测、监管、执法一体推进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一是持续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打造“红河绿剑”执法监管品牌,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创建,继续加大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力度。二是加快推进全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按照“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全面加强”的原则,全面提升个旧市、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等重点县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确保2025年底前河口县、绿春县生态环境监测站通过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逐步加强监测能力。三是持续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变末端治理为事前预防。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加强过程监管,变单纯执法为管帮并举。在依法严惩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偷排偷放高浓度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通过积极协调,构建起生态环境部门、企业、第三方专业公司常态化联动的技术帮扶平台,对辖区企业特别是新建项目的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全流程帮扶指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4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2人,其中:行政编制12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04人。在职实有4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3人。

车辆编制26辆,实有车辆45辆,超编19辆。部分分局存在车辆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配发环境执法监测、监察用车,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时,给予单位保留用车,但未核定车编,所以存在单位实有车辆数超编制数。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5,264,795.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597,357.2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6,667,438.38元。

与上年154,775,514.58元对比减少39,510,719.00元,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度减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33,196,377.91元,本年度为0元,较上年减少33,196,377.91元;2.上年度自有资金收入数为24,549,042.47元,本年度为16,667,438.38元,较上年度减少7,881,604.09元;3.根据《关于录用杨斌等 410 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红组通〔2024〕146 号)、《关于冯景雄等7名同志转任的通知》(公调字〔2024〕第1—2号)、《关于龙正亮等4名同志转任的通知》(公调字〔2024〕第1-54号)等通知,2024年通过公开招考、遴选等方式新增人员22人,2024年纳入预算在职人数为442人,2025年纳入预算在职人数为452人,增加10人,故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597,357.20元,其中:本年收入98,597,357.2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597,357.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97,030,094.20元对比增加1,567,263.00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关于录用杨斌等410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红组通〔2024〕146 号)、《关于冯景雄等7名同志转任的通知》(公调字〔2024〕第1—2号)、《关于龙正亮等4名同志转任的通知》(公调字〔2024〕第1-54号)等通知,2024年通过公开招考、遴选等方式新增人员22人,2024年纳入预算在职人数为442人,2025年纳入预算在职人数为452人,故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264,795.5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597,357.20元,其中:基本支出88,797,357.20元,与上年87,070,094.20对比增加1,727,263.00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关于录用杨斌等410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红组通〔2024〕146 号)、《关于冯景雄等7名同志转任的通知》(公调字〔2024〕第1—2号)、《关于龙正亮等4名同志转任的通知》(公调字〔2024〕第1-54号)等通知,2024年通过公开招考、遴选等方式新增人员22人,2024年纳入预算在职人数为442人,2025年纳入预算在职人数为452人,故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9,800,000.00元,与上年9,96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减少红河州生物多样性展览馆建设管理资金(200万元);减少滇南中心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0万元)两个项目,本年度增加红河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工作项目(50万元)、流域环境水质检测检验执法监管经费(150万元)两个项目;本年度红河州环境监测经费较上年增加24万元,红河州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经费较上年增加10万元,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与成效评估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32万元,红河州2025年度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技术支持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18万元,红河州节能环保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20万元,异龙湖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维(2025年度)经费较上年减少5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41,291.20元,210款卫生健康支出7,421,850.00元,211节能环保支出73,991,030.00元,221住房保障支出6,643,186.00元,具体如下: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1,31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805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9,705.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57,583.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17,706.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 抚恤-死亡抚恤支出54,987.2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75,654.00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226,028.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857,913.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2,255.00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出。

2110101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0,372,414.00元,主要用于保障州生态环境局及十三县市分局行政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110199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6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2025年度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技术支持项目经费360,000.00元。

2110203节能环保-环境监测与监察-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支出840,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项目经费。

2110299节能环保-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5,018,616.00元,主要用于保障州生态环境局及十三县市分局参公及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及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与成效评估项目经费1,140,000.00元。

2110302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水体支出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异龙湖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维(2025年度)经费3,500,000.00元、流域环境水质检测检验执法监管经费1,500,000.00元。

2110399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000,000.00元,用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500,000.00元、红河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工作项目500,000.00元。

2111101节能环保-污染减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1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环境监测经费440,000.00元、红河州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经费160,000.00元、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经费500,000.00元。

2119999节能环保-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节能环保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6,643,186.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61,807.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9,6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82,127.68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32,727.22元,较上年3,411,117.03元减少2,078,389.81元,下降60.9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75,000.00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根据《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起“三公”经费按照限额进行管理,本年度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6,000.00元,较上年1,356,259.00元增加减少1,090,259.00元,下降80.3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44次,共计接待2216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根据《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起“三公”经费按照限额进行管理,本年度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266,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66,727.22元,较上年1,979,858.03元减少913,130.81元,下降46.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6,727.22元,较上年减少913,130.81元,下降46.1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根据《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起“三公”经费按照限额进行管理,本年度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6,727.22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经费

项目目标总体目标(2025年—2027年)以提升红河州生态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及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为总体目标,依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加强生态环境网络和信息安全为主要建设内容,实现全州环境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基本建成,信息化水平位于全省各州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前列。全州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数据管理体系、业务应用体系、决策支撑能力、 安全管理机制全面建成。全面实现“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的目标。
预算年度(2025年)目标本次运维服务范围为单位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网络、网络安全及应用系统等,主要包括服务器、存储设备、机房设备、网络(安全)设备以及应用系统维护,安全设备病毒库及特征库更新、系统补丁升级、系统固件更新、数据容灾备份等。为红河州生态环境数据中心软硬件系统提供持续、稳定、安全的运维保障;保障红河州生态环境业务系统的数据安全及运行网络环境安全;在运维期内保障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不发生重大网络及数据安全事故。
绩效指标评(扣)分标准指标内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性质指标值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维护服务器=25台完成目标任务得5分,未完成得3分反映系统运维过程中服务器数量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维护存储设备=2套完成目标任务得5分,未完成得3分反映系统运维过程中存储设备数量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维护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37台完成目标任务得5分,未完成得3分反映系统运维过程中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数量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维护主要生态环境业务系统平台=2套完成目标任务得4分,未完成得2.5分反映系统运维过程中生态环境业务系统平台数量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机房基础物理环境设施设备=1项完成目标任务得4分,未完成得2.5分反映系统运维过程中机房基础物理环境设施数量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安全设备租赁=2台完成目标任务得4分,未完成得2.5分反映系统运维过程中安全设备租赁数量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系统等保测评=1个完成目标任务得4分,未完成得2.5分反映系统运维过程中系统等保测评数量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安全设备特征库升级=3台完成目标任务得4分,未完成得2.5分反映系统运维过程中安全设备特征库升级数量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保障信息系统软件功能正常率>=90%完成目标任务得10分,未完成得7分反映信息系统运维过程中对质量的控制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保障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率>=90%完成目标任务得10分,未完成得7分反映设备相关数据的保障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完成目标任务得5分,未完成得3分完成合同要求的服务内容及项目目标,反映通过验收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运维服务时间=1年完成目标任务得5分,未完成得3分项目服务时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50万元5分反映信息系统运维成本的控制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长>=350天完成目标任务得5分,未完成得3分反映信息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间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管理增量数据条数>=10000000条完成目标任务得5分,未完成得3分反映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对增量数据的管理情况(仅计算核心数据,原则上核心数据不超过5类)。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管理存量数据条数>=600000000条完成目标任务得5分,未完成得3分反映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对存量数据的管理情况(仅计算核心数据,原则上核心数据不超过5类)。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发生次数=0次完成目标任务得5分,未完成得3分反映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发生次数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使用人员满意度>=90%满意度指标达到90%以上得5分,未达到每低于1%扣1分实现对政府生态环境信息系统正常稳定安全运行,提升数据资源应用服务水平,强化对生态环境的管理手段,从而实现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最终目标。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运维服务方案

(二)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

项目目标总体目标(2025年—2027年)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提升行动方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排污许可综合评分方案》的通知、云环发〔2021〕20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实行排污许可证网上发放和管理,督促企业网上信息公开。建立联审机制,规范核发排污许可证,开展联合审查,做好现场核查,引入技术评估;进一步推进红河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的构建,有机衔接排污许可制度与其他管理制度,形成排污许可会审会签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机制,引导排污单位自查自纠,建立自检制度,做好排污许可证动态更新。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请、重新申请、变更、延续、撤销,开展排污许可管理专题培训。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到2027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制度效能有效发挥。
预算年度(2025年)目标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承担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技术评估工作。2025年申请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项目经费50万元,用于开展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技术评估工作,计划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300张,出具技术评估报告40个,开展现场核查20次,完成联合审查项目40个,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100%,排污许可管理专题培训3场,依法逐步将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绩效指标评(扣)分标准指标内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性质指标值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核发排污许可证数量>=300张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否则按完成比例打分。核发排污许可证总份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提升行动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出具技术评估报告>=40份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否则按完成比例打分。出具技术评估报告总份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提升行动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开展现场核查次数>=20次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否则按完成比例打分。开展现场核查总次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提升行动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联合审查项目>=40个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否则按完成比例打分。联合审查项目总个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提升行动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100%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否则按完成比例打分。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办理总份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提升行动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排污许可管理专题培训>=3场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否则按完成比例打分。排污许可管理专题培训总场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提升行动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依法逐步将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纳入排污许可管理=100%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否则按完成比例打分。依法逐步将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百分比《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提升行动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红河州排污企业信息化管理覆盖率=100%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否则按完成比例打分。反映红河州排污企业信息化管理覆盖率《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提升行动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期限<=20天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否则按完成比例打分。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期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提升行动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强化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网上信息公开=作用明显根据相关台账资料及问卷调查结果进行打分。强化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网上信息公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提升行动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网上排污许可证管理率=100%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否则按完成比例打分。网上排污许可证管理率。《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提升行动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排污许可证有效期=5年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否则按完成比例打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提升行动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办理排污许可证业务单位满意度>=90%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否则按完成比例打分。反映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提升行动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本年安排的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到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在养老保险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指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及补助。

5.节能环保支出:指节能环保相关支出,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用于保障单位在职职工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14,947.00元,与上年8,473,617.37元对比增加941,329.63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根据《关于录用杨斌等410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红组通〔2024〕146 号)、《关于冯景雄等7名同志转任的通知》(公调字〔2024〕第1—2号)、《关于龙正亮等4名同志转任的通知》(公调字〔2024〕第1-54号)等通知,2024年通过公开招考、遴选等方式新增人员22人,2024年纳入预算在职人数为442人,2025年纳入预算在职人数为452人,故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部门资产总额119,631,501.53元,其中,流动资产23,862,241.41元,固定资产66,865,302.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3,925,106.65元,无形资产4,978,850.9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004,160.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20,467.43元。处置车辆5辆(电动巡逻车),账面原值256,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425.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74,00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111


附件【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表202502120256274532025021702515599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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