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sthjjml/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700000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辖区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管责任。受弥勒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市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7.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城市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9.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承办州委、州政府,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1.弥勒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弥勒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个下属事业单位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针对大气污染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着重以臭氧控制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秋冬季重点治理PM2.5污染,夏季重点治理臭氧污染,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任务。
2.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以甸溪河水质提升为主线,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和巩固甸溪河扯龙桥上游26个排污口,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统筹协调,确保2025年全市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100%。
3.重点聚焦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加大涉重金属行业企业以及固体废物堆场排查整治力度,加快推进涉重金属污染防治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进一步总结典型经验,强化帮扶指导,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4.抓实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整改政治责任,把各级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整改放在第一位,正在整改的,建立台账、挂图作战,跟踪推进、强化督办,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已完成整改事项,严格对照整改标准和要求及时进行验收销号;对已销号的问题,进行定期“回头看”,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对交办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群众回访,严防反弹,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同时,加大力度认真梳理排查辖区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摸清底数、补齐短板,通过开展自纠自查,切实解决一批隐患问题和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5.为“十五五”开局夯实基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挖掘“美丽”元素,认真谋划“美丽”系列创建工作。二是认真落实《美丽红河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及项目清单》,积极配合弥勒产业园区开展低碳园区创建,加大力度督促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完成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履约,主动服务好弥勒红狮水泥4628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项目建设。三是高质量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充分依托弥勒市与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战略合作关系,以南盘江、甸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综合治理为主线,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继续申报弥勒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项目、臭氧源解析及溯源项目,积极争取监测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加快推进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磷尾气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申报;积极争取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弥勒市智慧城市二期项目中,主要从建立大气微站、地表水断面微站、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和配备便携式执法监测设备等方面进行谋划。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3辆(超编车辆为省级划拨车辆,无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94,11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30,888.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63,227.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0,245.50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有所减少,故2025年其他收入1,063,227.00元与2024年1,600,000.00元相比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94,115.00元,其中:本年收入7,094,115.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30,88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5,713,279.00元对比增加317,609.00元,主要原因为与2024年相比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调入财政全额保障人员3人,退休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94,115.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30,8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30,88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527.5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2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调入财政全额保障人员3人,退休1人,2024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财政全额保障29人,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财政全额保障31人,2025年增加了3人的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收入;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支出1,063,227.00元,与2024年支出1,971,081.50元对比减少了907,854.50元,主要原因是弥勒市财政安排用于支付2024年弥勒市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服务经费250,000.00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500,000.00元、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基地工作经费313,227.00元,与2024年相比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30,888.00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530.00元,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5,852.00元,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000.00元,用于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2,139.00元,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61,904.00元,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5,341.00元,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604.00元,其中:13,906.00元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7,698.00元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596,341.00元,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828,288.00元,用于监测站和监察大队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61,889.00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1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14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5,395.00元,较上年减少22,527.00元,下降13.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00.00元,较上年减少7,922.00元,下降24.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起“三公”经费按照限额进行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395.00元,较上年减少14,605.00元,下降10.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395.00元,较上年减少14,605.00元,下降10.8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下降原因为根据《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起“三公”经费按照限额进行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无此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11款-残疾人事业是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2081105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是反映残疾人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2110301款-大气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2110302-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是指反映给予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基本支出中的30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等,310资本性支出包括为完成部门职能工作所购置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等工作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13,18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358.00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调入财政全额保障人员3人,退休1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资产总额8,493,757.16元,其中,流动资产446,606.85元,固定资产7,165,647.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81,502.8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744.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542.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