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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sthjjpb/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900000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州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屏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屏边县生态环境监测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2025年度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持续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美丽屏边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感。

2.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确保2025年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完成州级“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99.4%以上)。二是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确保两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加强土壤污染调查和治理,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防治农用地土壤污染,确保粮食安全。

3.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大围山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生物安全;持续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强水土流失及荒漠化综合治理,提高生态功能。

4.强化环评服务,推动绿色发展。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发展;坚持重点项目环评提前介入、现场指导、跟进服务,确保项目环保要素保障到位,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5.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及执法监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考核,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全面满足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需要;强化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管,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6.积极谋划项目、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实施好中央专项补助资金366万元的《屏边县九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完成提级论证并入中央资金库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屏边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南溪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项目,积极协调项目落地,以项目实施,推动生态环境治理。

7.推动美丽红河建设。对照《美丽红河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重点任务及项目清单》要求,弘扬文化之美;依托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良好生态本底,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涵养生态之美;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治理项目为抓手,着力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弱项,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多领域美丽示范样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2辆。公务用车改革后,无行政公务用车及编制,所以车辆编制数为0辆。实有车辆2辆,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配发环境执法监测、监察用车,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时,给予单位保留用车,但未核定车编,所以,单位实有车辆数超编制数。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94,58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30,488.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64,100.0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00,149.00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4年7月新招录1人参公人员;2.2024年11月调出1人事业人员;3.2025年年中1人工勤人员退休;4.上年其他收入1,521,600.00元,与较上年对比减少457,5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30,488.00元,其中:本年收入3,830,48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30,48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0,149.00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4年7月新招录1人参公人员;2.2024年11月调出1人事业人员;3.2025年年中1人工勤人员退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94,588.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30,4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30,48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149.00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4年7月新招录1人参公人员;2.2024年11月调出1人事业人员;3.2025年年中1人工勤人员退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649.00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10.00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10.00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2,629.00元,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000.00元,用于支付2025年度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302,327.00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6,306.00元,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单位基本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6,063.00元,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6,052.00元,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906.00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在职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2,784,040.00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1,036,244.00元,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747,796.00元,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

221款住房保障支出294,472.00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294,472.00元,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福利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5,662.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662.68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15,500.00元,下降92.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61,500.00元,下降86.0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02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起“三公”经费按照限额进行管理,填报口径不一致,因此与上年存在较大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减少54,000.00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减少54,000.00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起“三公”经费按照限额进行管理,填报口径不一致,因此与上年存在较大变化。2025年,有所属事业单位监测、监察执法用车2辆,但不在编,与2024年一致,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因不在编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目前车辆管理及使用产生的费用主要从“其他交通费用”列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101款-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21款-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5,17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949.63元,增加13.76%,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7月新招录1人、正常人员工资晋升及岗位变动,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提高,按工资百分比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资产总额7,491,021.48元,其中,流动资产387,086.13元,固定资产6,861,576.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2,358.5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6,125.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3,789.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9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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