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sthjjjpf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1100000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精神制定规定。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本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作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接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承担县级生态环境局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在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
所属事业单位2个,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统一进行核算:
1、金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2、金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8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调查。
2.抓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督促各责任部门加快问题整改,确保按时完成问题整改。
3.持续加大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力度,开展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各项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严查处。
4.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持续加大和巩固创建成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
5.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围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重点行业生态环境突出隐患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
6.加大农村生态污水治理力度。以《金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2020—2035)》为引领,积极与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加大力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公务用车改革后,无行政公务用车及编制,所以车辆编制数为0辆。实有车辆3辆,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配发环境执法监测、监察用车,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时,给予单位保留用车,但未核定车编,所以,单位实有车辆数超编制数。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财务总收入3,062,69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57,691.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5,000.00元。
与上年收入3,460,446.07元对比减少397,755.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3,054,536.00元减少96,845.00元,减少3.17%,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工作调动调出人员2人(红环公调字〔2024〕1号调出公务员1人,红人社专调〔2024〕43号调出事业人员1人),红组通〔2024〕136号公务员退休1人,所以2025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人员工资、社保、医保、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减少;其他收入105,000.00元较上年35,600.00元增加69,400.00元,增加194.94%,原因为2024年有其他收入预算356,00.00元,其中:云南省辐射站运维费33,000.00元,专项资金账户利息收入2,000.00元,个税手续费返还600.00元。2025年其他收入预算105,000.00元,其中:生态县创建项目资金70,000.00元,云南省辐射站运维费33,000.00元,专项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500.00元,个税手续费返还5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财政拨款收入2,957,691.00元,其中:本年收入2,957,69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57,69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54,536.00元对比减少96,845.00元,减少3.17%,主要原因2024年因工作调动调出人员2人(红环公调字〔2024〕1号调出公务员1人,红人社专调〔2024〕43号调出事业人员1人),红组通〔2024〕136号公务员退休1人,所以2025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人员工资、社保、医保、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预算总支出3,062,691.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54,5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57,691.00元,与上年3,054,536.00元对比减少96,845.00元,减少3.17%,主要原因2024年因工作调动调出人员2人,公务员正常退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减少;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155.00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06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6,095.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259,812.00元,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8,031.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9,277.00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0,089.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15.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2,264,153.00元,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01行政运行660,455.00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务交通补贴等)及办公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3,980.00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金水河辐射自动站运维经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529,718.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及办公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29,571.00元,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229,571.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本年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0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800.00元,较上年290,600.00元减少280,800.00元,下降96.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800.00元,较上年134,000.00元减少124,200.00元,下降92.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0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起“三公”经费按照限额进行管理预算,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9,800.00元,与上年度预算公开填报口径不一致,因此较上年存在较大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减少156,600.00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56,600.00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为下属事业单位监测、监察执法用车3辆,与上年一致。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起“三公”经费按照限额进行管理预算,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与上年度预算公开填报口径不一致,因此较上年存在较大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本年度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4.基本支出中的30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等,310资本性支出包括为完成部门职能工作所购置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支出。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7,956.00元,与上年236,862.00元对比增加31,094.00元,原因为红组通〔2024〕146号新招考录用公务员1人,行政人员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资产总额4,937,444.08元,其中,流动资产94,898.59元,固定资产4,839,946.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98.7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5,916,217.5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8,773.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7,087.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1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