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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jwjw/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纪委监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2200000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纪委”)由党的红河州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红河州纪律检查机关;红河州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监委”)由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红河州监察机关。州纪委与州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红河州委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州监委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州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州委巡察机构是州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州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州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州委工作部门,州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州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州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州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省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州管企业、州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州委巡察机构贯彻州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10.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纪委监委纳入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数量为1个,由州纪委办公室负责单位的财务资金核算。委机关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22个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8个巡察机构(州委巡察办、州委第一至第七巡察组)。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下设信息督查科)、组织部(下设老干部管理科)、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下设法律顾问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至第十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具体是: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具体是:州委巡察办(州委巡视工作联络办),第一至第七州委巡察组。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红河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

2.红河州纪委监委小新寨工作点管理中心

3.红河州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州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深化“四个进一步探索”,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推动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走深走实,持续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持续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部署落实到位。紧盯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等落实情况,制定政治监督护航行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聚焦政治规矩、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抓监督,持续纠治“标签式”“浮萍式”“口号式”政治敷衍,坚决清除阻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着力防范和纠治贯彻执行中的政治偏差、目标落差、进度时差。

第二,持续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加强纪法教育、警示教育、政德教育,深化运用“清风宣讲团”教育辅导模式开展“党纪辅导课”“送纪法下基层”活动,用好身边人身边事,以案释纪、以案示警。严肃执纪问责,落实“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落实问责调查与容错纠错评估同步启动机制,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完善优化举报监督机制。

第三,持续加强风腐同查同治,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聚焦顶风违纪、隐形变异、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强化监督、深化治理,“小切口”纠治“四风”。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国企、能源、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棚改、供销社、文化遗产、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深化系统整治,坚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一起查,严查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和滥用职权、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等问题,“大纵深”惩贪治腐。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既查清审查调查对象和涉及其他公职人员“四风”问题,又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及时预警监督,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一体化”同查同治。

第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巩固协同联动、同题共答良好态势,紧盯县以下这一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加大包联督导、包保督办、下沉指导、带案下访等力度,对工作薄弱的蹲点督导、挂牌督办。保持集中攻坚、强力办案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治“蝇贪蚁腐”。释放行业治理、系统施治综合效能,持续深化“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和农机补贴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治理,扎实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因地制宜选择民生痛点难点开展整治。

第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精准发现解决问题。科学谋划巡察任务,加强纪巡融合,深化巡审联动,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增强工作质效。深化双反馈工作,落实整改成效评估测评、巡察建议书等制度,压实整改责任。做实对村巡察,总结提炼“抵边巡”“乡村一体巡”“重点村提级巡”和民族聚居村“双语巡”等经验做法并推广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六,持续扭住责任落实这个关键,推动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向纵深发展。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同向发力,督促强化“管业务必须强监管”理念,着力纠治监管缺失缺位问题。加强载体建设,组织开展党组织“一把手”专题述责述廉,用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调度推动、示范推动清廉建设工作指引,营造崇廉尚洁良好氛围。

第七,持续深化自身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强化政治铸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忠诚教育、情怀教育。强化改革赋能,深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持续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深化拓展各类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业务蓄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落实加强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强化作风聚能,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8人,其中,行政编制216人,工勤人员编制11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35人(与预算编制在职人数239人不一致,12月有4人在办理调入手续中未进入12月工资表册统计),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9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与预算编制实有车辆不一致,12月处置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2,595,52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595,520.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8,482,660.20元,同比增加10.0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勤务津贴)8,580,000.00元。二是在职实有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核定等增加1,374,296.20元;因退休人员增加,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增加320,000.00元。三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医疗保险支出减少1,231,636.00元。四是按“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项目经费56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595,520.00元,其中,本年收入92,595,52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595,52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8,482,660.20元,同比增加10.0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勤务津贴)8,580,000.00元。二是在职实有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核定等增加1,374,296.20元;因退休人员增加,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增加320,000.00元。三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医疗保险支出减少1,231,636.00元。四是按“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项目经费56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595,52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2,595,5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7,595,520.00元,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9,042,660.20元,同比增加15.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勤务津贴)8,580,000.00元。二是在职实有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核定等增加1,374,296.20元;因退休人员增加,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增加320,000.00元。三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医疗保险支出减少1,231,636.00元。项目支出25,000,000.00元,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减少560,000.00元,同比减少2.19%,主要原因分析:按“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11款01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43,590,31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支出;

201类11款04项大案要案查处23,270,000.00元,主要用于审查调查工作及保障留置点正常运行等专项支出;

201类11款99项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0,31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尾款支付、巡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宣传及警示教育工作等专项支出;

208类05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58,004.0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工资支出、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49,783.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年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缴费;

208类08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466.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遗属补助;

210类11款01项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286,666.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158,34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03,268.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5,34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162,337.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年初预算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54,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94,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30,000.00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40,000.00元,同比下降3.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0.00元,同比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

无变化原因: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减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00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50,000.00元,同比下降41.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5次,共计接待约500人次。

减少原因:在“过紧日子”的要求下,压减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30,000.00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0.00元,同比增长0.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0,000.00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0.00元,同比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0,000.00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0.00元,同比增长1.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2024年已计划处置后换新采购1辆执法执勤用车,因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4年委托采购计划已排满,未能完成实际采购,推至2025年采购),2025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增长原因:因办案量较大,适当调高车辆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州本级年度安排项目5个,各项目预期完成绩效目标如下:

(一)州纪委监委新建项目安排8,00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13个,指标值:完成本年建筑工程款支付(计划5年支付完毕)≥800.00万元;工程后续纠纷发生率≤5%;工程项目结算执行准确率=100%;工程款会计核算准确率≥95%;工程款结算手续合格率=100%;工程款结算及时性≥95%;工程完工后续工作及时率≥95%;预算支出执行进度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设计功能实现率≥98%;建筑(工程)综合使用率≥98%;持续提升保障能力,满足需求;工程评价满意度≥95%;工作人员满意度≥85%。

(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纪律检查项目安排40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8个,指标值:开展各项专项监督检查次数≥5次;开展2025年度全州党风廉政考核1项;节假日纪律工作检查6项;监督检查任务完成率≥90%;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动作用;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能力;社会公众满意度≥85%。

(三)州委巡察项目安排76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13个,指标值:开展常规巡察工作≥2轮;举办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会议次数≥2次;巡察工作动员培训≥200人次;巡察机构档案室达标建设=1项;会议出勤率≥95%;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督查整改率≥95%;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年度巡察工作完成及时率100%;通过巡视巡察发现解决一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巡察有效整改,保证党内监督有效实现;进一步提高巡察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巡察工作评价满意度≥85%。

(四)州纪委监委宣传及警示教育项目安排1,15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15个,指标值:培训参加人次≥3000人次≥10天;反腐警示教育基地宣传教育人次≥300批10000人次;党风廉政建设电视栏目制作期数≥3期;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3部;发行纪检监察政策研究及宣传刊物4期;培训人员出勤率≥95%;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刊物制作每季度一期;公众号、外网运维全年正常运行时长≥8000小时;宣传教育内容知晓率≥85%;增强廉政思想意识,推动社会风气好转;教育培训参训人员满意度≥88%;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人员满意度≥88%。深化廉政教育,普及监察知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增强廉政思想意识,推动社会风气好转。

(五)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项目安排14,69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14个,指标值:保障留置工作点安全运转;保证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的正常运行100%;案件安全责任零事故;开展对13县(市)办案安全检查次数≥2次;问题线索处置率100%;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年度结案率≥70%;信访件分流率100%;按质按量完成上级指定交办案件≥95%;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12388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长≥2900小时;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最大限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能力;接访群众满意度≥85%;工作点服务对象满意度≥85%,资金使用提升信访举报工作附加值和贡献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离休费、遗属补助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开支。

3.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按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5.巡察制度: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开展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887,173.0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培训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车改革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610,477.00元,同比增加7.3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人员增加,在职实有人员由233人增至239人(为预算编制口径数据,与12月工资表册统计数据不一致,有4人在办理调入手续中未进入12月工资表册统计),退休人员由61人增至69人,各核定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因经济科目调整,残疾人保障金支出380,000.00元,由人员经费调整为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纪委监委资产总额419,372,388.11元,其中,流动资产158,943,560.10元,固定资产(净值)255,668,456.01元[固定资产(原值)295,222,694.26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9,554,238.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760,372.00元,无形资产(净值)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43,075.65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7,712,334.71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539,214.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2,235.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48,2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0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16,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200.9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6,00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2200111


附件【预算公开表2025021002403295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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