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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ylbz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500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科、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

1.红河州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红河州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监测和评估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强化清廉医保建设这一主题。一是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党对医保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全州医保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加强清廉医保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决惩治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打造清正廉洁医保部门。三是强化医保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干部队伍梯队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学习能力、执行能力、攻坚能力、改革能力,深化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2.坚决守牢医保基金安全这一底线。一是加强基金预算管理。根据缴费基数、费率、参保人数、财政补助等因素全面、准确、完整编制预算,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预算。除国家、省、州政策调整外,各县市预算执行率误差需在±5%范围内。二是加强基金运行监测。要围绕参保、基金收支、基金流向、住院率、次均费用、报销比例、可支付月数以及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到位率等重点指标,开展常态化基金运行监测、分析和评估,精准掌握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运行风险,有效提升基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基金安全预警。州级按季通报医保基金收支、预算执行率、费用支出、DRG付费等重点指标,及时设置预警指标及预警级别,并根据不同级别风险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3.持续打造好“三个试点”。持续推进“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国家试点。做好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和参保信息完善工作。同时,聚焦重点群体,强化数据共享,强化未参保人员原因分析,精准开展参保扩面工作。持续推进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国家试点。推进DRG监管模块上线运行,持续优化审核规则、数据筛查模型、相关系统功能,通过改进参数和算法,有效提升大数据分析技术对DRG支付下常见违规行为的分析水平。

4.实施医保赋能六个专项行动。参保扩面攻坚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好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宣传到村到组到人,防止群众因不知晓政策而影响待遇。坚决完成年度参保目标,最大限度争取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加强与公安、教育、农业农村、税务等部门联动,做好数据共享比对,推进“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全面应用。精确实施DRG付费,探索医共体内转诊转院流程和结算管理办法,支持开展日间手术。加强医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监督,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拨款,严禁挤占、挪用。将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纳入州级专项检查重点。支付方式改革优化提能专项行动。通过组建DRG工作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家组、医保数据工作组,精准做好DRG预算、拨付、结算、清算工作,建立适应精神类疾病参保患者临床诊治需求的医保付费机制。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完善追溯码信息采集接口对接,不断扩大追溯码采集范围,全面完成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环节追溯码上传接入,做到“应传尽传、能传尽传”,不断提高追溯码扫码率,构建起坚实的药品追溯防线。

5.促进三项重点工作形成常态。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形成常态。一是推动集采扩面提质。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落实各级医保部门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年内药品累计集采数超过1000个。二是加强监测监管。依托云南省药品招采子系统,加强集采中选结果执行监控。三是推进定点药店药品价格比价。通过运用药品比价小程序、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价指数,进一步引导定点药店公平合理诚信定价,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购药权益。

持续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形成常态。一是推进专项检查全覆盖。按照县市间交叉互查的方式,推进州级组织开展的专项检查对县市全覆盖,二是提升监管质效。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监测分析,强化案件线索通报,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三是提升大数据赋能。提升智能监管能力,积极应用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强化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加强大数据技术应用,对医保资金使用、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异常情况进行精准识别,推动监管更加智能精准。

持续推进医保服务提质增效形成常态。一是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水平。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二是强化异地就医管理。加大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好“先备案、后结算”工作要求。实现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应纳尽纳”,方便患者就医。合理确定异地就医差异化报销政策,有序引导分级诊疗。三是加强医保信息化赋能。持续推进医保码推广应用,扩大医保“刷脸支付”覆盖面。深化医保电子处方流转便民用药服务应用,构建“网订店取”或“网订店送”的购药新模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参公编制26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4,477,76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477,764.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844,707.42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新增预算项目支出城乡医疗救助州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477,764.00元,其中:本年收入114,477,764.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477,764.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844,707.42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新增预算项目支出城乡医疗救助州级财政补助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477,764.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4,477,7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8,957,96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683.00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和社保基数调整;项目支出105,519,8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665,024.42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新增项目支出预算城乡医疗救助州级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550.00元,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7,027.00元,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99,973.00元,其中:349,973.00元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50,000.00元用于州级机关保健对象医疗保健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1,334.00元,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8,714.00元,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50,720.00元,其中:30,720.00元用于工伤保险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4,120,000.00元用于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85,249,500.00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15,460,300.00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州级财政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752,376.00元,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9,800.00元,用于医保核心业务网络运行保障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00,200.00元,其中:5,000.00元用于打击医疗保险基金欺诈骗保举报奖励,295,200.00元用于医保基金专项检查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65,270.00元,用于补助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300.00元,较上年减少154,700.00元,下降59.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2,,00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0元,下降12.5%,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000.00元,较上年减少84,000.00元,下降76.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325人次。

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医疗保障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300.00元,较上年减少64,700.00元,下降6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00.00元,较上年减少64,700.00元,下降64.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车辆运行费用。车辆运行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属于重大民生保障项目资金。总体绩效目标:持续推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优化待遇保障政策,持续落实待遇清单,确保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推动助力乡村振兴,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健全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参保居民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用于对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3、城乡医疗救助基金: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和社会各界捐赠等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专项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05,69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155.00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5,261,380.34元,其中,流动资产2,557,749.4元,固定资产2,573,780.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9,85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4,180.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32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500111

附件【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1110550678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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