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ztjj/2025-0000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1000000
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州中央、省属单位及州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财政提供下级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8个行政编制科室和4个事业编制中心、队),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统计科、信息技术科、社会和服务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法规与设计管理科、红河州统计局普查中心、红河州统计数据管理中心、红河州地方统计调查队、红河州经济监测研究中心(红河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红河州统计信息咨询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党建赋能,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深悟透、突出关键,抓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常态化学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设具有统计特色的党建品牌,认真履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统计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的管理,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营造巩固良好统计生态。
2.聚焦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实施好普查、调查工作。全力以赴做好“五经普”后续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好红河州1%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谋划做好红河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预算及相关筹备工作。
3.聚焦决策需要,持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水平。紧扣全州中心工作,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的统计信息。聚力纳规升限服务,与行业部门联动,加强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纳规升限申报工作。
4.聚焦责任落实,深入推进统计监督执纪。坚守“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统计生命线,坚持严字当头,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一以贯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决筑牢防惩统计造假堤坝。
5.聚焦规范高效,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正风肃纪。着力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业务培训指导,紧扣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一步提升机关事业单位、乡镇、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能力。持续抓好统计队伍素质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胆使用和褒奖勇于担当、肯干实干的干部,激励干部敢担当勇作为。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提升全州统计队伍能力素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31人(含事业工勤1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75,886.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475,886.7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3,726,909.00元对比减少251,022.30元,降低1.83%。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开展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上报和审核验收工作,保障经济普查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75,886.70元,其中:本年收入13,475,886.7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75,886.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3,726,909.00元对比减少251,022.30元,降低1.83%。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开展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上报和审核验收工作,保障经济普查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75,886.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475,886.70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5,886.70元,较上年11,226,909.00元减少51,022.30元,降低0.45%,主要原因分析:保障“三保”支出,适当减少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300,000.00元,较上年2,500,000.00元减少200,000.00元,降低8%,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开展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上报和审核验收工作,保障经济普查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501款行政运行”支出7,964,869.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务费、办公费、残疾人保障金、工会活动费、车辆运行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2.“2010504款信息事务”支出550,0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维护、全州统计系统网络专线租用费,保障网络安全所需设备、耗材和服务的支出。
3.“2010505款专项统计业务”支出1,100,0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工作支出。主要有:办公室政务管理、统计法治、统计执法、统计设计管理、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工业统计、生态能源统计、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统计、贸易外经统计、投资领域统计、农业农村统计、人口就业统计、社会科技文化统计、城市和县域经济统计、政府信息工作、名录库管理及相关工作、统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计教育科研共19项统计业务工作,包含40多个专业的定期报表和年报;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开展统计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统计人员业务和综合能力培训及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4.“2010507款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的支出。编印“五经普”公报、“五经普”年鉴和“五经普”文件汇编。
5.“2010508款统计抽样调查”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支出。2025年完成抽样调查数据登记、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共建共享机制,完成普查报告、专题分析、完成普查数据处理和评估发布。
6.“20105099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资料编印费(包括《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红河州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及其他统计资料编印等)。
7.“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6,184.00元,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费和离退休公用经费。
8.“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9,159.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0,613.7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2,02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2,831.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55,851.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982.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809,369.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红河州统计局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0,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1,300.00元,较上年164,000.00元减少72,700.00元,下降44.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90,000.00元减少70,000.00元,下降77.78%,本年预计安排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上年根据省统计局通知安排参加因公出国(境)1人,经费预算按照上级部门核算数据申报,本年按照本单位计划预算,费用降低。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000.00元,较上年12,000.00元减少1,000.00元,下降8.33%,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预计接待14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上年开展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接待费预算较高,本年开展红河州1%人口抽样调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300.00元,较上年62,000.00元减少1,700.00元,下降2.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300.00元,较上年62,000.00元减少1,700.00元,下降2.7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上年开展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高,本年开展红河州1%人口抽样调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略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名称:综合统计调查业务经费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推进各项统计改革,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统计新体系,以高质量的业务能力展示统计形象。
2.加大统计监测服务,推进实干兴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高经济监测、分析能力,精准研判经济走势,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科学调度、科学统筹提供信息依据。
3.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统。严格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严肃依法查处,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加强数据核查核实,着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程。
4.提升能力素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强党性、精业务、守纪律、勇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反映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基本支出:用于红河州统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物业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残保金、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支出。
3.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红河州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州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州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统计信息化建设、常规统计调查工作、统计资料编印、大型普查调查活动等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96,394.00元,较上年1,284,085.00元增加12,309.00元,增长0.96%,主要原因:调整工资基数总额增加,按照比例计提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统计局资产总额911,338.23元,其中,流动资产15,910.63元,固定资产842,053.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3,373.7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2,053.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8,538.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