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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jtyszhxzzfzd/2025-0000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7401100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受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委托,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远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作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辖区权限范围内公路、道路、水上、交通工程质量、交通工程造价和交通建设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辖区乡道、村道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通过赋权由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3)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协调地方铁路、民航行政执法工作。

(4)参与辖区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5)负责辖区内州管高速公路养护、服务监督执法工作及州管公路超限超载的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相关工作。

(7)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8)完成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法制监督中队、执法监督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行政检查,确保问题整改清零。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贯彻落实云南省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六条措施实施方案》、《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专项及工作重点,重点围绕班线客运、货物运输、网约车、出租车、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企业,开展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及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超载等违规经营行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清零。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行政检查16次,出动车辆16辆次,出动人员54人次,发现隐患问题69个,整改完成69个。联合县交警队向维修企业下发严禁非法改装告知书15份;向货运源头企业和货运企业下发严禁超限超载告知书6份;向二手车销售企业、租车企业等下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告知书5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4个(其中货运企业2个、蔓金高速水沟损毁1个、马堵山2号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1个),约谈企业5次12人次。

2.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范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违规数据分析通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在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主要职责的基础上,设专人负责对班线客运车、网约车进行车辆动态监控抽查,并通知企业闭环整改。目前,已发现问题94个,完成纠正整改94个。同时,每月底对3家网约车公司进行车辆轨迹大排查,对长期停车未营运车辆进行筛查,并将数据报县交警大队进行比对,根据比对结果认真调查,对核实故意拆监控逃避监管的驾驶员进行处罚。为了加强农客车和出租车监管,于2024年10月配合县交通局做好75辆农客车和100辆出租车动态监控设备安装,通过互联网+执法,纠正或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出租车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完成设备90%以上,预计年底前完成安装任务。

3.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通过日常巡查、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方式,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截至目前,出动执法车辆113辆次,执法人员530余人次,检查车辆959余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05起,其中道路客运领域案件41起,道路普通货运领域案件14起,出租车、网约车领域案件41起,教练车领域案件5起。

4.加强公路巡查力度,及时处理隐患及维护路产路权。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检查工作指引》制定《金平大队行政检查及公路巡查计划》,明确行政检查时间、范围及重点,根据辖区公路实际,制定县道、高速公路巡查计划,采用制作表格及线路图的方式标注县道及高速公路范围,明确巡查频次及巡查内容,采用实地巡查和电子巡查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发现路产路权损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公路安全通畅。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公路巡查15次,出动车辆15辆次,发现问题5个,完成整改5个,处理路产路权案件2件。

5.加强涉路工程监管,配合交通部门对公路上的施工项目进行事中事后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和公路畅通。全年共审查涉路工程7项,监督检查涉路工程10次。

6.加强水上交通专项整治,水上交通执法持续加强。严厉打击非法渡运等违法行为。全年共开展水上交通专项整治行动8次,查处水上交通违法案件2起。

7.加强驾培行业监管,提升驾培服务质量。一是督促落实各个驾驶员培训机构与每位教练员、学员签订培训合同;二是严把学员结业考核和学员培训记录审核关,对培训不合格、培训学时不够、内容不全的坚决不予签批。三是定期不定期开展驾培机构安全检查,重点对培训过程中教练员不在岗、不按教学大纲施教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四、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机动车驾驶培训理论教学多样化学习需求,推广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中的应用,到目前我县有1家驾校已报备推广网络远程理论教学。五是积极做好交管服务平台与驾驶培训计时监管平台传输学时对接应用工作,确保摩托车驾驶员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待州公安交警、交通指导和协调下完成”驾考”合作。提高培训和考试质量。2024年10月31日止共培训合格1164人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10,263.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10,263.0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686元 ,主要原因:医保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10,263.02元,其中:本年收入1,510,263.0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686.00元 ,主要原因:医保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10,263.0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10,263.02元,其中:基本支出1,510,263.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686.00元,主要原因分析:医保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140,666.0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为58,197.02元,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

3.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为100,299.00元,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4.210(类)11(款)03(项) 公务员医疗补助33,737.00元,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5.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21.00元,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其他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6.214(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为1,105,692.00元,用于我单位的基本支出。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105,499.00元,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本年无对下专项转入支付资金,该项无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528.4元,较上年减少55,606.02元,下降11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元,较上年减少800元,下降1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3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3,528.40元,较上年减少54,806.02元,下降125.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28.40元,较上年减少54,806.02元,下降125.9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本年无重点项目预算资金,该项无内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10,263.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686元。

主要原因分析:医保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资产总额57,052.32元,其中,流动资产13,046.71元,固定资产44,003.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16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3,852.5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7401100111


附件【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2025021211111967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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