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550-26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本级)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业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业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州情制订符合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实际的执行条例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指导全州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业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的经济管理和生态农业建设。
3.研究拟定全州农业产业政策,指导和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我州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方向发展。
4.编制全州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生产和生态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产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以及产业间和全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负责主管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审批、呈报以及检查、督促、验收、总结工作;调控和管理全州各项农业发展资金。
5.研究制定全州科技推广、农业队伍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试验、示范和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州农业系统的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6.负责全州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按职能负责农业资源、畜牧业资源、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
7.参与研究制定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补贴政策,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研究制定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计划;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州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州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
8.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产业产品的技术标准;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绿色食品的开发和管理;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产品、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州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9.负责全州农业涉外事务和科技交流一合作;组织实施红河州农业的外援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州农业对开放工作;负责全州热区开发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农业局机关下设16个科室、所属单位包括红河州农机安全监理所、红河州农经站、红河州植检植保站、红河州经济作物推广站场、红河州渔业管理站、红河州种子管理站、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河州分校、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13个事业单位。
(三)主要工作
2018年,力争全州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180万吨以上,肉类总产量增长5%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8%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8%以上。
(1)抓实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编制完成全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坚持发展农村生产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坚持农业农村优先、一二三产业融合、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保持乡村特色风貌,以培植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创新乡村社会治理、实施精准脱贫为主要抓手,着力拓宽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渠道,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让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2)抓实精准产业扶贫。认真贯彻落实省、州产业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抓好《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特色林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业,推动产业扶贫全覆盖,确保每户贫困户都有1项以上增收产业。推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培育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全覆盖等工作,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成效的长期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3)抓实产业培植。以北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三大版块”为载体,不断壮大“特色水果、特色蔬菜、生物药业、畜牧养殖、优质水稻、特色花卉”六大主导产业集群,做强做大特色产业。北部地区突出发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红河特色、云南样板、全国示范”的目标定位,着力打造蒙自草坝片区、开远大庄羊街片区、弥勒朋普片区、泸西金马和中大河片区、建水曲江片区等蔬菜产业带,打造蒙自甜石榴、建水酸甜石榴、石屏杨梅、弥勒葡萄、泸西高原梨等水果产业带,打造云恢290优质稻、冬马铃薯产业带,推动循环农业、高效节水农业和智慧农业,形成综合示范效应。南部地区以脱贫攻坚为统领,围绕优质、生态、安全目标,发挥屏边大围山、金平分水岭、绿春黄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优势,挖掘哈尼梯田文化内涵,科学布局产业、创新发展模式,以短养长、长短结合发展产业,高海拔地区重点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中药材产业,中海拔地区重点发展梯田红米、稻鱼鸭等绿色生态产业,低海拔地区重点发展冬早蔬菜、热带亚热带水果产业。红河干热河谷坚持生态保护和产业开发同步推进,立足独特丰富的热区资源、水能资源、土地资源和生物资源,培育发展芒果、柑橘等一批特早熟水果产业和冬早蔬菜基地,致力打造连接南北的绿色经济走廊和生态文明走廊。
(4)抓实主体培育。加大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服务、拓展营销市场等方面的支持,不断育强壮大农业小巨人、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培外引一批真心搞农业、真情带农民的大企业,培育新产业、激发新动能。支持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联社+农户”等模式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保护农户利益,形成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多元主体融合,着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全覆盖,让农户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衔接现代农业、分享成果。
(5)抓实大项目建设。继续抓实云南(红河)现代花卉产业园区、三百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项目见效、产业升级、群众得实惠。扩开思路,放大眼光,创新融资方式,打破行政区域界限,以“弥勒泸西一体化发展”、石屏建水“一湖两城”统筹规划和包装连片成带大项目,开展招商引资,干大项目,大干项目,建设农业综合体,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6)抓实产业大融合。依托农业基地和田园生态,建设一批“田园风光型”“原始景观型”“民族风情型”“农耕文化型”生态村庄,加快推进“农业+互联网”“农业+工业”“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打造一批“农业+特色小镇”“农业+新型城镇”“农业+田园生态”等“田园综合体”,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7)抓实设施建设。立足和遵循“基础设施跟着产业走”的思路,整合资金,实施基础设施与产业发展配套工程,加快生产基础条件的转变。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北部地区推进万亩以上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南部山区推进千亩连片高效节水灌溉,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推进8万亩连片高效节水灌溉。通过水、田、路、电、节水设施等建设,形成改造一片田地、提升一个产业、带动一个地方、树立一个典型的良好成效。
(8)抓实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保2018年6月基本完成,2018年年底全面完成。用活“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推行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等多种经营方式,规范有序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让农户的承包权稳下去、经营权活起来,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州委“13611”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两区一带一园”建设为载体,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发展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
2.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州委“一个融入、三个定位、三大战略、六大跨越”工作思路,立足三大板块(北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红河谷生物产业经济带建设)、突出六大产业(特色水果、特色蔬菜、生物药业、畜牧养殖、优质水稻、特色花卉)、依托六大抓手(抓基础设施建设、抓主导产业培植、抓经营主体培育、抓品牌打造及市场开拓、抓新型业态发展、抓技术服务保障),统筹推进全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3.基本原则:一是合理划分公益性事业和非公益性事业,保证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公益性事业;二是厉行节约、科学测算、从严控制各项支出;三是保证重点、关注民生、统筹兼顾,在尽量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对常规性、专项性工作给予适当安排;四是定员定额管理,核实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确保基本支出数据真实、完整。
4.编制方法:(1)根据州委、州政府建设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实施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要求。我局各单位根据全州农业发展的现状及我州农业发展的特色优势、市场需求,围绕着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环境友好的发展目标,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由州农业局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对拟申请财政扶持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绩效评估,筛选出一批基础条件好、对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促进作用明显的项目申报财政立项扶持。一些不可预测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如旱(涝)灾、重大病虫害(疫病)等,在编制预算时无法预测,一旦发生,只能特殊解决。(2)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同时应与我州财力相适应。因此我们要求各单位编制预算时,一要充分反映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对每一项工作,都要根据业务性质及消耗水平合理确定所需资金。二要考虑财力可能,财政收入每年增长的幅度是有限的,因此安排支出的增长幅度也很有限。在编制预算时,一定考虑上年总的支出水平,不盲目铺摊子编预算。三要对所申请的各项资金进行合理分类排序,让财政部门了解业务部门的主要任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3)精心安排项目支出。由于可用财力有限,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一是保障全州基础性、支撑性项目所需资金;二是根据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集中财力培植重点项目。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 离休3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25.99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725.9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723.1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2%;执法办案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收费成本补偿收入2.80万元,占总收入的0.08%。
支出为372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97万元,占总支出的28.34%;项目支出2670.02万元,占总支出的71.66%。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5.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7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3.1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0.33万元,项目支出2670.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68.3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07.7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4.4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提标。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6.6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8.7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中心集中管理。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91.6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93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82.5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16.00万元,主要是政策性调资,补发绩效工资,补发改革性补贴,压缩公用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6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8万元,主要是:(1)2017年预算执行数为2016年安排到州农业局机关使用的州级畜牧防疫体系建设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结转至2017年的支出2万元;(2)预算安排的科技转化服务类项目包含了局属单位及转移支付县市实施的畜牧技术推广50万元、绿色证书工程30万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0万元、“两杂”种子新品种技术引进及调运30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0万元,主要是预算安排的项目均为州属单位及县市实施的项目,上年局本级无此类执行数发生。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18年预算数为3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0万元,主要是预算安排的项目均为州属单位及县市实施的项目,上年局本级无此类执行数发生。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0万元,主要是预算安排的项目均为州属单位及县市实施的项目,上年局本级无此类执行数发生。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2018年预算数为200.0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00.02万元,主要是新增用于红河州“三百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基地”家庭农场贴息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18年预算数为3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0万元,主要是新增用于重点区域水稻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10.5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80.59万元,主要是:(1)2018年红河百万亩示范区经费预算比2017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597.01万元;(2)2017年预算执行数包含了2016年结转2017年执行数27.00万元; (3)2018年预算数中包含了州种子站专项业务费10.58万元。上述(1)-(2)+(3)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580.59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0万元,主要是新增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7.3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1.67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数以17年11月份公积金数为基数,未包含12月补发工资及调增工资补扣的公积金。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26.81万元,主要是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已完工,2018年未安排预算。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72.59万元,主要是2017年农业规划工作已完成,2018年未安排预算。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725.99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725.9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98.6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778.95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5.98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4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725.9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8.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7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40万元,资本性支出25.9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基本支出1055.97万元,财政拨款105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9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9.44万元、津贴补贴387.06万元、奖金19.95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养老保险91.6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20万元、住房公积金57.3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77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90万元、印刷费6.2万元、咨询费0.6万元、水费2.16万元、电费3.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63.36万元、维护费7.55万元、租赁费3.1万元、会议费7.74万元、培训费102.55万元、专用材料费81.85万元、劳务费9.25万元、工会经费8.25万元、福利费1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1.5万元、其他交通费61.0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232.9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4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41.34万元、退休费77.87万元、生活补助3.19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725.99万元。预算收入共3725.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25.99万元;预算支出共3725.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5.99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收入预算3725.9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收入107.79万元,占2.89%,较上年减少84.90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中心集中管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收入16.67万元,占0.44%,较上年减少522.6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中心集中管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收入91.64万元,占2.45%,较上年增加91.64万元,主要是上年未安排此类预算。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收入782.5万元,占21%,较上年减少57.03万元,主要是政策性调资,补发绩效工资,补发改革性补贴,压缩公用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收入160万元,占4.29%,与上年一致,主要包含畜牧科技推广经费50万元、绿色证书工程30万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0万元、“两杂”种子新品种技术引进及调运补贴30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收入100万元,占2.68%,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主要是畜牧防疫体系建设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减少20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收入30万元,占0.8%,与上年一致,主要是农产品安全检测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收入50万元,占1.34%,较上年数增加50万元,主要是上年在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中列支的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50万元,本年调整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收入200.02万元,占5.36%,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00.02万元,主要是新增红河州“三百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基地”家庭农场贴息。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项)收入30万元,占0.80%,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0万元,主要是新增重点区域水稻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收入2010.58万元,占53.96%,较上年减少3050万元,主要是:(1)2018年红河百万亩示范区经费预算比2017年预算减少3000万元;(2)上年在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中列支的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50万元,本年调整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列支。
1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收入100万元,占2.68%,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0万元,主要是新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收入57.37万元,占1.53%,较上年减少15.76万元,主要是改革性补贴统一调减为575元,造成缴费基数减少,故预算数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25.9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72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97万元,项目支出2670.02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07.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6.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91.64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82.5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16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10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支出3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支出5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支出200.02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项)支出3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2010.58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收入57.37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0.53万元,主要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变动,本年新增养老保险预算科目,住房公积金预算从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中。
2.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56万元,主要是压缩10%的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42.3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预算从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退休人员工资从2017年2月起纳入养老保险中心集中管理。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2670.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89.98万元,主要是:畜牧防疫体系建设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较上年减少20万元、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经费比上年减少3000万元,本年新增红河州“三百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基地”家庭农场贴息预算200.02万元、重点区域水稻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项目预算30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经费100万元。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1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运行维护费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规范公车油耗定额及维修管理,倡导公交出行而节约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是进一步强化接待管理,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及陪餐人员而降低接待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项,采购预算资金45.50万元。其中:1、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158205,金额26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政府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2、支出类型项目支出,数量2014,金额19.5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包含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3项,预算总额31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3项,金额31万元,购买方式询价及其他采购方式,承接主体企业及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局国有资产总额2619.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5.37万元,固定资产2022.3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4.91万元,主要用于:1、商品和服务支出134.91万元,其中:(1)公用经费47.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转的办公费、公务用车、水费、电费、物业管理、公务接待等支出;(2)职工教育经费6.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支出;(3)职工福利费10.3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支出;(4)工会经费8.25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州直机关工委工会经费及工会活动支出。(5)公务交通补贴61.02万元。(6)离退休公用经费2.06万元。
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2.9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压缩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10项,其中:
1、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项目三级指标—储备杂交玉米种子,指标值1.9万公斤,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农业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农计财〔2016〕28号)及项目实施方案。
2、农产品安全检测项目三级指标—完成定量检测样品,指标值150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农业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农计财〔2016〕28号)及项目实施方案。
3、农作物病虫害重点疫情预警及防治项目三级指标—防控面积,指标值130万亩,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农业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农计财〔2016〕28号)及项目实施方案。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成果抽检,指标值11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农业局关于印发《红河州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红财农(2016)25号及项目实施方案。
5、畜牧防疫体系建设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项目三级指标—家禽、生猪、牛、羊发病率,指标值控制在6%、5%、4%、3%以下,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农业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农计财〔2016〕28号)及项目实施方案。
6、畜牧科技推广经费项目三级指标—牛冻精改良、猪杂交改良 、推广青贮饲料、氨化饲料、畜牧科技培训,指标值14万头、105.9万胎、115.8万吨、39.53万吨、300人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农业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农计财〔2016〕28号)及项目实施方案。
7、绿色证书工程项目三级指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指标值250人,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农业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农计财〔2016〕28号)及项目实施方案。
8、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三级指标—培训农村劳动力,指标值3000人,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农业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农计财〔2016〕28号)及项目实施方案。
9、“两杂”种子新品种技术引进及调运补贴项目三级指标—推广区亩增粮食,指标值3%以上,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农业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农计财〔2016〕28号)及项目实施方案。
10、重点区域水稻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项目三级指标—示范区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指标值明显下降,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农业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农计财〔2016〕28号)及项目实施方案。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农业局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2项,其中:
1、红河州“三百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基地”家庭农场贴息项目三级指标—建设合作家庭农场,指标值50户,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农业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三百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基地”项目合作家庭农场贷款贴息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红农计财(2016)43号及项目实施方案。
2、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三级指标—蔬菜水果基地面积,指标值2.52万亩,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农业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产业培植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农联[2016]3号及项目实施方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农业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3、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上缴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管、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