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544-839
- 发布机构: 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河州分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12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河州分校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广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广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是围绕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人才的需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青年农场主培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农民成人学历教育等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全方位提高全州各族农民群众的综合素质,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农广校设有:校长室、副校长室、办公室、业务室、财务室、档案室。
(三)主要工作
1、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全州各级职能部门优化培训资源,提升服务质量,依托项目支撑和劳务产业政策,注重调整结构,合理引导流向,进一步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通过走技能促就业的道路,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化及二三产业转移就业。
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连续5年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了我国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以来,我州通过争取中央及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98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2410人、专业技能型300人、社会服务型920人、现代青年农场主200人次,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3150人。通过培训,提高了我州职业农民综合素质、生产经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使他们成为农业后继者,成为农业发展的领路人。2018年,全州计划争取中央、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825万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950人。其中,中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675万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250人,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150万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700人。
3、南部山区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的决定》(红发【2013】45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边疆农村群众惠民实事的意见》(红办发【2013】130号)、《红河州南部山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实施边疆农村群众惠民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红南开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实施实事惠民带动边疆农村群众增收脱贫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培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从业技能,增强其科技意识、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南部山区劳动者综合素质,提升南部山区劳动者务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从而推动当地特色产业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4、绿色证书及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按照调结构、建支柱、突特色、创品牌、增财源的经济发展思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需要,认真开展各类农业科技培训,如:绿色证书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科技直通车进村培训等,同时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开展各类培训,发放VCD光盘、图书资料等。培训内容涉及水稻、玉米、水果、蔬菜、药材、香料、养殖、油菜、灯盏花等实用技术。通过各种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提高了农民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5、大中专学历教育。积极支持各县校利用国家和地方资助政策,多渠道招生办学,提升招生吸引力,稳步扩大招生规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与上级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按照全州农业发展的“三大板块”“六大产业”“六大抓手”安排部署,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更适应当前形式和改革方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基本原则
2018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讲求绩效,确保重点。
(三)总体要求
2018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严格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以硬化预算约束为保障,突出绩效为核心,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2.0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4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总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支出为142.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支出30.37万元,占总支出的21.37%;农林水支出101.95万元,占总支出的71.75%;住房保障支出9.76万元,占总支出的6.86%。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70.85万元减少128.77万元,其中基本支142.08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1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14万元比增加10.97万元,主要是上年决算数不含退休人员2-12月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收入16.26万元,与上年执行数15.4万元对比增加0.86万元,主要是按国家规定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的支出。
3、农林水事务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收入101.9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132.66万元对比减少30.71万元,主要是取消执行自治州补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支出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9.7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9.48万元对比增加0.28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新增了一名职工。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2.08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42.0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基本支出142.08万元,财政拨款14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20.61万元,主要包括:本工资41.54万元、津贴补贴2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7万元、绩效工资29.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26万元、住房公积金9.7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7.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4万元、培训费1.1万元、工会经费1.46万元、福利费1.8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3.84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142.08万元。预算收入共142.0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08万元。无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预算支出共142.0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37万元、农林水支出10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6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收入预算142.08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11万元,占9.93%,较上年执行数3.14万元比增加10.97万元,主要是上年决算数不含退休人员2-12月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收入16.26万元,占11.44%,与上年执行数15.4万元对比增加0.86万元,主要是按国家规定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的支出。
3、农林水事务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收入101.95万元,占71.75%,与上年执行数132.66万元对比减少30.71万元,主要是取消执行自治州补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支出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9.76万元,占6.86%,较上年执行数9.48万元对比增加0.28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虽然减少,但本单位新增了一名职工。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红河州农广校预算总支出 142.0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4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30.3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支出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9.76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11万元,占9.93%,较上年执行数3.14万元比增加10.97万元,主要是上年决算数不含退休人员2-12月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收入16.26万元,占11.44%,与上年执行数15.4万元对比增加0.86万元,主要是按国家规定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的支出。
3、农林水事务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收入101.95万元,占71.75%,与上年执行数132.66万元对比减少30.71万元,主要是取消执行自治州补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支出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9.76万元,占6.86%,较上年执行数9.48万元对比增加0.28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虽然减少,但本单位新增了一名职工。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和2017年预算数对比,无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农广校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农广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动;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7年预算5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农广校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5万元,与2017年预算3.5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广校国有资产总额106.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93万元,固定资产79.67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农广校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