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535-39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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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8-03-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地震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地震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订全州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3.管理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
4.管理全州地震灾害预测工作;协助州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州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的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监督管理本州行政区划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初审工作。
6.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7.领导下属单位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的工作;协助县市党委、政府落实好县市地震工作机构的双重领导体制。
8.承办州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是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震害防御科、应急救援科三个科室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
(三)主要工作
1.坚持震情第一意识,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台站建设。已下达地震监测台站建设州级补助资金及省级项目资金的各有关县市地震局要积极行动起来,努力推进在建、拟建地震监测台站及其他建设工程。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做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测震台网建设工程及其他建设项目在我州规划建设的台站建设工作。
密切跟踪分析震情,加强本行政区及周边地震观测资料的分析研究,重视短临尤其是临震异常信息。要严格实行24小时震情值班,要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和异常核实工作规程,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各项异常变化,出现短临变化及时核实报告。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关于推进市县地震部门震情会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要按照《红河州地震局震情会商制度实施方案》开展好震情会商,各县市地震局,尤其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地震危险区县市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震情会商制度改革工作。
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工作在获取宏观异常信息、灾情速报和普及地震科普知识等方面的作用。
2.常抓不懈,进一步夯实震害防御基础。
抓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工作。全面贯彻实施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保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全覆盖,全面提高建筑物抗震性能。
抓好防震减灾示范创建工作。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着力提高学校和社区防震减灾能力,对已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要抓好巩固和提高工作,做到创建一个巩固一个,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抓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坚持重点时段宣传与平时宣传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部队、进家庭“七进”活动,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加强与宣传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站等公共媒体,播放、刊登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摘要、地震科普知识、抗震设防知识和地震应急知识。利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及时答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抓好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行业标准学习宣传。结合“放管服”、行政审批改革等,及时对修订的防震减灾法规进行宣传。全面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云南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等地震行业标准,为依法防震减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抓好抗震设防监管新要求的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的通知》(〔2016〕44号)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中震防发〔2017〕10 号精神,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认真落实好地震应急准备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州、县(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管理体系,规范管理,发挥好互联互通工程的效能。扎实开展好年度地震应急备震检查、督查工作。加强地震应急管理,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地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紧急避险能力和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强化舆情动态跟踪分析和正面宣传引导,做好应急队伍、技术装备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
4.积极完成州委、州政府、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省委、省政府对红河发展提出“四个更大贡献”的新要求,按照“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州委“13611”工作思路,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更适应当前形势和改革方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编制预算的基本原则是: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指导思想,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理财原则,采取有保有压的措施,统筹安排好各项支出。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共1个,为红河州地震局(含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含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含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1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4.09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7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4.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7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调资。
支出为37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09万元,占总支出的83.96%;项目支出60万元,占总支出的16.04%;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5.07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增资;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无变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5.31万元,其中基本支314.09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1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4.5万元,主要是退休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1.5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2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用支出增加。
3.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4(地震事务)01(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45.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5.5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4.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4(地震事务)04(地震监测)2018年预算数为6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不变。
5.221(住房保障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9.4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1万元,主要是公积金计算基数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74.09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74.0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58.4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93.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6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4.8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74.0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8.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6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4.8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基本支出314.09万元,财政拨款31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4.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58.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2.91万元、津贴补贴81.09万元、奖金4.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0万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21.86万元、改革性补贴16.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51万元、住房公积金19.4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7.97万元,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公用经费9.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工会经费2.84万元、福利费3.5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13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3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80万元,专项业务费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6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4.48万元、退休生活补助13.20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74.09万元。预算收入共374.0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0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支出共374.09万元,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5.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2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收入预算374.09万元,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18万元,占4.8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31.51万元,占8.42%;.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4(地震事务)01(行政运行)收入245.16万元,占65.54%;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4(地震事务)04(地震监测)收入60万元,占16.04%;221(住房保障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01(住房公积金)收入19.42万元,占5.19%。与上年对比增加5.07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增资。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4.0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7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09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31.51万元;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4(地震事务)01(行政运行)支出245.16万元;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4(地震事务)04(地震监测)支出60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01(住房公积金)支出19.42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18.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42万元,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养老保险中心支付。
2.2018年住房公积金预算19.42万元,较上年减少2.96万元,变动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变动。
3.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39.02万元,较上年增加27.58万元,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算。
4.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65万元,较上年增加0.87万元,变动原因是2018年办公费较上年减少0.53万元,2018年培训费较上年减少0.48万元,2018年工会经费较上年减少0.64万元,2018年福利费较上年减少0.81万元,2018年汽燃费较上年减少0.1万元,2018年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增加3.43万元。
综上,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314.09万元,与上年309.02万元对比增加5.07万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无变动。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和公车运维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地震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5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地震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动;运行维护费6.1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养护成本增加。该费用主要用于保障防震减灾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地震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省级及各地州市到我州调研、交流、指导的接待任务有可能增多。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项,采购预算资金18.62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3,金额1.62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支出类型项目支出,数量27,金额17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1项,预算总额4.8万元,其中:支出类型项目支出,数量4,金额4.8万元,购买方式询价,承接主体企业(机构),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地震局国有资产总额391.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58万元,固定资产332.8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8.4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3.72万元(含专项业务费4万元),培训费2.13万元,工会经费2.84万元,福利费3.54万元,汽燃费1.62万元,其他交通费13.8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87万元,变动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减少和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1项,其中:地震监测项目一级指标九个,指标值详见预算公开表(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工作计划安排》。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地震事务:反映地震有关事务的支出。
四、地震监测: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