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532-69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委组织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是州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研究和指导全州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州发展党员的规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2.研究提出县市、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部、委、办、局及其它列入州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管理州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承办部分干部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3.统一规划、综合指导全州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县级以上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等方面的具体组织工作;研究制定全州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方针和政策,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4.宏观指导全州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州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5.负责全州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州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6.研究和指导全州干部教育工作,拟定全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规划、综合指导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县市、各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协调搞好干部培训基地、各级党校及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7.负责全州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代州委管理州管专家、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8.指导全州退(离)休干部工作,管理州委老干部局。9.研究指导全州干部监督、审查和落实其它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负责党员、州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10.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州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部门(单位)设有:办公室、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调研室、人才办、信息科、党员教育管理科、大学生村官管理科、新闻和网络宣传办公室。
(三)主要工作
2018年全州组织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第八次党代会、州委八届三次全会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统筹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8+5”人才系列文件落地落实等各项任务,坚持实践实干实效,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实现红河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州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州委“13611”工作思路,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坚持依法理财、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基本原则: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州的相关规定,将单位全部收入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集中有限财力用于保障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实际效果。编制方法:2018年部门预算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和州委安排部署编制部门预算,具体方法如下:1.人员支出按实际数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按2017年11月实有人数的应发工资标准进行编制。2.公用支出按定额数编制。公用支出主要依据基础信息按照财政定额标准编制。对上报的预算相关数据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做好人员、车辆等重要基础信息的核实工作,确保公用支出预算真实、准确、完整。3.“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4.预算编制过程中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严格依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绩效评价及预算绩效目标监控结果,避免了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总体思路:依据红河州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州委工作安排部署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 5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69.57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416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9.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预算2581.29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新增项目南部六县生活补助2060万元,增加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和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项目经费256.01万元。
支出为416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4.96万元,占总支出的95.5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7.58万元,占总支出的3.30%;住房保障支出47.03万元,占总支出的1.12%。与上年对比增加预算2581.29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新增项目南部六县生活补助2060万元,增加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和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项目经费256.01万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9.57万元,其中基本支1198.57万元,出项目支出297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32012018年预算数为3984.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0132992018年预算数为2971万元,主要用于南部六县生活补助。
3.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离休干部补贴和公用经费、在职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4.22102-住房保障支出47.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169.57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4169.5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59.4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7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9万元,项目支出54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3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98万元,项目支出2423.01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4169.5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9.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9万元,项目支出54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3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98万元,项目支出2423.01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基本支出1198.57万元,财政拨款119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8.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659.4万元,主要包括:659.4万元(比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24.19万元,主要包括:124.19万元(比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4.98万元,主要包括:414.98万元(比如: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0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收支总预算4169.57万元。预算收入共4169.57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9.57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收入预算4169.57万元,其中:2013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3984.96万元;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58万元;22102-住房保障支出47.03万元。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69.5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16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57万元,项目支出2971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65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7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9万元,项目支出547.99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98万元,项目支出2423.01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由于规范津补贴,增加在职改革性补贴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退休人经费支出72.83万元,同时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经费75.32万元。
3.由于全州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2018年列入本部门预算,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经费353.80万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新增预算2个项目。
(1)南部六县生活补助经费2060.00万元。
(2)县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123.00万元。
2.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本年严格按照补助标准,根据实际人数列入预算,比上年年初增加了153.01万元。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依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工作实际,大力压缩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度减少25万元,下降26.04%。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州委组织部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近3年来的实际支出,拟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压缩预算0%,拟用于开展部领导因公出国(境)培训和考察学习工作。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州委组织部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压缩1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下级业务来往产生的费用。预算减少原因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十项规定和州十不准等规定要求的执行力度,修订完善《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做到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州委组织部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压缩50%。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机关机要通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原因为车改后部内仅保留1辆机要用车,公务用车主要通过平台派送。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资金1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5项,安排项目资金225万元,具体绩效情况如下: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18年对下项目共有4项,安排项目资金2746万元,具体绩效情况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老党员生活补助:指根据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财政局联发《关于对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实行定补的通知》(红组通〔2004〕61号)文件精神,在全州范围内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党员,每人每月给予一定生活补助的经费。
八、南部六县生活补助:指在红河州南部六县工作满10年、15年及以上并且考核称职或合格的在职在编在岗的县市财政供养人员,从文件下发开始,分别享受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