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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514-64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关于州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 项目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外办、省侨办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州的外事侨务工作,指导县(市)外事侨务工作。  

  2.归口管理指导全州外事侨务工作,组织开展外事侨务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办理州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在战略谋划、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外事管理、检查督办等方面为领导小组提供服务。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涉侨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涉侨事务;参与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州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重大涉侨捐赠监督工作。 

  4.负责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红河州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州委员会的对外事务,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 

  5.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统一办理全州派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上呈报告并负责申办护照和外国签证手续。归口管理涉港澳事务,负责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承办全州因公赴港澳审核报批工作;审核报批全州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交往事务,接待来访的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代表团(人士)。负责办理邀请外国(包括港澳地区)人员来红河州访问的上呈报告。 

  6.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红河州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和省外办安排部署,定期对中越边界(红河州段)进行联检。负责全州处级以上人员持中越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因公临时出入中越边境地区的审核或审批。 

  7.负责管理全州各级、各部门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承办有关领事业务,开展领事保护工作。 

  8.负责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以及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负责外国新闻媒体来州采访事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 

  9.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州内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国侨民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员以及其他外国人,参与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10.指导和管理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11.负责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州活动和州内民间组织的涉外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工作。 

  12.督促检查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全州侨务工作情况,向省侨办和州委、州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13.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红河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是综合科、涉外事务与礼宾科、边境事务科、侨务科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进一步拓展对外交往合作。认真组织完成好年度出访任务,务实节俭高效地做好来访接待工作。统筹好全州对外交往活动,落实好出访和会谈的后续工作。提质增量,积极推进友城工作的开展。二是进一步深化对越睦邻友好。加强与越方的协调联系,推进双方加强高层互访、经贸洽谈、文化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友好合作关系。三是进一步提高侨务工作水平。深入贯彻侨法,维护侨权侨益。深化与重点人士的联谊交往工作,涵养侨务资源,凝聚侨心侨力。积极引进侨团及慈善机构的项目和资金,加强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协调海外华商来州考察投资。抓好华文教育工作,推进我州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友好交流合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强边境管理。严格执行中越陆地边界管理“三个法律文件”,做好边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妥善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确保边境和谐稳定。落实境外非政府组织、外国记者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相关责任,做好跟踪服务,有效实施管理。加强周边形势研究,扩宽信息渠道,夯实工作基础。五是进一步强化涉外安全工作。加强公检法、外事、民政、公安边防、海关、检验检疫、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妥善处理涉外案件和我公民求助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公民境外防范风险意识。六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加强外事涉涉外队伍建设,抓好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编制2017年一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结合《红河州州本级2017年部门零基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规定,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过程中,我办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做到基础数据真实、重点工作突出,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预算编制主要是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的编制方法主要是加强基础信息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基础信息系统,按我办实有人数、车辆数上报后由州财政局根据定额标准核定预算数。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2。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1、2)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州外事侨务办公室财务总收入40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7.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7.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7.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7.09万元(本级财力407.0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0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3(款)”支出290.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保障机构运转的商品和服务支出、“208(类)-05(款)”支出94.53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21(类)-02(款)”支出22.46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7.0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9.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6.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6%。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0.14万元,增长37.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按国办发[2016]62号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提高艰边津贴标准、在职人员按每人每月300元增加临时性补贴、按应发工资总额的13.5%提高改革性补贴标准、公务用车改革发放交通补贴等增加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7万元,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67.5万元增加12.2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公务用车改革补贴。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三公”经费增减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1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3.33%;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3.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附件1.xlsx
附件【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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