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505-90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气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
2017年度红河州气象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气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气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国家气象系统各级管理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红河州气象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中国气象局制定下发的《地(市、州、盟)气象管理机构职责》(气发[2001]31号)赋予地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对可能遭受雷电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办云南省气象局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红河州气象局部门预算包括:红河州气象局预算、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预算。红河州气象局为中央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地方按差额拨款单位管理。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为地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气象局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07.3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07.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17年我单位预算总支出10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万元),占总支出的72.05%,项目支出3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00万元),占总支出的27.95%。
二、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红河州气象局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3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6.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了一个下属单位“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2017年我单位预算总支出10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3万元,占总支出的72.0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76.00万元,占98.28%,住房保障支出(类)1.33万元,占1.72%),项目支出3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服务(项)预算支出30.00万元),占总支出的27.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7年预算数为61.28万元,与2016年一致。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14.72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4.72万元,主要是2017年我局新增了一个下属单位“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16无预算。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与2016年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33万元,主要是2017年我局新增了一个下属单位“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16无预算。
三、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3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4.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生育保险。
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万元,主要包括:公积金。
四、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0.30元,比2016年增0.3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一个下属单位“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红编〔2015〕22号),2017年开始正式独立核算,2016年无“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10万元,比2016年增0.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20万元,比2016年增0.20万元。
五、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气象局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收支总预算107.33万元。
七、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收入预算10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33万元,占100.00%;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占0.00%。
八、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支出预算10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3万元,占总支出的72.05%,项目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27.95%。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红河州气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0元,比2016年增120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一个下属单位“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红编〔2015〕22号),2017年开始正式独立核算,,201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红河州气象局为中央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地方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新成立的“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所有办公设备由州气象局提供,暂无新增设备需求,故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6年11月30日红河州气象局共有车辆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为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原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是指红河州气象局在职和离退休人员部分地方性津补贴。
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基本支出是指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服务(项)项目支出是指红河州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用于全州人工增雨、人工防雹工作的通信指挥、培训、设备维护等日常开支。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保障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机构运转、正常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用于全州人工增雨、人工防雹工作的通信指挥、培训、设备维护等日常开支。
九、双重领导。又称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指给予气象部门施行“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计划财务保障施行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双重保障的体制。其特点在于气象部门的财政预算资金,不因其为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而全部有中央财政予以安排,涉及地方气象事业的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