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nkj/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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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03-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垦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红河州农垦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垦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垦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门 红河州农垦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州农垦局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省州有关农垦改革的方针政策,配合州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协调各县做好各农场改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垦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垦区改革工作,指导垦区橡胶产业发展工作,承办红河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红河州农垦局的通知》(红机编〔2011〕65号)和《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州农垦局机构彝族自治州农垦局,为红河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全编制事项的批复》(红机编〔2011〕66号),设立红河州哈尼族额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为19名,其中:处级5名,科级及以下12名,工勤人员2名。农垦局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体制改革科、产业发展科。
(二)主要工作重点
1.深入学习,认真起草好《关于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33号、云发〔2016〕15号和全省深化农垦改革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广泛开展调研,推进农垦改革发展,认真做好我州农垦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经过八届州委第7次常委会进行了审议通过,于11月21日下发正式文件。
2.加强重点项目实施,努力改善民生。一是落实2016年危房改造190户全面开工,争取补助资金285万元;二是争取天然橡胶基地建设资金1167万元,更新胶园1580亩;三是争取农场道路建设资金505万元,正在组织实施;四是特色农业技术试验项目资金100万元。有力地改变了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抓好“四园一场”建设工作。建设生态胶园5670亩,2016年新增3633亩,比常规胶园增收1000元/亩以上;垦区建设各类示范项目19个,农场庄园建设项目8个,预计投资5亿元。
(四)实施精准扶贫,切实保障垦区民生。对系统内509户1326人特殊贫困人口制定了脱贫计划和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派驻一名精准扶贫队员,争取投入资金投入用于修缮生产道路、种苗补助、辅导培训。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6年州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5]91号)文件精神,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0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2017部门编制: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红河州农垦局的通知》(红机编〔2011〕65号)和《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州农垦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红机编〔2011〕66号),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为红河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为19名,其中:处级5名,科级及以下12名,工勤人员2名。农垦局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体制改革科、产业发展科。 2017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三、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红河州农垦局的通知》(红机编〔2011〕65号)和《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州农垦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红机编〔2011〕66号),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为红河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全额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为19名,其中:处级5名,科级及以下12名,工勤人员2名。农垦局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体制改革科、产业发展科。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6年在职人员年底18人,退休1人。离退休由年初52人减少51人,死亡2人。
2016年车改前实有车辆编制3辆,车改后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垦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红河州农垦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红河州年农垦局财务总收入67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9.4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红河州农垦局财政拨款收入679.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9.4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9.41万元(本级财力679.41万元)。
2017年红河州农垦局预算总支出67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4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支出分别列“213(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2130105的支出、“213(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农林水-农业-农垦运行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40万元,农林水支出302.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2080502(款)”支出,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13(类)-2130105(款)”支出,主要反映农垦运行的支出、221(类)-2210201(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农垦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9.4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6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4%。人均2.08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财政预算安排。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6%。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
2、农林水支出30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6%。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和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3、住房保障支出2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其他重要事项及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农垦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6.50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无年初预算采购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野外放归、巡护,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红河州农垦局
2017年2月24日
附件【附件7.xls】
附件【附件10.xls】
附件【红河州农垦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