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441-19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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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03-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
关于红河州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 项目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关于红河州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单位为与州级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从我州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以理顺组织体制,抓好开放办社,强化服务功能,搞活商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点,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成为把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连接的纽带。至2016年12月在职在编人数为28人,其中:公务员25人,工勤人员3人。根据红财预〔2016〕14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实际,特编制此说明。
2017年重点工作: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州供销社综合改革。
3.进一步加快红河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切实提升供销社农资经营服务水平。
4.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的辐射带动功能。
5.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全州供销社社有企业转型升级。
6.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壮大供销社新型业态,促进全州农村流通服务转型升级。
7.充分发挥供销社资源性优势,进一步推进现代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南部山区开发和精准扶贫攻坚工作。
8.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保驾护航。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州本级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相关财务制度、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定员定额标准等规定,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工资性支出和部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需要。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理财的原则。增强预算编制法律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有关法律编制部门预算,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二是坚持实事求是,节约、效益的原则。增强支出绩效意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坚持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四是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财务收支规定,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合理安排使用好各项资金;五是坚持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2017年零基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编制部门预算。
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单位,在业务开展中,除财政核拨正常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外,无其它任何收费项目,因此部门预算编制主要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其编制依据主要是: 红财预〔2016〕14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编制方法及重点:以本单位2016年12月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及2016年实际开支为基础,按照红财预〔2016〕140号号文件规定的预算编制方法进行编制。预算编制的重点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性支出和“供销社发展资金”、“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站维护费”。此预算不包含会议经费预算。每年一次的部门工作会议待召开时再编制会议经费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6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州供销社财务总收入74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0.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6.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0.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5.2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0.97万元(本级财力740.9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97万元,占总支出的79.76%,项目支出150万元,占总支出的20.2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1602-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21602-17”-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主要反映单位“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站维护费”,“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主要反映单位供销发展资金项目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0.9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4%。(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0.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3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调整工资收入和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为完成供销社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2160217款收支预算50万元,此项经费为“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维护费州本级”补助50万元。 2160299款收支预算100万元,此项经费为“供销发展资金州本级”100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
少300万元,主要为2017年财政压缩对下级项目开支,缩减了本部门的项目资金。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7年红河州供销合作社“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5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合计45万元。2017年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5万元,下降10%,主要为2016年6月开始,州级行政部门已进行部门公车制度改革,州供销合作社原有2辆公务用车已划归州级公务用车平台,本单位养护公务车费用相应减少,所以2017年经费预算较上年经费减少5万元。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7.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性支出均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因在编制预算时,基本支出由预算编制系统根据部门人员情况自动生成,无法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项目;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计安排政府采购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更新2.5万元;召开部门工作会议购买服务支出2.5万元。
六、名词解释
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维护费:红河农产品信息网是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红河州农产品信息网的通知》(红政发〔2003〕50号),由州供销合作社负责承建和管理维护的一个面向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乡村农户的专业化信息服务平台。旨在宣传和推介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打造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解决好农产品卖难、卖好问题,促进我州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用信息化推动农业向产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供销发展资金:为改善我州“三农”融资环境,加快推进我州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4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设立 “供销发展资金”。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2.红河州供销合作社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3.红河州供销合作社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附件【红河州供销合作社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