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430-58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编制方法、总体思路
第四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五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 项目支出情况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七部分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关于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州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全州医疗卫生计生工作,
具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对辖区内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等职能。同时还具有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红河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州干部保健委员会和州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州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2017年红河州卫计委重点目标任务及“零基预算”正常经费定额标准,以及全州农村卫生基本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保健、艾滋病防治、爱国卫生运动、“美丽家园”行动计划中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建设目标、计生工作、人才培养等卫生计生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更适应当前形势和改革方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真实科学。部门预算的编制要符合《预算法》的要求,数据真实准确。
2、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预算,统筹使用各类资金。
3、规划约束,讲求绩效。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民生优先,确保重点。预算安排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项目;着力保障州委、州政府决定实施的重点支持项目。
三、编制方法、总体思路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预算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总目标,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宗旨,以提高群众健康素质为主要目标,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高全州各族群众健康素质,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使全州人民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为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州医疗体制改革实际情况和全州防病治病及计生工作的需要,以促进全州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的。其基本原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坚持有保有压,确保重点民生资金的原则;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四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有12个,分别是:红河州卫生和
计生委机关、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红河州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红河州中心血站、红河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部门在职在编人数2245人,其中:行政(含参公单位)编制人员85人、事业人员编制2146人、工勤人员编制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9人,财政部分供养2049人。离退休人员888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879人。遗属12人。临时工14人。车辆编制数8辆,实有车辆90辆,其中,编制内实有数2辆,其余车辆为医疗卫生专业用车。
第五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财务总收入20154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129.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00万元,上级配套173395.05万元,单位自筹事业收入217.5万元。
2017年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455.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138.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16.5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929.922万元(本级财力26129.92万元,专项收入23138.66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3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990.9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80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154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24.42万元,占总支出的87.24%,项目支出180818.05万元,占总支出的11.4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社会保障5894.58支出,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3492.66万元,主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业务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55.23万元,主要为职工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1800万元,主要为政府性基金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卫计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24.4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6.0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99%。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卫计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818.05万元,主要有:艾滋病防治经费、新型农村农村合作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各种传染病防治防疫、妇幼卫生(含降消项目、高危孕产妇救治)、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乡村医生报酬补助、干部保健经费、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等其他医疗卫生支出及公共卫生基本服务项目经费。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纳入2017年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编报的单位共有7个单位,分别是:红河州卫生和计生委机关、红河州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红河州中心血站、红河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红河州卫生和计生委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
算46万元,主要是参加由省级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到国外进行学习交流及州级组织的出境考察学习所需费用。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比2016年预算拟安排增加11万元,增加幅度为31.43%。主要原因是2017年省级相关部门拟安排出国学习考察二次,州级拟安排出(境)组织相关部门及医疗卫生系统领导学习考察一次,所以费用安排有所增加。
二、 公务接待费
2017年红河州卫生和计生委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64.93万元,比上年减少24.66万元。减幅为27.5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各级专家组对卫生计生各项目标考核、督查工作,妇幼、疾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专业部门对各县市进行督导及指导工作、公共卫生项目考核、督导,对县(市)乡级卫生计生部门布置业务工作及业务培训中产生的费用。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红河州卫生和计生委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
护费302.24万元,比上年减少70.91万元,减幅为19%。其中:购置经费30万元比上年减少50万元,减幅为62.50%,主要是中心血站购置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24万元,比上年减少20.91万元,减幅为7.13%。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急救、献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农村孕产妇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防治艾滋病、基本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测、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的指导、督导,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行政运行(2100101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0199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款):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主要是督导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00410款):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款):反映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七部分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129.92万元,比2016年的23272.08万元增加2857.84万元,增加12.28%。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129.92万元,比2016年的23272.08万元增加12.28%。其中:基本支出18706.92万元比2016年的17341.4万元增加1365.52万元增7.87%,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调资。项目支出7423万元比2016年的9510万元减少2087万元减21.95%,造成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安排州计划生育事业费2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配套资金587万元、标准化卫生室卫生院建设资金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68.92万元比2016年686.08万元增加182.84万元增26.65%,其中:办公费45万元,培训费6.74万元,工会经费8.99万元,福利费11.23万元,公务交通费60.25万元,专项业务费60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拟安排5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救护车辆等货物类,用于购买运行维护、物业管理等服务。
附件【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