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429-24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事业编制51人。在职实有10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8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退休15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5辆。
根据州人民政府规定,我单位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3)指导县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以及食安委的工作。
(4)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的重点工作,围绕以下工作开展,目标为保障全州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1.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2.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3.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及检验工作;4.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5.食品药品宣传工作;6.信息化建设工作;7.药品不良反应及滥用监测。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预算表
2011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调整下划,我局由省垂直管理改为州政府管理。2016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将按照州委、州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继续履行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监测。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预算是根据我单位的职能,结合我州的实际情况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以保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质量,确保我州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需要进行编制的。其基本原则是根据《预算法》和《预算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坚持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的原则;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预算相关表格见附表。
附件1-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附件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附件1-3基本支出预算表 |
附件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附件1-5部门收支总表 |
附件1-6部门收入总表 |
附件1-7部门支出总表 |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1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8万元。比2016年预算收入1211.11万元增加了416.8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医疗保险及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8万元(本级财力1600.2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3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4.8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万元,占总支出的93.86%,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6.14%。
(一) 基本支出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086.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即机关运行经费226.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80%。
2.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原因是支出不确定所以在预算编制时未列支出,待实际支出时按相关规定办理。
3.“三公”经费说明。2017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万元减少25万元,减少了18.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尽力压缩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27万元,比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29万元减少2万元, 减少了6.90%。费用用于省食药局组团的因公出国(境)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8万元。比2016年预算58万元减少了20万元,减少了34.4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出主要用于保障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预算48万元减少3万元,减少6.25%。主要用于接待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日常及专项整治工作及相关督查工作产生的费用。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完成2017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具体明细工作见上述重点工作明细),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及上级补助等相关收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及下层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