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412-14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地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地震局2017年部门预算
关于红河州地震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 红河州地震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地震局2017年预算情况表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速算编制情况
二、基本原则
三、收入情况说明
四、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地震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订全州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3.管理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
4.管理全州地震灾害预测工作;协助州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州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的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监督管理本州行政区划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初审工作。
6.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7.领导下属单位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的工作;协助县市党委、政府落实好县市地震工作机构的双重领导体制。
8.承办州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红河州地震局(含红河州地震监测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含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红河州地震监测中心)。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 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地震局2017年度预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有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结合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采用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压缩一般,突出重点”的方针,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并安排好各项重点支出。
2.基本原则
(1)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2)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3)综合预算的原则,统筹安排部门预算。。
(4)“零基预算”的原则。
(5)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
(6)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9.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9.0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9.02万元(本级财力369.02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02万元,占总支出的84%,项目支出60万元,占总支出的1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4(地震事务)”支出,主要反映地震事务的支出308.22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38.42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支出,主要反映住房改革支出的支出22.38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用于保障红河州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4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气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与上年189.78万元对比增21.66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调资等。
2.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建设、地震应急管理)工作的经费支出60万元,如震情跟踪,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执法检查等开支。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三公”经费
红河州地震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1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红河州地震局采购预算拟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应急装备等。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6.78万元,其中:办公费14.25万元,培训费2.61万元,工会经费3.48万元,福利费4.35万元,汽燃费1.72万元,其他交通费10.3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地震事务,反应地震有关事务的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应行政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地震监测,反应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红河州地震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