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343-7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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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03-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关于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州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17部门预算编制报请审核。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拟订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 2、起草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和特种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3、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有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4、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与监察管理工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拟订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6、负责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培训工作。 7、负责旅游商务网和政务网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中的规划、开发、推广应用和管理,开发“智慧旅游”平台;负责协调旅游航空、铁路旅游线路开发等相关工作。 8、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当前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结合我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和旅游产业发展需要,按照逐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规范性,增强透明度;优化财力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压缩一般、突出重点”的方针,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创新用财手段,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和基本需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及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旅游各项重点支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实行预算内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不搞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的原则。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要求,统筹安排部门支出预算,将各项收支纳入部门综合预算。 “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我委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以零为起点,以单位基础信息及项目为依据编制。在保证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基本需要,保证社会保障支出的前提下,根据财力可能,按照“零基预算”办法,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预算。 3、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大力调整部门支出结构,减少和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保证部门重点支出需要。 4、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认真核实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提供真实、完整的基础数据。 5、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三)编制依据 我委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除财政核拨正常工作经费外,无收费项目。因此,部门预算编制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依据是:《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和《红河州州本级2017年部门零基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依据是:红发【2006】21号《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红河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红政发【2012】7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意见》、《红河州“十三五”旅游规划(初稿)》、云政发【2015】7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红河州旅游特色村寨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 红河州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四)编制方法和重点 基本支出预算以本单位在编实有人数3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的基数,认真按实填报基础信息,分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供给单位,行政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4人。退休人员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财务总收入49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9.87万元。 2017年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499.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9.8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9.87万元(本级财力499.87万元)。 2017年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预算总支出49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87万元,占总支出的90%,项目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1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1款”支出7.03万元;“行政运行2160501款”支出406.64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160599款”50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款”36.2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日常支出449.8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0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94%。与上年对比增加5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万元,其中“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160599款”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62.70万元,较2016年预算执行增加33.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从公用经费中安排2万元采购资金。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