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334-4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4人。
二、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2.负责监测红河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红河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
8.承担红河州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9.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调度,确保全年各项目标的完成。
2、鉴于我州仍属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型,近年又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高峰区,要加快前期工作推进和服务力度,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的督查力度,全力推动投资增长。
3、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好价格调整的成本监审、价格监测、认证工作。
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有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结合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行各项财务制度,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确保个人工资性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
我委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业务开展中,除财政核拨正常工作经费外,无其它任何收费项目,因此部门预算编制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其编制依据主要是:红财预(2016)140号文件精神和红河州本级2017年“零基预算”正常经费定额标准。编制方法主要是:以本单位2016年12月在职在编实有人数为支出基础,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进行编制。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总收入8056.6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8056.68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5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68万元,占总支出的16.8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4(款)”支出1070.16万元,主要反映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193.8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92.67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项目支出6700元,占总支出的83.1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4(款)”支出6700万元,主要反映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6.6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6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94.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用于红河州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前期费支出6700万元。如为修建铁路、公路、飞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综合交通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1.20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增加93.51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底调入人员10人,人员经费有所上升,并且公务交通补助纳入预算等因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有所上升。
(二)政府采购情况。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第四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地州发展改革部门到我州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市县发展改革局到我委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工作业务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用餐、住宿等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车辆的正常运行,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州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州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州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州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直接拨付的资金和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指我委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委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率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等的费用。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