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331-63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调查规划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调查规划队2017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林业调查规划队2017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业调查规划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林业调查规划队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门 红河州林业调查规划队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州林业调查规划队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调查监测和评价;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编制;林业专项核查;林业作业设计调查;营造林规划设计;林业数表编制;地方林业标准制定。
(二)、主要重点工作:
1、做好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
2、全面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外业工作。
3、指导市县开展全州过境通道建设及面山绿化工程规划工作。
4、协助完成森林类型和森林土壤专项调查。
5、组织开展2015年度州级造林绿化综合检查。
6、提供技术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6年州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5]91号)文件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切实保障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州级财力相适应。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红河州林业调查规划队。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其他人员1人,其中:遗属1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林业调查规划队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红河州林业调查规划队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林业调查规划队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351.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1.30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1.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1.3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1.30万元(本级财力271.3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8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30万元,占总支出的77.22%,项目支出80万元,占总支出的22.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2万元,农林水支出257.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2080502(款)”支出,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13(类)-2130204(款)”支出,主要反映林业事业机构的支出、221(类)-2210201(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1.3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8%。主要用于事业机构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2、农林水支出25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8%。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和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3、住房保障支出1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红河州林业林业调查规划队事业单位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4.8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8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8.33%,增加6.94万元。原因是:2017年云南省省级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云南省森林资源红河州二类调查、国家级公益林修编、林地年度变更、红河州国有林场改革经营方案编制等工作的开展,外业调查工作量增加,车辆使用和人员来往频繁,故2017年三公经费增加 。
红河州州本级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统计表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44.8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2、公务接待费 |
6.0 |
3、公务用车费 |
38.8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8.8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州林业调查规划队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1、公务接待费
2017年林业部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2017年云南省省级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云南省森林资源红河州二类调查、国家级公益林修编、林地年度变更、红河州国有林场改革经营方案编制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林业部门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8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云南省省级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云南省森林资源红河州二类调查、国家级公益林修编、林地年度变更、红河州国有林场改革经营方案编制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因公出国境
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费预算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及情况说明
(一)事业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林业林业调查规划队2017年事业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2.81万元,事业机构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事业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