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330-65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门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云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2. 依法对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组织和督促全州开展检疫对象普查,对全州林业植物检疫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指导,负责全州《植物检疫证书》发放、核销工作。
3. 组织、指导、监督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及防控工作,发布全州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和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趋势预报,制定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方案。
4. 指导和督促全州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应急反应四个体系建设工作。
5. 承担国家级和省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程项目的管理与技术指导,协调处理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除治和应急物资的贮备,指导全州推广生物农药、仿生农药及无公害农药的科学使用,做好新农药、新器械、新技术的实验和推广,举办各类业务技术培训。
6.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工作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以“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为方针,进一步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措施,紧紧围绕全州林业中心任务和防灾减灾目标,切实抓好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和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及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全面完成省林业厅下达的全州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的防治目标管理指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6年州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5〕91号)文件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切实保障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州级财力相适应。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财政总收入8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9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9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92万元(本级财力80.92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万元,农林水支出6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2080502(款)”支出,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13(类)-2130204(款)”支出,主要反映林业事业机构的支出、221(类)-2210201(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9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5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43%。人均11.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2.6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和2017年,因林业部门项目资金较紧,主管局未安排本单位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项目经费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4%。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2、农林水支出6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5%。主要用于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和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3、住房保障支出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本单位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7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49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1.44%,减少1万元。原因是2017年减少出国(境)预算经费。
红河州州本级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7.74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2、公务接待费 | 2.25 |
3、公务用车费 | 5.49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49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1. 公务接待费
2017年本单位安排公务接待费预2.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级部门工作检查、13县市及乡镇林业工作汇报产生的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及州属林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执法、防治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工作时,涉及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及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0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