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325-79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三、 部门基本情况
四、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表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六、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七、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八、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州公安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全州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考试发证,对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负责鸡石通建高速公路、蒙河高速公路、平锁锁蒙高速公路、石锁高速公路和石红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宣传和处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以及辖区内高速公路上的治安巡逻,维护辖区公路的治安秩序;履行公安部赋予公路巡逻民警的职责,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负责高速(高等级)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进行先期处置和接警移送工作;依法查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接受公民报警,救助受困人员;承担辖区内警卫开道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交警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是严格按照编报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预算定额标准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因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按照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总收入11802.83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02.8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公共安全-公安”支出,主要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中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028.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13%;离退休人员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691.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6%;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支出7082.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设备购置等,占基本支出的60.01%。
2016年预算收入8792.70万元,2017年比2016年预算收入增加3010.13万元,增加34.2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17.40万元, 离退休人员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179.9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支出增加1923.81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11万元。经费增长的原因为:1、人员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2、工作业务量增大,专项整治工作多,专项业务费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常运转的经费为11802.83万元,比上年增长3221.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17.40万元, 离退休人员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179.9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支出增加1923.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4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预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