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302-88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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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03-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预算公示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五、2017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第二部分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六、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七、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八、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2017年
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2002年5月24日红河州人民政府会议纪要 《八届州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成立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属红河州水利局下属的州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供水调度、水政保卫科、规划建设科、办公室。
蒙开个大型灌区1998年开始灌区规划与建设,在州委、州政府和州水利局的领导下,在上级和相关部门及和各有关单位、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蒙开个大型灌区内已形成了一个以蓄水工程为中心,配套灌排渠系为主线,引、提水相辅的统一灌排立体网络,2001年被批准成立全国续建配套大型灌区之一,同时,被列为全国二十个灌区信息化建设试点之一。
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我州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建设和农田维修养护,为我州水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打下坚实基础。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州蒙开个大型灌区2016年度的建设任务有:2016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投资3536万元;2016年度维修养护投资200万元;2013-2015年度信息化建设投资752.5万元;目前,2016年度维修养护项目已竣工审计,2013-2015年度信息化项目已竣工结算,2016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完成90.5%的投资,全面完成了中央、省、州下达的任务目标。
2、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认真做好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了2011年度、2012年度、2012年度追加项目和2014-2016年度中央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的审计,同时把已竣工结算的2014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提交审计,并把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妥善处理好后完成审计,做到不留后患、不留尾巴,竣工一件,审计一件,发挥效益一件。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大检查及保密工作监督,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优化结构、突出、有保有压的方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证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管理水平和效益。认真按照“积极稳妥、依法理财、关注民生、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州级财力相适应。扎实做好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工作,不断强化结合资金管理,着力提高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大力推进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相结合、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千方百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基本原则
积极稳妥原则 依法理财原则 关注民生原则 厉行节约原则 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原则
(二)编制的依据、方法及重点
编制的主要依据是:红河州州本级2017年“零基预算”正常经费定额标准。编制方法主要是:以本单位2016年12月在编实有人数及2016年实际开支为基础,按编制方法,分人员经费、社会保障费、公用经费、水利事业费、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等进行编制。编制重点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医疗经费、水利事业费、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等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基本情况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共1个,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部门财政总收入1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7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141.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7万元(本级财力141.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2万元,农林水支出115.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7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33.05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65(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与上年97.76万元对比增加了43.94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人员增加及工资基数大幅提高。
(二)项目支出情况
单位无项目预算。
(三)单位支出情况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141.70万元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5.62万元
(2)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15.09万元
(3)2210201住房公积金10.99万元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
2016年12月26日
第二部分: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1.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本级财力安排141.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全部为当年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62万元、农林水支出115.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9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2万元,占11%;农林水支115.09万元,占81%;住房保障支出10.99万元,占8%。
三、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2017年基本支出14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106.44元,占基本支出7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人员经费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61万元,占基本支出19%。包括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费)日常公用经费8.56万元,占基本支出6%,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没有预算,不作说明。
五、2017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全口径预算原则,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2017年收支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全年收支总预算141.7万元。
六、2017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2017年部门总收入预算141.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七、2017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位2017年部门总支出预算1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万元,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八、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总支出2.4万元,比2016年的1.4万增加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预算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比2016年减少0.1万元,减幅8%。主要用于蒙自、个旧、开远三地的灌区建设中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2016年增加1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以及单位正常运行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州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局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用于保障单位在职职工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养护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因公出因(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大灌局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