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57-59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
2017年度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搞好农业行政执法、促进农业发展;依法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全州农业市场,打假护农;根据委托承办农业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办理上级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独立报送单户报表。
部门在职人员事业编制10人,在职财政全供养实有10人;退休人员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详见附件)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详见附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详见附件)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详见附件)
五、部门收支总表(详见附件)
六、部门收入总表(详见附件)
七、部门支出总表(详见附件)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部门预算总收入11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21万元(本级财力117.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17.2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具体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万元,占7%;农林水支出99.71万元,占85%;住房保障支出9.59万元,占8%。
二、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7.91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增0.72万元,增长10%。主要是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方面支出。预算增加主要是按国家政策增加养老金等退休金而增加的支出。
2、农林水事务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99.71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增20.27万元,增长26%。主要是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方面支出。预算增加主要是按国家规定调整工资标准等增加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支出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9.59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增2.35万元,增长32.4%。主要是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退休费、住房公积金)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
日常公用经费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
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3.3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9.49万元,主要是按国家规定调整工资标准增加的支出;住房公积金增2.35万元,主要是按国家规定调整工资标准后按比例计提的住房公积金随之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0.78万元,主要是按国家规定调整工资标准后按比例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随之增加;退休人员经费增0.72万元,主要是按国家政策增加养老金等退休金而增加的支出。
四、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与2016年相同。
五、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为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