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55-94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良种场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良种场2017年部门预算
2017年度红河州良种场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良种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红河州良种场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良种场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良种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良种场1952年建场,属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我场承担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繁殖农业亲本良原种;引进农业生产良种良法,进行试验、示范,扩繁推广,服务于全州农业生产,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措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对本地特色、优势品种实施提纯复壮工程,推广本地优良品种;水果套袋生产、技术应用推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独立报送单户报表。
部门在职人员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9人;离退休人员49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良种场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详见附件)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详见附件)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详见附件)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详见附件)
四、部门收支总表(详见附件)
五、部门收入总表(详见附件)
六、部门支出总表(详见附件)
七、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红河州良种场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红河州良种场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红河州良种场部门预算总收入33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3.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3.27万元(本级财力333.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333.2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具体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85万元,占89%;农林水支出37.42万元,占11%。
二、红河州良种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95.85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增25.1万元,增长9.3%。主要是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方面支出。预算增加主要是按国家政策增加养老金等退休金而增加的支出。
2、农林水事务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37.42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减少1.97万元,减少5%。主要是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减少主要是退休1人,所以预算数减少。
三、红河州良种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7.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退休费)293.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
日常公用经费1.92万元,主要包括是离退休人员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
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3.13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增25.1万元,主要是按国家政策增加养老金等退休金而增加的支出;在职人员退休1人,经费减少1.97万元;增减项相抵后,净增加23.13万元。
四、 红河州良种场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与2016年相同。
五、红河州良种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良种场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红河州良种场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为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