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54-1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年部门预算
关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 工资福利支出安排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强戒人员的收容管理、戒毒治疗、教育矫治、生活卫生工作、职业技能培训,依法报批并执行对强戒人员延长或减少强戒期限、所外就医和解除强制隔离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刑事拘留吸毒人员进行生理脱毒治疗。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党将要召开十九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2017年也是全省戒毒工作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向“戒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奋力迈进的关键之年,全所干警职工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从“稳”这个大局着眼,往“防”这个重点着力,向“进”这个方向努力,不忘初心,奋力前行,不断提升戒毒工作新的更高水平。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以教育戒治为主业,以安全稳定为主责,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着力加强安全稳定、场所管理、场所环境、教育戒治、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为建设平安红河、法治红河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各项工作做出新成绩、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根据总体思路和工作安排,今年重点要抓好6项工作:
(1)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今年全所工作首要的政治任务。是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强化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意识,增强政治警觉,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把维护场所安全稳定上升到维护国家总体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来定位、谋划和落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切实纠正对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模糊认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筑牢安全稳定工作思想防线,切实增强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以开展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切入点,构建安全稳定研判、排查、防控、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四大现场”警力配备、职责要求和具体管理措施,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岗位职责体系,加速管理工作由经验型、传统型、粗放型模式向法制化、科学化、文明化模式转变,切实提高安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2)强化教育矫治主业,提高教育戒治成效。教育戒治戒毒人员,帮助他们戒除毒瘾,是我们的基本职责,也是戒毒工作主业。全所警察职工要树牢教育戒治的主业思维,积极探索实践,总结工作规律,努力创造经验,增强戒毒实效,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认可度。一
(3)强化生活卫生安全,规范生活卫生和戒毒医疗。建立健全强戒人员生活卫生、医疗救治保障长效机制,强化生活关怀和医疗关怀,不断提高强戒人员伙食、医疗保障水平,杜绝发生重大疫情和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是维护强戒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戒毒治疗整体效果的前提。要以构建科学、规范、有效的生活保障和戒毒医疗工作体系为目标,规范生活卫生和戒毒医疗工作。一是要规范生活物资采购,依法依规采购,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杜绝各类食源性疾患,降低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二是要规范医疗器材、药品、设备管理,健全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按照药品性质规范保存各类药物,确保购进的药物、制剂和医疗器械符合国家规定。要大力推进生活卫生和戒毒医疗社会化,积极推进强戒人员零用钱、劳动报酬使用银行卡及生活日用品电子商务的社会化管理工作,积极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开设绿色通道、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医保政策、开展远程会诊等形式,探索建立戒毒医疗社会化合作机制,逐步解决医疗力量不足问题。三是要加强卫生防疫管理,健全完善各类突发疾病急救处置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疫情。
(4)强化习艺矫治功能,增强技能培训实效。注重安全性、习艺性、效益性的结合,牢固树立习艺矫治为戒毒矫治服务的理念,积极探索创新生产劳动的管理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就业率,切实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强化保障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当前,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场所建设是全省戒毒工作三大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十三五”时期“云南戒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工作目标、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适应新形势、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抓手。全所干警职工要充分认识加强三大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三大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基础性、战略性、长期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全力以赴推进。
(6)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打造过硬干警队伍。“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是戒毒事业向前发展的基础。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三严三实”、“五个坚持”的要求,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文化育警、从优待警,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干警队伍,为戒毒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进行,按照部门职能、结合实际工作任务、确定发展目标的基础上,以零为基点,以实有项目为依据进行据实编制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一)指导思想
2017年预算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理顺关系,协调分步推进,优化资源配置。
(二)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真实科学。
2.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3.规划约束,讲求绩效。
4.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三)总体要求
2017年预算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统筹能力;坚持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坚持公开透明,加强预算评审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为财政全供给单位;为行政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9人,工勤人员编制8人。在职实有117人,均为财政全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6人。2016年我州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改前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4辆;车改后2017年度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财务总收入2,433.5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33.53万元,均为本年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33.53万元(本级财力2,433.53万元,无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3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3.5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4(类)-08(款)-01行政运行1,821.24万元支出,主要反映行政部门用于正常运行经费;“204(类)-08(款)406.41主要反映戒毒经费;204(类)-08(款)-99其他戒毒经费23.75万元支出;208(类)-05(款)-01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42.51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经费,221(类)-02(款)-01住房公积金139.6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2,027.12万元。用于保障红河州戒毒经费支出406.41万元。
2. 工资福利支出安排: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491.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59%。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年度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人民警察服装费、协警工资、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35.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41%。
2016年基本支出1,928.37万元。用于保障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1.5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06.84万元。
2017年与2016年对比增加98.75万元,增加了5.1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调高津贴补贴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安排7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安排31万元,工程类采购安排0万元,服务类采购安排45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经费支出。
附件【红河州强戒所2017年度部门预算.xls】
附件【红河州强戒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