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50-90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青少年宫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青少年宫2017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青少年宫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编制的依据、方法及重点
第四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五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第六部分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红河州青少年宫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红河州青少年宫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河州青少年宫在红河州委、州政府的亲切关怀下,于2005年4月立项,2005年10月奠基开工, 2007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08年批准成立机构,2010年10月组织装修,2013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团州委、州科协、州关工委、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海外联合会等单位陆续搬迁入驻。红河州青少年宫占地面积64亩,建筑总面积14853.90平方米(22亩),建筑采用欧式风格,结合传统城堡格局,是一所集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培训基地。大楼分为A、B、C、D四个区域,A区为一楼演奏厅、演艺厅;B区为一楼书画培训教室、报告厅、篮球馆,多功能展厅;二楼美术培训教室、科学实验教室、兴趣写作教室、兴趣英语教室;三楼青少年科技馆。C区为一楼武术、跆拳道训练馆;二楼体育舞蹈、民族舞蹈培训教室;三楼拉丁舞培训教室。D区为一楼青少年根石馆、职工食堂,二楼早教训练馆、钢琴培训教室。
红河州青少年宫工作机构成立于2008年2月,是共青团红河州委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编制8名,其中科级职数3名。自红河州青少年宫建宫以来,在红河州委、州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共青团红河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红河州青少年宫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到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按照州委对青少年工作“活动品牌化,品牌系列化,系列个性化”的要求,立足于完善培训项目和活动品牌建设,以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成功为宗旨,以培训为主线,以活动为载体,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合理构建培训结构,逐步完善培训项目,大力发展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科技、全脑潜能开发、文化课外辅导等特色培训。坚持以公益职能为根本,充分发挥青少年宫的校外教育服务功能,持续举办红河州青少年素质教育公益培训。创新性地开展了红河州“红河之星”青少年才艺大赛,“云南省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红河分赛区选拔赛,“我是小小兵—走进军营”军事夏令营体验教育活动,红河州三人篮球赛,红河州青少年羽毛球、乒乓球比赛等品牌活动。获得了广大青少年、家长、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广泛好评,影响力逐步提升。
为进一步推动红河州青少年宫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红河州青少年宫将始终秉承“尊重青少年的个性与创造,满足青少年的自由与快乐,引领青少年的时尚与潮流,聚焦青少年的健康与发展”的工作理念,继续坚持面向广大青少年,构建开放式的公共活动平台,为提高全州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好引领作用;为全州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做好表率作用。真正把红河州青少年宫办成全州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主阵地,办成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有带动力的“大青少年宫”。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以流动青少年宫项目为载体,探索校外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普惠性、实效性、公益性原则,通过红河州流动少年宫项目,积极整合州内外优秀校外教育资源,将文化、科学、艺术、体育等知识送进社区、农村和校园,让更多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子女等农村青少年能够共享优秀的校外教育资源,促进红河州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进一步促进南部北部地区、城市和农村地区校外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推动我州校外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2、以交流合作为契机,搭建青少年交流学习平台。加强与国际国内先进地区校外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开展社团交流、手拉手、联谊、比赛、展演等活动形式,在青少年科技、艺术、文化等领域,探索与国际国内先进地区校外教育机构切实可行的合作机制和合作项目,为红河州青少年搭建新型对外交流学习平台。
3、以培训活动为根基,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青少年宫的服务内容将结合当前青少年的需求,在原有基础上融合新的元素,不断变革,不断促新。培训内容上,以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为主;活动内容上,以自然体验、实践体验、文化休闲、艺术欣赏为主,创造出更多以培养高尚情操、良好品德、提高获取知识的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要目的培训及活动项目。
4、以青少年特点为向导,营造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人文环境。结合青少年特点,建设有特色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文化。以艺术长廊、人文走廊、科技长廊、安全教育长廊为主线,围绕人文思想、儒家文化、特色培训、品牌活动、日常活动动态、法制宣传教育等内容,营造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多样性、灵活性、生动性的人文环境。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2017年红河州青少年宫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理顺关系,协调分步推进,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对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体系、方式进行调整完善,建立健全更适应当前形势和改革方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统筹能力;坚持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坚持公开透明,加强预算评审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2、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2)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方针政策。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增强预算编制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3)关注民生原则。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机制、科学安排民生财政的支出预算。
(4)厉行节约、科学精细的原则。除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按法定增长比例及有关政策标准审核安排外,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按照各项定额标准,节约经费开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根据轻重缓急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安排,做到项目支出依据充分、内容细化、标准明确。
(5)规范管理、提高绩效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基础数据精细化、定额管理标准化、监督监管透明化”的建设。通过加强对预算单位支出执行率和规范度的考核,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加强对项目效益情况和执行进度的分析预测,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6)综合预算原则。加强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政府财力,预算内外资金、其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二)编制的依据、方法及重点
1、强化综合预算,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编审工作。
2、严格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扎实做好基本支出编审工作。
3、进一步推进支出分类管理,加强支出经济科目预算编制。
4、转变“重分配、轻管理”的理财观念。
5、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除财政核拨正常经费外,无预算外收入,也无其他任何收费项目。因此,部门预算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其编制依据主要是:《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编制方法主要是:以本单位2016支出为依据,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审工作,严格“先预算,后采购”的原则,强化政府采购预算。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红河州青少年宫。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州青少年宫财务总收入19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3.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4.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3.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0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3.51万元(本级财力144.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4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预算总支出19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1万元,占总支出的68.99%,项目支出60万元,占总支出的31.0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950事业运行支出126.14万元,主要反映州青少年宫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60万元,主要反映州青少年宫单位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0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37万元,反映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青少年宫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84.5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计78.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5%。基本支出与上年67.57万元对比增加16.9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6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1.75万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青少年宫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万元,如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举办各项活动等开支。项目支出与上年60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红河州青少年宫
2017年3月15日
附件【红河州青少年宫_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红河州青少年宫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