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42-74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经学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经学校2017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财经学校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八、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红河州财经学校隶属于红河州教育局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职业教育,培养有技能的劳动者。
(二)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红河州财经学校重点工作是确立“建设文明严谨团结创新的一流学校,培养品德高尚技能精湛的一流人才”的教育教学工作目标,坚持“全日制与函授(远程)教育并举,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并重的办学思想,完成职业教育教学任务,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良好的办学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学校基本情况
红河州财经学校2017年实有人员编制145人。其中:事业编制14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39人。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5人。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八、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红河州财经学校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州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红河州财经学校本着做实基本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的要求,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调整结构保重点、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从紧从严编制了2017年的部门预算。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州财经学校财务总收入232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28.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67.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28.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8.5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8.78万元(本级财力2298.9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29.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2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8.7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0302款”支出,主要反映中等职业学校的中专教育正常经费支出;“2080502款”支出,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正常经费支出;“2210201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保障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8.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4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88%。与上年对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42%,增加了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资增加了预算。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85%,减少了0.9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了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本部门为事业性质的学校,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红河州财经学校2017年度政府采购货物6,000,000元,主要用于会计、旅游、计算机和工程建筑专业实训室的建设。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