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41-7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学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学校2017年部门预算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学校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学校系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其职能是: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农、林、牧、土、汽修等技能型、技术型的中等专业人才。
(二)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学校的内涵文化建设;二是顺利安排学生参加顶岗实习;三是完成学校招生任务,中专招生,成人学历教育春、秋季招生、考试工作顺利结束;四是学校自主开发和研究的玉米新品种通过品种审定,获得品种审定证书,并在广西各市县推广新品种试点;五是配合做好职教园区新校区建设。
(三)预算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00人,其中:事业编制199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199人,不占用编制在职1人。
离退休人员8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7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学校2017年财务拨款收入总预算3717.4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拨款收入3717.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48.9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7.45万元(本级财力3576.95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126.5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学校2017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17.45万元,比2016年增加789.11万元,只要是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总支出359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0.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0302教育支出职业教育的中专教育支出2758.88万元,主要反映基本工资和公用经费的支出;208050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74.69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津贴的支出;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57.38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885.38万元,较2016年执行增加645.25万元,增长28.8%,主要是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574.69万元,较2016年执行增加72.38万元,增长14.4%,主要是工资、津贴补贴的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57.38万元,较2016年执行增加71.48万元,增长38.45%,主要是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学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基本支出3703.45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3284.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福利支出、退休费、离休费、生活补贴、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18.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云南省红河州农业学校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2017年的“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增加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市县中学到我校参观考察、用人单位到我校招聘学生就业、学校新校区建设、教育局下达的招生任务人数的历年递增,故预算数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云南省红河州农业学校无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2、机关运行费:本单位是事业性质的学校,无机关运行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4、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州农校三公经费公开说明(电子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