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38-4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
2017年度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按省交通厅有关路政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在州交通局的领导下,依法行使全州公路行政管理职责,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二)制定全州公路(含州管高等级公路、BOT项目公路、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考核工作。
(三)建立制定和完善路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界定执法职责,分解执法职权、梳理执法依据。
(四)根据授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负责全州州管公路路政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审批和决定。做好路政申诉案件的复议准备工作。
(五)组织全州州管公路重大路政行政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法收取路产损失赔补偿费。
(六)负责全州州管公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七)统计上报全州州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各项数据,及时编发路政简报、信息以及各项综合性报告。
(八)建立健全全州州管公路的路产、路权及各种档案。
(九)负责全州州管公路路政管理人员的执法管理、业务培训、纪律监督工作。负责装备、器材的配备和管理工作。
(十)对高等级公路养护施工路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全州州管公路交工、竣工验收。
(十一)负责支队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十二)配合高管局及相关部门做好高等级公路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其中:财政全供给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第二部分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8.7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算358.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7万元。
二、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8.7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1.3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1.00万元,占5.85%;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307.85万元,占85.8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9.87万元,占8.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1.00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02万元,增长4.85%,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307.8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56.07万元,增加18.21%,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9.87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3.99万元,增长13.35%,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引起住房公积金变动。
三、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8.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室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专项业务费等。
四、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1万元,其中: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7万元,公务接待费5.4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预算减少1.70万元,主要是对“三公”经费进行了压缩。
五、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收支总预算358.72万元。
七、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收入预算35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72万元,占100%。
八、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17年支出预算35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72万元,占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培训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开支。我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性支出均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因在编制预算时,基本支出由预算编制系统根据部门人员情况自动生成,无法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16辆。未在编11辆,属州重点公路指挥部撤销后移交的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等。
三、交通运输支出(类),指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