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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34-1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物管理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红河州文物管理所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管理的、享受相当于正科级待遇的、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的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部门职能是:(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辖区内的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4)、会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涉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迹(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管和前期考察。

(5)、负责辖区内古玩商贩和文物(古玩)收藏爱好者、及古玩市场行业的监管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征集、追剿、征购、管理。

(7)、认真完成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喜庆之年,红河州文物管理所全体职工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我所将在州委州政府有主管局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州委“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建设民族文化强州的战略目标,以文化繁荣发展为主线,以文化惠民为主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扎实推进文物各项工作,为全州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和保障。

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争取“四有”工作经费,组织开展第七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

2、做好全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的督察和指导工作。

3、加强州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合理利用和展示工作,组织实施蒙自海关旧址、熊庆来故居的陈列布展工作。

4、配合红河州内大中型基本建设工程,继续开展考古调查和文物古迹评价工作。

5、配合云南省考古所、四川大学开展龙脖河冶炼遗址调查;开展开远羊街长林寨青铜出土点文物考古调查。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我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以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以综合预算管理、整合优化确保重点、细化编制滚动安排、分类管理、定员定额管理、适时调整等州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原则为基本原则,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3人,财政全供养人数17人,其中:退休人员3人。在职实有1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州文物管理所财务总收入23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4.33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4.3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收入178.33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2.1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4.33万元(本级财力234.3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6万元,占总支出的67%,项目支出93.65万元,占总支出的3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70204—文物保护”支出251.36万元,占总支出的87%主要反映工资福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购置费的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32万元,占总支出的8%主要反映文物管理所退休人员基本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3.83万元,占总支出的5%,主要反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文物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20%;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与上年对比红河州文物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16.93万元,增加率9%,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工资改革人员经费的普遍提高,从而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文物管理所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收费成本补偿支出56万元。

2016年用于项目支出106万元, 其中:专项业务工作的收费成本补偿支出56万元,文物保护30万元、文物库房修建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234.33万元,较2016年的285.89万元减少了51.56万元,主要是减少本年调整预算数和项目经费预算还未下来。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2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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