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33-12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17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份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2017年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份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份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第四部份 名词解释
第一部份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我团20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 基本职能
红河州歌舞团创建于一九五一年,是一个由哈尼、彝、苗、瑶、傣、壮、回、白、满、京、汉等各民族演员组成的,拥有办公室、舞蹈队、歌队、乐队、舞美队、创作室、辅教室等部门的综合性艺术团体。六十多年来,我团立足本土,坚持走发展民族文化的道路,坚持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边疆各族人民服务, 是一个有艺术造诣的、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2012年全国院团改革,我团经中共红河州委同意并批复(红复[2012]14号)现已划转为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我团的主要职能是: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观众服务;承担舞台艺术作品创作、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艺术普及推广及表演人才培养,并承担国内、国际交流性演出任务。
二、2017年工作任务
(1)完成办公业务用房全团搬迁入驻工作;
(2)完成《诺玛阿美》国家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全国巡演任务;
(3)完成红河州建州六十周年暨红河州第二届艺术节节目的创、排、演;
(4)完成80场下乡下基层惠民演出任务;
(5)完成音乐剧《火之祭》的创、排、演工作,并参加云南省第十四届新剧目展演;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演出任务。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更适应当前形势和改革方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2017年州级部门编制以硬化预算约束,突出绩效为核心,细化预算编制,积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以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为基础,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统筹能力;坚持优化结构,以压减专项、扩增一般为主线,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为前提,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以硬化预算约束为保障,加强预算评审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三)基本原则
合法合规,真实科学。部门预算的编制要符合《预算法》的要求,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预算收支预测和安排要科学合理,数据真实准确。
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预算,统筹使用各类资金,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确保全州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的需求。
规划约束,讲求绩效。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为政府实现中长期施政目标提供财力保障。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民生优先,确保重点。预算安排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项目;着力保障州委、州政府决定实施的重大战略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财政重点支持项目,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使预算分配更加规范透明。
(四)编制方法
(1).基本支出编制。①人员经费按2016年11月份编制内实有人数及当年实际开支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及其他工资性补助核定。
②公用经费(公务费、业务费)
公用经费按一般事业单位,按3,000元/人•年标准核定。
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安排,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安排,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2.5%计提安排。
③医疗经费
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不含独子费、住房公积金)的10%核定,在职和退休大病补充保险费,按209元/人•年标准核定,生育保险费按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不含独子费、住房公积金)的0.2%核定,工伤保险费按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不含独子费、住房公积金)的0.3%核定。
④社会保障公用经费
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2%计提安排。
(2)项目支出编制。围绕规划期内中央、省和州委、州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及部门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明确部门三年发展目标、投入重点和预期绩效。首先明确分年度履职目标,然后将履职目标分类细化为具体项目任务,最后从项目库中直接选取项目进行项目编审。
四、部门基本情况
我团是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3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单位实有人员155人,其中:在职人员实有97人,均为财政全供养;退休人员58人。实有车辆4辆,无车辆编制。
第二部份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份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2.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2.67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2.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2.6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2.6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448.67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4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67万元,占总支出的94.53%,项目支出80万元,占总支出的5.4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支出98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64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主要反映政府用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93.6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4.3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反映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2.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298.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69.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6%。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了252.7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调增工资及人员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较上年增加了1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人员较上年增加导致。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下乡演出工作任务80场,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食宿、交通及材料、设备购置等开支。上年预算中无项目支出预算。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17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93万元,较2016年的73.93万元增加了10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新增了6人而增加的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我团未做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