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fwzwhycbhzx/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
关于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7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能:保护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调查、认定、记录并建立档案。组织评审、推荐、保护和认定代表性传承人。2017年工作计划: 1、组织好“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工作。2、按省委宣传部(2017年12月3日)云宣通〔2017〕5号关于《七彩云南2017民族赛装文化节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我州参赛工作。3、做好2至3个国家级非遗项目数字化采集试点工作。4、举办两期传承人及非遗骨干培训班。5、在“文化遗产日”期间组织歌舞乐传承人巡演活动。6、组织(二批)传承人﹑非遗骨干到省内外交流、学习。7、加强非遗项目资料数据库建设。8、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08年成立,因人员少一直未独立核算,账务并在州文化馆进行核算。后因人员增加经州财政局批准于2017年进行独立核算。2017年预算是根据《预算法》,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编制本单位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制人数7人,事业编制人数7人。在职实有人数11人,财政全供养1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财务总收入12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2.93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122.93万元,本年收入122.9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93万元(本级财力122.9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反映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9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4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做出)占基本支出的6.74%,住房公积金占基本支出的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
我单位2017年运行经费预算数为8.28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行。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