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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30-28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科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科所2017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农科所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四、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州农科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红河州农科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组织指导全州农业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开展作物研究,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体系管理、培训、服务,为全州农业增产作出贡献。 

  2、2017年工作思路:一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紧紧围绕我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全局性、关键性技术问题攻关,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不断创新,为自身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二是加快成果转化。凭借我所现有的科研成果、技术、人才等综合优势,促进成果的产业化开发;三是拓宽研究领域。加强科技合作,与省内外一流科研院所进行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把优势产业延伸;四是实施人才强农战略,继续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努力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五是形成科技服务“三农”的工作合力,营造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报告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有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结合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采用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压缩一般,突出重点”的方针,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并安排好各项重点支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2、综合预算的原则,统筹安排部门预算,将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部门综合预算;3、“零基预算”的原则。4、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5、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州农科所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事业编制78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1人,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州农科所财务总收入122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0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0.8万元。2016年农科所财务总收入933.74万元,2017年与2016年相比,预算总收入增加286.36万元,增长30.67%。主要原因为2017年我单位有新招考录用人员和调入人员,增加了预算总收入。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97.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20.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7.6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0.10万元(本级财力1209.3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0.8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1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支出金额(万元) 

支出内容 

2060301 

机构运行 

761.42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385.79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2.89 

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7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支出金额(万元) 

支出内容 

2060301 

机构运行 

556.95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325.3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1.49 

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17年预算总支出与2016年相比,预算总支出增加286.36万元,增长30.67%。主要原因为2017年我单位有新招考录用人员和调入人员,增加了预算总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州农科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2.5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 

  (二) 项目支出情况 

  无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州农科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所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至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及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红河州农科所 

  2017年3月24日 

  第三部分 州农科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科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省政府和州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现将红河州农科所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17年红河州农科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所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有关科研院所及其他地州农业部门到我州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市县农业部门、科技项目承担企业或科研事业单位到我所进行项目工作业务交流汇报等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用餐、住宿等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车辆的正常运行,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与2016年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州农科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下降3.2%,减少1万元。   

  红河州州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统计表 

项目 

本年年初预算数 



1 

2 

合计 

30.00 

1.因公出国(境)费 

2.00 

2.公务接待费 

13.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0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费 

15.00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州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州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州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附件: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红河州农科所 

  2017年3月24日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州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红河州州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其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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