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23-19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中心血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中心血站2017年度部门预算
2017年度
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部门预算
红河州中心血站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中心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心血站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 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中心血站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红河州中心血站2017年部门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基本职能
在红河州辖区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对红河州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承担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细化预算编制,为提高执行效果打基础。以细化预算为重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财政定额标准,严格控制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尽量使项目经费与往年相比“只减不增”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科学执行预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确保年度预算顺利实施,我单位坚持从管理的角度控制防范,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抓计划,实行支出计划管理。年初制订全年经费支出使用计划,每月根据年度预算和资金调度情况,结合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确定月度拨款支出计划,掌握开支进度,加强预算资金管理。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卫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纳入卫生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事业编制41人,在职在岗40人,退休人员6人,临时聘用人员34人,(注:根据血站管理规范按照同等规模,同等采供血量需要配置70人左右)。
纳入卫生部门2017年末实有车辆16辆(无在编车辆)
第二部分 中心血站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心血站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69.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69.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69.11万元(本级财力2369.1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
部门预算总支出2369.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5.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73万元;其他支出1800万元。
2017年度红河州中心血站预算总支出为236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1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包括: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02(款)”支出47.67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10(类)-0406(款)”支出2275.71万元,主要反映中心血站的日常基本的运行支出。“221(类)-0201(款)”支出45.73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9.1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442.5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8.6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833.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初预算尚无项目资金安排,(1800万元的专项业务费属非税收入)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血站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1.00万元,比2016年153万元减少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2016年减少5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中心血站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369.11万元,比上年预算2047.66万元,增加321.45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369.1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 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