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936-4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0000
红河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水利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单行条例草案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州水资源,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州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全州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负责全州水政监察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和应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水利局设置11个内设机构(正科)和机关党委。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科(红河州节约用水办公室)、水电科、工程建设管理科、水土保持科、水利科、安全监督科、人事科、中低改科、机关党委。
同时负责管理红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红河州水政监察支队、红河州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红河州水利档案馆、河长制办公室、水资源综合管理中心、云南省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红河州南洞泵站工程管理处、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打造水清山绿的美丽红河目标,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各项任务落实,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增添红河光彩。一是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聚焦管好“盆”和“水”,集中开展“清四乱”行动,系统治理河湖新老水问题,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实现名实相符。二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打好异龙湖为重点的湖(河)库水污染综合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珠江、红河两大水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三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确保45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四是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高标准严要求推进重点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确保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出台《红河州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划定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系统推进水源地达标治理、水环境集中整治、违法违规问题清理。五是系统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快实施大屯海、长桥海、哈尼梯田、泸江河、甸溪河等重点区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0平方公里。
2.着力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年内力争完成5件中型、5件小(1)型水库工程可研和5件中型、5件小(1)型水库工程初设批复,力争完成弥勒市巡检司朝阳寺水库至碑亭水库库库连通工程可研和初设批复,新开工2件中型、3件小(1)型水库工程和红河县“一河五库”连通工程,竣工验收4件重点水源工程,努力确保2020年“县县有中型水库、乡乡有稳定水源”目标顺利实现。上半年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完成56%以上、全年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计划完成90%以上和面上项目投资计划完成80%以上的目标顺利实现。
3.着力夯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立足北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打破行政区域和行业界限,着力推动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争取石屏、弥泸两个新建大型灌区项目尽早立项审批。争取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18亿元以上,新建高标准农田11万亩,新建山区“五小水利”工程2.5万件以上,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0万亩,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6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48万亩。
4.着力打好水利扶贫攻坚战。坚决打好水利扶贫攻坚战。申请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11594万元,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40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6万人,力争实现农村集中供水率92%、自来水普及率90%、规模以上工程供水保证率95%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5.着力提高防洪抗旱减灾能力。突出抓好水利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界河二期规划内治理任务,重点推进建设河口、金平界河治理工程以及一批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江河治理58.8公里,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6件,实现年末库塘蓄水7.2亿立方米。
6.着力深化水利领域改革攻坚。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稳妥有序完成水利部门机构改革任务。全面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新增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0万亩以上。切实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河湖管理保护治理水平。协调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水资源管理体制、群众参与水利建设与管理等改革工作。加快以河(湖)长制信息平台为重点的智慧水利建设,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
7.着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和验收管理,全面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水利领域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抓好水利法治建设,完善水利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水利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积极开展地下水管理保护专项执法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深入开展河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涉水违法行为,及时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确保水利领域安全、和谐、稳定。
8.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坚韧和执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各类腐败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水利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水利局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3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0人,其中:行政编制 48人,事业编制302人。在职实有32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0人,财政部分供养25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64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262人。
车辆编制28辆,实有车辆2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97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7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财务总收入3557.22万元相比增加420.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978.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78.1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78.12万元(本级财力3978.1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557.22万元相比增加420.9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78.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7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2.12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3317.12万元相比减少65.1万元;项目支出726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240万元相比增加48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92.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公用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5.08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经费增长;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704.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2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退休人员增加经费增长;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453.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01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拟退休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32万元,主要原因是大灌局1人计划2019年退休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30301行政运行608.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工会费、工伤生育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退休和调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巡查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
2130314防汛1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934.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工会费、工伤生育保险费,以及河长制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81.77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67.9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4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减计算基数。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303.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0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7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64万元,项目支出71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7.6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1.8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5万元;
资本性支出1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红河州水利局2019年无州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5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数量3批,金额15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政府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拨款。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78.1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978.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0.9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78.1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97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2.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1万元;项目支出7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6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收入增加420.9万元,原因是基本收入减少65.1万元,项目收入增加486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减少65.1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86万元,原因是河长制项目预算比上年增加471万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项目预算增加15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水利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0.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4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6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2.1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领导干部参加省州组织的出国考察学习增加出国出境经费预算,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督站新增车辆购置预算、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河州水利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1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是领导干部根据省州安排外出考察学习需要。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河州水利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5.44万元。其中:购置费2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5万元;运行维护费30.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76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建设与安全监督站新增车辆购置预算、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监督执法、水资源管理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红河州水利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6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压缩和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水利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4项,预算总额587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数量4批,金额587万元,购买方式询价和委托,承接主体为企业(机构)等,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拨款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红河州水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3.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的办公费,培训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45.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水利局国有资产总额35373.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982.81万元,固定资产3802.36万元,对外投资125.6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9.85万元,其他资产342.55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方法,细化绩效指标,认真细致做好本部门预算资金绩效工作。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水利局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3项,安排项目资金726万元。
河长制项目安排611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2019年建立河长制信息平台、安装河长制公示牌155块、水质检测288个点2次、水质达标率≥84%,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水利项目绩效指标体系;
防汛抗旱项目安排1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群众满意度≥90%、洪旱灾害经济损失比≤0.8%,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水利项目绩效指标体系;
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1项,安排项目资金15.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一是完成30件中小型骨干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巡查;二是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三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0%。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水利局2019年州对下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州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局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防汛抗旱应急、水政执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