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857-852
- 发布机构: 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9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授权执行国家检疫任务和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减灾工作;承担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任务管理工作,以及红河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任务;编制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发展规划;负责全州林业有害生物新药剂、新技术推广和业务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无内设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以“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为方针,进一步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措施,紧紧围绕全州林业中心任务和防灾减灾目标,切实抓好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和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以及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编印《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图册,完成省林草局和州委州政府下达的防治目标管理指标,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8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4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45万元(本级财力92.4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8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2.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5万元,项目支出22.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万元,项目支出22.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9.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0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5.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3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计提基数调减。
“2130204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2019年预算数51.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3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130234 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2019年预算数22.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指导和督促全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减灾和检疫执法工作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购置办公设备的资本性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3.4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相比增加0.0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4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万元,主要是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万元,项目支出19.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万元,项目支出19.90万元),主要是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资本性支出2.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0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增加。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4.5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4,金额4.5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监测经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2.4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92.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8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4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9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5万元,项目支出22.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80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收入增加27.8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8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2.00万元,主要是2019年新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监测经费22.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6.5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49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改革,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不发生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2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1项,预算总额7.44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1,金额7.44万元,购买方式委托,承接主体企业(机构),资金来源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监测经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73万元,主要是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总额50.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97万元,固定资产36.41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是森林资源管护的重要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27号)、州政府办《红河州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2017〕87号)3个文件对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指标任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涉及3份责任书:一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二是2016—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三是林业双增目标责任书。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考核,是林业部门唯一的一项国家明确要求纳入“三农”综合考评的事项。我单位将严格执行财政经费预算,按照考核办法,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本单位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22.00万元,其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监测经费项目安排22.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的,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87号)。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本单位无此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