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855-97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委党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5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8100000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成立于1953年5月,是在中共红河州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主要职能:
1、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2、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4、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党校在职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6、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独立编制核算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党建办、组织人事科、干部培训科、科研管理科、行政科、公共管理培训科、网络技术管理科、党的建设研究室、社会建设与公共管理教研室、经济建设教研室、州情研究室、图书馆共14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我校(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州委实施意见,按照校(院)党委“13111”工作思路,努力推进工作实现“七个新”要求,即有新的学习作风、有新的思想认识、有新的行动自觉、有新的工作能力、有新的精神状态、有新的工作激情、有新的工作业绩,在巩固我校(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促进校(院)软、硬件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2020年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按照相关培训要求,继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头脑、进课堂、进课题工作。发挥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州社会主义学院、州少数民族干部学校、州妇女干部学校职能作用,重点抓好党员干部、公务员等干部轮训培训工作,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干部队伍。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抓好班子建设、带好队伍,增强领导班子的领导力和带动力,进一步提升干部教师能力素质。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培养“名师”“名士”“名家”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采取个人主动提高与组织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教学科研能力。
三是扎实开展科学咨政服务。坚持科研为教学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的方针,深入开展州情、民情、社情调研。加强组织服务,有计划地申报省、州级课题,抓好校管课题。不断完善科研工作合作机制,加强与省委党校、大专院校、州级有关部门等单位的合作,不断提高科研质量。做好校刊《红河探索》出版发行工作,提升校刊影响力。
四是加强行政后勤工作。打造高素质后勤服务管理队伍,为后勤服务保障提供人才支持。提高后勤人员专业化技能培训、规范后勤服务工作标准。适应党校后勤工作“新常态”,推进后勤服务工作标准化、精细化服务新进程。实现党校传统后勤向现代化智能服务后勤的改革与创新,创造党校后勤服务工作的新格局。
五是加强办学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完善办学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争取开展学员住宿楼、餐厅改扩建、智慧校园等项目建设,不断夯实办学基础设施。
六是加强党的建设。按照“围绕业务抓发展,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党的建设与业务实践同心同向,努力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推进。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味浓、党性强、党旗红”机关党建品牌创建等工作,全面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校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到实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 33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2人,其中:离休 4人,退休 4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4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4.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4.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4.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4.31万元(本级财力1,444.3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4.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4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31万元,项目支出20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50802干部教育”款预算支出1,053.1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86.46万元,主要是原因是调整工资。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款预算支出205.4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8.73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机关管理,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只有财政负担部分纳入预算管理。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预算支出111.4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91万元,主要是调整工资。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支出7.4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44万元,主要是调整工资。
5、“2210201住房公积金”款预算支出66.8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9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44.31万元,项目支出2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调整工资和工作业务量大,正常运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87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2.11万元、津贴补贴274.44万元、奖金9.90万元、绩效工资119.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7.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7万元、住房公积金66.8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8.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12万元、印刷费13.00万元、邮电费7.50万元、差旅费7.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00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72.80万元、公务接待费8.00万元、劳务费13.00万元、工会经费10.40万元、福利费1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2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58.45万元、退休费142.97万元、生活补助0.87万元。
4、资本性支出26.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6.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项,采购预算资金9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类型,数量6项,金额31.46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类型,数量3项,金额67.0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44.3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444.31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对比增加52.0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44.3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44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31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对比减少52.0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44.31万元。其中:“2050802干部教育”款预算收入1053.31万元,占72.9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款预算收入205.41万元,占14.22%;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预算收入111.46万元,占7.7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预算收入7.44万元,占0.52%;“2210201住房公积金”款预算收入66.87万元,占4.62%。与上年对比增加82.0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调整工资。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244.31万元,其中:“2050802干部教育”款预算支出为853.13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款预算支出为205.4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预算支出111.46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预算支出7.4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款预算支出66.87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奖金支出增加;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机关管理,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只有财政负担部分纳入预算管理;改革性补贴标准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项目预算支出与2018年项目支出一致。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由州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拍卖,未做预算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0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党校与国(境)外相关高校、科研所、学术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拓展教学学术信息,把握了解学术前沿动态,提高党校师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资政能力提升保障,拟安排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编制,统一由平台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5.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坚持从严从简,坚持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计支出164.84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工作运转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06.0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物价上涨,培训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8,753.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7.71万元,固定资产8,314.41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项目预算支出进行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 、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财务风险控制,服务大局,保障重点项目实施,做到量力而行,收支平衡。
一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明确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制定绩效目标,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200.00万元,其中: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安排12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中期财政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科研咨询项目安排80.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科研咨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
第二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咨政项目经费等。
(五)“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七)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8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