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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851-6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州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木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审批;承担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本州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按照分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州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地方消防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负责指导全州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州级林业资金,管理州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承担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红河州林业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造林绿化科、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科、资源林政科、公益林管理科、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森林防火科、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行动,进一步谋划好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确保十九大有关林业的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落实。要激励全体务林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驰而不息、久久为功,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注重森林质量和效益,努力推动“森林红河”建设再上新台阶。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引导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投身国土绿化,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2019年计划完成退耕还林40.64万亩、防护林建设9.7万亩、石漠化治理6.76万亩、造林补贴6万亩、森林抚育14.94万亩、陡坡地治理1.5万亩,义务植树970万株。要优化布局,突出重点,抓好城镇面山、主要交通沿线的植被恢复和绿化美化,在抓好历年绿化管护的基础上,新增通道面山绿化面积15.8万亩以上。要积极融入和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抓好四旁植树、村镇绿化、庭院美化等身边增绿行动,全面加强乡村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保护,着力打造生态乡村。要进一步利用好国家开发性政策性贷款政策机遇,结合《红河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争取农发行、国开行更多更大金融贷款支持,大力推进全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打造高质量的绿色通道面山。重点推进木本油料、观赏苗木、林下经济、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林农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年内争取培植省级林业龙头企业3—5家。加快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完善州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2020年)》和林地“一张图”,不断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大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落实力度,做好林农思想引导工作,确保622.17万亩天然商品林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探索研究森林和湿地的统一管护体系以及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以承包管护为抓手,引入社会力量、全面推进社会购买服务,确保1220.48万亩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全面完成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森林资源年度出数任务,切实做到监测全覆盖、核查全覆盖、执法全覆盖。进一步健全林业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抓实森林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内。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制落实,开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评估和制度完善工作,启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划建工作。探索研究以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湿地保护率等为考评指标的森林资源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 33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8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0.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9.99万元,减少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80.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80.2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0.27万元(本级财力1380.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9.99万元,减少原因是项目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80.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8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27万元,项目支出470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259.99万元,减少原因是未安排专项业务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10万元,减少原因是压缩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62.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4万元,增加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48.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8.1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工资福利增加,养老保险支出相应增加。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5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6月有1人退休,故职业年金增加。

  4、211(类)99(款)01(项)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2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0万元,主要是滇南绿洲生态园管养维护项目支出增加。

  5、213(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655.0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9.4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行政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6、213(类)02(款)04(项)林业事业机构2019年预算数为55.9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

  7、213(类)02(款)34(项)林业防灾减灾2019年预算数为35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0万元,主要是原因森林防火航空护林地面保障经费项目增加。

  8、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50.4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公积金缴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80.2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38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27万元,项目支出4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6.6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政府预算支出1380.2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96.2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02.85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机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17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380.2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6.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17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护林防火项目经费补助下级—213(类)02(款)34(项)林业防灾减灾,金额140万元,主要用于全州13县市护林防火支出。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71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是项目支出,数量3,金额71万元,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80.2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380.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9.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910.2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910.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9.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专项业务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7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0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项目减少。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4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购置经费;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7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车辆运行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保障使用行政保留用车及下属事业单位(大致范围)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文件精神,强化制度落实、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3项,预算总额71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是项目支出,数量3,金额71万元,购买方式是公开招标.,承接主体是企业(机构),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7.6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国有资产总额10177.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09.62万元,固定资产3017.28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2415.88万元,汽车373.2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28.11万元),在建工程5588.39万元,无形资产62.48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造林绿化达到100%;义务植树成活率≧85﹪;2019年森林火灾发生次数不超过110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1849.2公顷;年度森森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年度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对1375.4亩的“启园”进行管理维护。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3项,安排项目资金330万元,其中:1、森林防火航空护林地面保障经费项目安排7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森林火灾发生次数不超过110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1849.2公顷;年度森森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年度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森林防火条例》;2、“启园”管理维护经费项目安排12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对1375.4亩的“启园”进行管理维护,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红河州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分批对公众开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启园”管理实施方案、简介、管理养护预算及入园须知;3、护林防火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1849.2公顷,即1‰,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森林防火条例》。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州对下项目共有1项,其中:护林防火经费项目三级级指标,指标值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1849.2公顷,即1‰,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森林防火条例》。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州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局机关)(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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