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849-98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公安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二、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四、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五、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预[2015]8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8]140号)文件精神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按照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的要求,对2019年部门预算进行了认真编制,现对编报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红河州公安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二大任务,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更适合公安工作当前形势和改革方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全面绩效、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红河州公安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
红河州公安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是:一是根据2018年人员、工资基数编制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确保人员支出预算真实准确;二是根据州财政下达定额标准,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基本支出预算,确保公安局机关正常运转;三是突出重点,加强规划,编制项目预算。
红河州公安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总体思路是:保工资、保运转,突出公安机关重点工作任务。
二、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公共自然资源保卫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河州公安局下辖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和公共自然资源保卫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的部门预算由州局汇总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行政单位2个,是红河州公安局和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部门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1)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含辅警人员),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2)离退休人员124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22人),红河州公安局离退休人员9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98人),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4人)。
(3)遗属人员5人,均为红河州公安局人员。
2.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严格按照《关于州公安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红车改[2016]54号)的文件要求,保留车辆(保留车辆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四、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财务总收入15,89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96.12万元,比上年财财务总收入12,438.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38.41万元),增加3,457.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四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5,896.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96.12万元。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96.1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15,896.1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2,438.41万元,增加3,457.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四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预算总支出15,896.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9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3.12万元,占总支出的72.93%,项目支出4,303万元,比上年预算总支出12,438.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438.41万元),增加3,457.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四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96.1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支出13,803.28万元,主要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72.3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等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620.4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438.41万元,增加3,457.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四是项目支出增加。
1.2040201款(公共安全-公安-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和机关日常维护运转支出,预算数9,376.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34.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四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2.2040219款(公共安全-公安- 信息化建设),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数3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安支出预算功能科目改革后,将原列入2040299款(公共安全-公安-其他公安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按规定调入2040219款安排。
3. 2040220款(公共安全-公安-执法办案),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项目支出,预算数 803.00万元,2040220款为公安支出预算功能科目改革后新增预算功能科目,将删除原列入公安支出预算功能科目的项目支出,按规定调入2040220款,因此与上年无对比。
4.2040299款(公共安全-公安-其他公安支出),主要用于公安支出预算功能科目改革后,未能列保留预算功能科目的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如在押人员生活费),预算数3,324.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74.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安支出预算功能科目改革后,将删除原列入公安支出预算功能科目项目支出,按规定调入2040299款。
5.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预算数435.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和财政负担部分政策性调资。
6.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的支出,预算数1,033.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0.6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人数较上年增加和政策性调资造成基数增加。
7.2080506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应记实的职业年金支出,预算数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没有预算数,2019年预算为警察训练支队应记实的职业年金。
8.2210201款(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620.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8.9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增加和政策性调资造成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9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3.12万元,占总支出的72.93%,项目支出4,303万元,比上年预算总支出12,438.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438.41万元),增加3,457.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四是项目支出增加。
1.按照政府经济分类科目的支出分别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234.7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494.0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3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7.32万元,转移性支出303万元。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7,946.39万元,增加1,288.3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3,521.57万元,减少27.49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比上年471.31万元,增加1,875.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499.14万元,增加18.18万元;转移性支出比上年增加3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四是项目支出增加。
2.按照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支出分别是:工资福利支出9,23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7.32万元,资本性支出2,347.00 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7,946.39万元,增加1,288.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3,521.57万元,增加275.51万元;资本性支出比上年471.31万元,增加1,875.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499.14万元,增加18.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四是项目支出增加。
3.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按照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支出情况。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593.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比上年10,553.41万元,增加1,039.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
(1)工资福利支出9,097.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加班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辅警人员工资。比上年7,946.39万元,增加1,151.5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按工资总额核定的养老保险、公积金基数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7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2,107.88万元,减少13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二是按工资总额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费、福利费增加,三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7.3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在押人员生活补助。比上年499.14万元,增加18.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
4.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按照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支出情况。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4,30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9.2万元,资本性支出2,347万元),主要用于州公安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比上年1,885万元,增加2,418万元,增长128.28%(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36.8万元,增长100%;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1,413.69万元,增加405.51万元,增长28.68%;资本性支出比上年471.31万元,增加1,875.69万元,增长397.9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依据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突出重点,加强规划,编制项目预算的预算编制基本原则,以《红河州“十三五”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为基础,结合州财政局2019年至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要求,综合预算,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州公安局项目支出预算,确保急需、必需的项目建设顺利开展,保障州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3个,用于保障县市州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支出498万元,其中:2040220款(公共安全-公安-执法办案)安排项目2个,项目预算支出195万元;2040299款(公共安全-公安-其他公安支出)安排项目1个,项目预算支出303万元。2019年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支出,比上年195万元,增加3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1个,项目预算支出303万元。项目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3个,用于保障县市州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支出498万元,项目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
(二)与中央、省级配套事项。2019年新增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支出303万元,属州级按标准配套事项项目。此项目属省、州、县三级配套事项项目,项目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2019年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3个,项目预算支出498万元,均按照州政府相关文件及会议纪要的政策和标准要求测算补助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红河州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有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本级)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项目13项,预算总额3,018 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编制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项目3项,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项目10项,金额3,018万元;编制自行采购预算3项,邀请招标采购预算8项,公开招标采购预算2项;编制本级财力安排经费采购预算3,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政府采购预算项目1项,数量为1年,金额120万元,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培训费政府采购预算项目1项,数量为1年,金额250万元,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物业管理费政府采购预算项目1项,数量为1年,金额50万元,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租赁费政府采购预算项目2项,数量为1年,金额110万元,采购方式为邀请招标;专用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预算项目1项,数量为1批,金额348万元,采购方式为邀请招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5项,数量为5套,金额2,090万元,采购方式为邀请招标;印刷费政府采购预算项目2项,数量为2次,金额5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预算总收入15,896.1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5,89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3.12万元,占总收入的72.93%,项目支出4,303万元,占总收入的27.07%。比上年12,438.41万元,增加3,457.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四是项目支出增加。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预算总支出15,896.1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5,89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3.12万元,占总支出的72.93%,项目支出4,303万元,占总支出的27.07%。比上年12,438.41万元,增加3,457.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四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预算总收入15,896.1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5,89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3.12万元,占总收入的72.93%,项目支出4,303万元,占总收入的27.07%。比上年12,438.41万元,增加3,457.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四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593.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比上年10,553.41万元,增加1,039.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
1.工资福利支出9,097.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加班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辅警人员工资。比上年7,946.39万元,增加1,151.5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按工资总额核定的养老保险、公积金基数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7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2,107.88万元,减少13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二是按工资总额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费、福利费增加,三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7.3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在押人员生活补助。比上年499.14万元,增加18.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4,30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9.2万元,资本性支出2,347万元),主要用于州公安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比上年1,885万元,增加2,418万元,增长128.28%(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36.8万元,增长100%;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1,413.69万元,增加405.51万元,增长28.68%;资本性支出比上年471.31万元,增加1,875.69万元,增长397.9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依据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突出重点,加强规划,编制项目预算的预算编制基本原则,以《红河州“十三五”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为基础,结合州财政局2019年至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要求,综合预算,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州公安局项目支出预算,确保急需、必需的项目建设顺利开展,保障州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79万元(局机关255万元,警察训练支队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6万元(局机关30万元,警察训练支队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万元(局机关185万元,警察训练支队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1万元(局机关40万元,警察训练支队1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8.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财政局下达的车辆定额标准,结合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实际执行情况及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工作计划,编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于重大安保工作、应急处突合成演练工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等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二是警察训练支队用于提升教官团队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3万元;三是红河州公安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力度,结合2018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执行情况及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工作计划,编制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36万元(局机关30万元,警察训练支队6万元),比2018年增加3万元(局机关无增减,警察训练支队增加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警察训练支队比2018年增加3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教官团队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92万元。其中: 2019年和2018年均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92万元(局机关185万元,警察训练支队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6.6万元(局机关增加62.6万元,警察训练支队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下达的车辆定额标准,结合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实际执行情况及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工作计划,编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于重大安保工作、应急处突合成演练工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等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1万元(局机关40万元,警察训练支队11万元),比2018年减少31万元(局机关减少24万元,警察训练支队减少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红河州公安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力度,结合2018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执行情况及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工作计划,编制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红河州2018年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要求,红河州公安局(本级)2019年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3项,预算总额1,160 万元。其中:编制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3项,预算金额350万元,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10项,预算金额810万元;采用委托方式购买服务9项,邀请招标3项,公开招标方式购买服务1项;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10项为企业(机构),3项为社会组织;编制本级财力安排经费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160万元;公共安全政策研究、宣传辅助服务1项,数量为1年,金额50万元,购买方式为委托,承接主体为社会组织;公共安全政策研究、宣传辅助服务1项,数量为1年,金额90万元,购买方式为公开招标,承接主体为企业(机构);政府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服务1项,数量为1年,金额250万元,购买方式为委托,承接主体为社会组织;物业管理1项,数量为1年,金额50万元,购买方式为委托,承接主体为社会组织;社会治安辅助服务1项,数量为1年,金额420万元,购买方式为委托,承接主体为企业(机构);政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与维护3项,数量为1年,金额155万元,购买方式为邀请招标,承接主体为企业(机构);政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与维护5项,数量为1年,金额145万元,购买方式为委托,承接主体为企业(机构)。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77.88万元,比上年2,107.88万元,减少13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二是按工资总额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费、福利费增加,三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1)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041.13万元,其中:局机关966.99万元,警察训练支队74.14万元。
(2)车辆燃修费72.11万元,其中:局机关71.06万元,警察训练支队1.05万元。
(3)车辆统保费71.73万元,其中:局机关71.06万元,警察训练支队0.67万元。
(4)职工教育经费71.45万元(按财政规定应发工资总额×1.5%计算),其中:局机关66.47万元,警察训练支队4.98万元。
(5)福利费119.08万元(按财政规定应发工资总额×2.5%计算),其中:局机关110.78万元,警察训练支队8.3万元。
(6)工会经费95.27万元(按财政规定应发工资总额×2%计算),其中:局机关88.63万元,警察训练支队6.64万元。
(7)离退休公用经费7.49万元,其中:局机关5.85万元(离休0.26万元,退休5.59万元),警察训练支队1.64万元(离休0.27万元,退休1.37万元)。
(8)公务交通补贴489.54万元,其中:局机关452.88万元,警察训练支队36.66万元。
(9)看守所在押人员被服购置及零星维修材料支出10.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63,488.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40.52万元,固定资产30,622.85万元(房屋构筑物7,661.26万元,汽车2,695.46万元,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2,741.7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7,524.38万元),在建工程29,721.81 万元,无形资产542.97万元,其他资产60.56万元。
红河州公安局(本级)国有资产总额62,398.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93.10万元,固定资产30,294.34万元(房屋构筑物7,615.32万元,汽车2,652.11万元,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2,741.7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7,285.16万元),在建工程29,721.81 万元,无形资产89.47万元。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国有资产总额1,089.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7.42万元,固定资产328.51万元(房屋构筑物45.94万元,汽车43.3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39.22万元),无形资产453.50万元,其他资产60.56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根据部门总体目标,设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设绩效指标16项,其中:产出指标12项,满意度指标3项,效益指标1项,具体指标如下:
1.产出指标。产出指标12项,其中:时效指标1项,三级指标为:12月31日前完成州财政下达年初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支付,指标值为≥100%;数量指标9项,三级指标(涉及公安工作具体内容,属涉密事项,具体指标内容略)指标值为≥100%;成本指标2项,三级指标分别为:完成州财政下达年初基本支出预算资金支付(不含年终奖、按相关法规制度规定不能支付具有指定用途的金额)支付率,完成州财政下达年初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支付率,指标值均为≥100%)。
2.效益指标。效益指标1项,二级指标为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得贡献,指标值为≥100%。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3项,二级指标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分别为: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95%以上;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满意度85%以上;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95%以上。指标值分别为≥95%,≥85%、≥95%。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公安局(本级)2019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11项(项目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为: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2019年预计支出项目预算金额(年底完成项目资金支出)指标值为≧100%,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是根据年初预算金额设定(根据州公安局项目预算申报计划、财务内控管理及历年州本级项目执行情况设定);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州人民群众和州委、州政府对红河州社会治安稳定和谐的满意度),指标值为≧85%和≧95%,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是根据历年省政法委对各县市社会治安状况调查通报设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因涉密具体内容略),指标值为≧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因涉密具体内容略)。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3项(项目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为: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2019年预计支出项目预算金额(年底完成项目资金支出)指标值为≧100%,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是根据年初预算金额设定(根据州公安局项目预算申报计划、财务内控管理及历年州本级项目执行情况设定);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州人民群众和州委、州政府对红河州社会治安稳定和谐的满意度),指标值为≧85%和≧95%,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是根据历年省政法委对各县市社会治安状况调查通报设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因涉密具体内容略),指标值为≧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因涉密具体内容略)。
第二部分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